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ǐ][là,luò,lào][yú][kě,kè][shí,shè]
平仄:仄仄平仄平
山川杂吴楚,气候接秋冬。
水落鱼可拾,霜清裘欲重。
乡遥归梦短,酒薄客愁浓。
白帝何时到,高吟酹卧龙。
【水落】1.水位下降。 2.方言。檐沟。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落】
落【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盧各切《集韻》《韻會》《正韻》歷各切,音洛。《禮·王制》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
又《爾雅·釋詁》落,始也。
又《左傳·昭七年》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註》宮室始成,祭之爲落。
又叔孫爲孟鐘,饗大夫以落之。《註》以豭豬血釁鐘曰落。
又《博雅》居也。《綱目集覽》人所聚居,故謂之村落、屯落、聚落。
又《後漢·竇憲傳》躡冒頓之區落。
又蕃籬曰虎落。《前漢·鼂錯傳》爲中周虎落。《註》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
又廢也。《莊子·天地篇》子高曰:夫子盍行耶,無落吾事,耕而不顧。
又落落,不相入貌。《老子·道德經》落落如石。
又牢落。《司馬相如·上林賦》牢落陸離。
又陸落。《論衡》見文吏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爲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
又拓落。《揚雄·解嘲》何爲官之拓落也。
又《韻會》錯落,閒厠貌。
又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巳曰大荒落。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軍西爲壘,旁有一大星爲北落。
又山名。《水經注》伊水東北過郭落山。
又草名。《本草》土落,生嶺南山谷。
又角落,生江西山谷,似茱萸,獨莖。
又木名。《爾雅·釋木》檴,落。《疏》檴,一名落,可作杯圈,皮韌,繞物不解。
又姓。《通志·氏族略》漢有落下閎。
又與絡通。《莊子·秋水篇》落馬首,穿牛鼻。《前漢·李廣傳》上召禹刺虎,禹從落中斫絕纍,上壯之。《師古註》謂當時繦絡之而下也。
又《唐韻古音》讀路。《晉庾闡·弔賈誼文》張高弦悲聲激柱落。叶下濩韻。
【鱼】
魚【亥集中】【魚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魚無足翼。《史記·周本紀》白魚躍入王舟中。《註》馬融曰:魚者介鱗之物,兵象也。
又蠹魚,亦名衣魚,本草生,久藏衣帛及書紙中。
又《詩·小雅》象弭魚服。《傳》魚服,魚皮。《陸璣疏》魚服,魚獸之皮也。似猪,東海有之。一名魚貍,其皮背上斑文,腹下純靑,今以爲弓鞬步叉者也。
又《唐書·車服志》初罷龜袋,復給以魚。《遼史·興宗記》試進士於廷,賜馮立等緋衣銀魚。《金史·輿服志》親王佩玉魚,一品至四品佩金魚,以下佩銀魚。
又《左傳·閔二年》歸夫人魚軒。《註》以魚皮爲飾。
又馬名。《爾雅·釋畜》二目白,魚。《註》似魚目也。《詩·魯頌》有驔有魚。
又地名。《左傳·僖二年》齊寺人貂漏師于多魚。
又《文十六年》惟裨儵魚,人實逐之。《註》魚,魚復縣,今巴東永安縣。
又《晉語》夷鼓,彤魚氏之甥也。《註》彤魚,國名。
又姓。《左傳·成十五年》魚石爲左師。《史記·秦本紀》秦之先爲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爲姓,有修魚氏。
又與吾同。《列子·黃帝篇》姬,魚語女。《註》姬讀居,魚讀吾。
又叶魚羈切,音宜。《徐幹·七喩》大宛之犧,三江之魚。雲鶬水鵠,禽蹯豹胎。胎音怡。
又叶語鳩切,音牛。《庾闡詩》煉形去人俗,飄忽乗雲遊。暫憩扶桑隂,忽見東岳魚。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拾】
拾【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十。《說文》掇也。《廣韻》收也,斂也。《左傳·昭三年》無備而官辦者,猶拾瀋也。《註》猶拾汁,終不可得。《前漢·夏侯勝傳》經術苟明,其取靑紫如俛拾地芥。
又《汲黯傳》補過拾遺,臣之願也。
又拾遺,官名。《唐書·百官志》補闕拾遺,掌供奉諷諫。
又不知而問曰拾沒。俗譌爲什麽。一曰射韝也。著於左臂以遂弦。《詩·小雅》決拾旣佽。《傳》決,鉤弦也。拾,遂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遂,射韝也。以韋爲之,其非射時則謂之拾。拾,斂也,所以蔽膚斂衣也。
又今官文書借爲數目之十字。
又《集韻》《正韻》極葉切,音笈。更也。《禮·投壷》左右告矢,具請拾投。《疏》賔主更遞而投也。《儀禮·鄕射禮》取弓矢拾。《疏》遞取弓矢也。
又《集韻》《韻會》極業切,音跲。義同。
又實攝切,音涉。躡足升也。《禮·曲禮》拾級聚足,連步以上。《註》拾當爲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正韻》涉拾失涉切,音攝,義同。疑韻切有脫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