拼音:[zhēng][chuán,zhuàn][shā][qīng][qí,jī][zì]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
尚湖高隐处,校漆简,定遗经。
正伏胜加餐,扬雄强饭,七略纵横。
争传杀青奇字,更五千、馀偈叩南能。
夜雨蒲团佛火,春风菌阁书声。
卧荒江投老遗民。
兵后海田耕。
喜柳坞堂开,月泉诗就,贳酒行吟。
高谈九州风雅,问开元、以后属何人。
百岁颠毛斑白,千年翰墨丹青。
出自:清代·吴伟业《木兰花慢 过济南 寿汲古阁主人毛子晋》
拼音:[zhēng][chuán,zhuàn][shā][qīng][qí,jī][zì]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
尚湖高隐处,校漆简,定遗经。
正伏胜加餐,扬雄强饭,七略纵横。
争传杀青奇字,更五千、馀偈叩南能。
夜雨蒲团佛火,春风菌阁书声。
卧荒江投老遗民。
兵后海田耕。
喜柳坞堂开,月泉诗就,贳酒行吟。
高谈九州风雅,问开元、以后属何人。
百岁颠毛斑白,千年翰墨丹青。
【传杀】棒、垒球运动术语。指防守队员把球传到垒上,将跑垒员杀出局。
【杀青】1.古代用火烫炙竹简,使青竹水分除去,就不会再被虫蛀蚀,所以书写这一过程叫“杀青”。后指文章最后写定完稿:杀青交稿|《三苍》奇字已杀青。 2.绿茶加工的首道工序,使鲜叶水分蒸发,保持绿色,便于揉捻。
【奇字】1.汉王莽时六体书之一﹐大抵根据古文加以改变而成。 2.泛指古文字。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传】
傳【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直攣切《集韻》《韻會》《正韻》重緣切,音椽。轉也。《左傳·莊九年》公喪戎路,傳乗而歸。《註》戎路,兵車。傳乗,乗他車。《釋文》傳,直專反。
又丁戀反。
又《正韻》授也,續也,布也。《周禮·夏官·訓方氏》誦四方之傳道。《註》傳說往古之事也。讀平聲。
又《禮·曲禮》七十曰老而傳。《註》倦勤,傳家事于子也。
又《禮·內則》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傳。《註》移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株戀切,專去聲。傳舍。《釋名》傳,轉也。人所止息,去者復來。轉,相傳無常主也。《史記·酈食其傳註》高陽傳舍。
又《說文》遽也,驛遞曰傳。《禮·玉藻》士曰傳遽之臣。《註》驛傳車馬,所以供急遽之令,士賤而給役使,故自稱如此。
又古者以車駕馬,乗詣京師,謂之傳車。後又置驛騎,用單馬乗之,若今之遞馬。凡四馬高足爲置傳,四馬中足爲馳傳,四馬下足爲乗傳,一馬二馬爲軺傳。漢律,諸當乗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乗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絫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乗置馳傳五封之,兩端各二,中央一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以馬駕軺車而乗傳,曰一封軺傳。
又關傳。《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則以節傳出之。《前漢·文帝紀》《註》張晏曰:信也,若今過所也。如淳曰:兩行書繒帛,分持其一,出入關,合之乃得過,謂之傳。師古曰:今或用棨刻木爲合符。《後漢·蕃傳》投傳而去。《註》符也。丁戀切。《釋名》傳,轉也。轉移所在,執以爲信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柱戀切,音瑑。訓也。賢人之書曰傳。
又紀載事迹以傳於世亦曰傳,諸史列傳是也。《釋名》傳,傳也。以傳示後人也。
又續也。《孟子》傳食於諸侯。
又叶重倫切,音。《前漢·敘傳》帝庸親親,厥國五分,德不堪寵,四支不傳。◎按諸字書傳本有直攣、知戀、直戀三切,《廣韻》分析極細,《正韻》因之。然歷考經史註疏,驛傳之傳,平、去二音可以互讀,至傳道、傳聞、傳授之傳,乃一定之平聲,紀載之傳,一定之去聲。此音之分動靜,不可易者也。《正字通》專闢動靜字音之說,每於此等處,爲渾同之說以亂之,此斷斷不可从者。
又按《廣韻》二仙,傳,直攣切,音椽,又持戀,丁戀二切。三十三線,傳,直戀切,卽持戀切。知戀切,卽丁戀切。丁戀切蓋用交互門法,不如用音和知戀切爲安也。
【杀】
殺【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煞。《說文》戮也。《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又《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又《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又獲也。《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又同死。《孟子》凶年不能殺。
又忘也。《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又薙草曰殺。《禮·月令》利以殺草。
又霜殺物曰殺。《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又以火炙簡爲殺靑。《後漢·吳佑傳》欲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又矢名。《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又《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又刷也。《釋名》摩挲猶抹殺。
