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ǒu,yòu][fēn,fèn][tóu][xiāng][diàn]
平仄:仄平平平仄
颊印红多晕,钗横响易寻。
美人一觉在花阴。
怕是耳珠钩住、鬓云侵。
有分投湘簟,无缘伴锦衾。
眼多唧溜为知音。
受尽两头牵系、像人心。
【有分】1.有分器。谓诸侯分有天子藏于宗庙的宝器。 2.有分别﹐有区别。
【湘簟】湘竹编的席子。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投】
投【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頭。《說文》擿也。○按擿,卽擲也。《廣韻》棄也。《禮·曲禮》無投與狗骨。《疏》投,致也。棄其骨與犬也。
又贈也。《詩·衞風》投我以木瓜。
又《增韻》納也。《禮·樂記》投殷之後於宋。《註》舉徙之詞也。
又適也,託也。《後漢·張儉傳》儉得亡命,望門投止。
又掩也。《詩·小雅》相彼投兔,尚或先之。《箋》視彼人將掩兔,尚有先驅走之者。
又姓。周郇伯之後。桓王伐鄭,投先驅以策。其後氏焉。漢有光祿投調。
又《集韻》《韻會》《正韻》大透切,音豆。句讀之讀通作投。《馬融·長笛賦》聆曲引者,觀法於節奏,察度於句投。
又與逗同。止也。
又物相逗合也。《杜甫詩》遠投錦江波。
又酒再釀曰酘。亦通作投。《字林》重醞也。《梁元帝·樂府》宜城投酒今行熟。
【湘】
湘【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正韻》息良切《集韻》《韻會》思將切,音襄。水名。《說文》水出零陵陽海山,北入江。
又山名。《史記·黃帝本紀》黃帝南至于江,登熊湘。
又地名。《廣輿記》長沙府吳晉曰湘州。
又湖名。《廣輿記》在紹興府蕭山縣。
又烹也。《詩·召南》于以湘之,維錡及釜。
又《集韻》思莊切,音霜。義同。
【簟】
簟【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徒玷切《集韻》《韻會》《正韻》徒點切,音扂。竹名。《南越志》博羅縣東洲足簟竹銘曰:簟竹旣大,薄且空中,節長一丈,其長如松。《贊寧·筍譜》簟竹,長二丈猶爲筍,可食。
又《集韻》徒念切,音磹。《說文》竹席也。《釋名》簟,簟也,布之簟簟然平正也。《揚子·方言》宋謂之笙,關西謂之簟。《詩·齊風》簟茀朱鞹。《傳》方文席也。
又《小雅》下莞上簟。《箋》竹葦曰簟。《禮·禮器》莞簟之安,而稾鞂之設。《左思·吳都賦》桃笙象簟。《註》桃笙,桃枝簟。吳人謂簟爲笙。
又象牙以爲簟。
又叶徒錦切《詩·小雅》下莞上簟,乃安斯寢。《朱傳》簟,徒檢、徒錦二反。寢,于檢、于錦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