又《集韻》《韻會》桑葛切,音薩。散貌。《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又掃滅之也。《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又騷殺,下垂貌。《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又《集韻》私列切,音薛。與,旋行貌。《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又《廣韻》《集韻》《韻會》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又《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又《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又毛羽敝曰殺。《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又《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又噍殺,音也。《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又剪縫也。《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
又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又疾也。《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自註》殺,去聲。《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集韻》或作閷煞。
又《集韻》《韻會》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又《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又《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又叶色櫛切,音瑟。《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又叶式列切,音設。《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
【青】
靑【戌集中】【青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倉經切,音鶄。《說文》東方色也。《釋名》靑,生也。象物之生時色也。《書·禹貢》厥土靑黎。《荀子·勸學篇》靑出之藍而靑於藍。
又神名。《史記·封禪書》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靑帝。
又州名。《書·禹貢》海岱惟靑州。
又鳥名。《禮·曲禮》前有水,則載靑旌。《註》靑,靑雀,水鳥。
又木名。《庾信·步虛詞》空靑爲一林。《註》雲笈七籤,玉淸天中有樹,似松,名曰空靑之林。
又《廣韻》男靑、女靑,皆木名。出羅浮山記。
又果名。靑子,橄欖也。《蘇軾詩》紛紛靑子落紅鹽。
又藥名。《本草綱目》空靑,腹中空,破之有漿,治眼疾。一名楊梅靑。《又》白靑,治目疾,色深者爲石靑,淡者爲碧靑。淮南子畢萬術云:白靑,得鐵卽化爲銅。
又曾靑、綠靑、扁靑、綠膚靑,詳《本草綱目》。
又《韻會》竹皮曰靑。《後漢·吳祐傳》殺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
又《唐·李肇·翰林志》凡大淸宮道觀薦告詞文,用靑藤紙朱字,謂之靑詞。
又《李綽·歲時紀》上巳曲江禊飮,曰踏靑。
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
又複姓三氏,漢有靑烏子。
又有靑牛氏,靑陽氏。
又《集韻》《韻會》子丁切。與菁同。《詩·衞風》綠竹靑靑。《傳》靑靑,茂盛貌。《釋文》靑,子丁反。本亦作菁。
又《小雅》其葉靑靑。《釋文》靑,子零反。
【奇】
奇【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渠羈切《正韻》渠宜切,音琦。異也。《莊子·北遊篇》萬物一也。臭腐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臭腐。《仙經》人有三奇,精,氣,神也。
又祕也。《史記·平傳》平凡六出奇計,其奇祕世莫得聞。
又姓。
又天神名。《淮南子·地形訓》窮奇廣莫,風之所生也。
又四凶之一。《史記·五帝紀》少皡氏有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註》窮奇,卽共工氏。
又獸名。《司馬相如·上林賦》窮奇犀。《註》狀如牛,蝟毛,音如嘷狗,食人。
又江神謂之奇相。《江記》帝女也。卒爲江神。
又與琦通。
又《廣韻》《集韻》《韻會》閏。
又隻也。《禮·投壷》一算爲奇。
又餘夫也。《韓非子·十過篇》遺有奇人者,使治城郭。
又數奇,不偶也。《史記·李廣傳》大將軍隂受上誡,以爲李廣老數奇,毋令獨當單于。
又奇。
又奇車,奇邪不正之車。《禮·曲禮》國君不乗奇車。
又奇衺,詭異也。《周禮·地官》比長有辠,奇衺則相及。
又《集韻》《韻會》《正韻》隱綺切。與倚通。依倚也。《前漢·鄒陽傳》輪囷離奇。
又《字彙補》倚蠏切。同矮,短人也。《後漢·五行志》童謠,見一奇人,言欲上天。
又叶古禾切,音戈。《宋玉·招魂》娭光眇視,目曾波些。被文服纖,麗而不奇些。《說文》从大从可。別作①。俗作竒,非。①字从大从司。
【字】
字【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自。《說文》乳也。
又愛也。《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又》女子許嫁筓而字。《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又畜之牝者能孕字,故謂牝曰字。《史記·平準書》乗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亦作牸。
又姓。《正字通》宋廉州判官字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