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
賜【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斯義切,思去聲。《說文》予也。《篇海》錫也。《禮·曲禮》三賜不及車馬。《註》三賜,三命也。《疏》受命卽受賜。
又《玉藻》凡賜,君子與小人不同日。
又《公羊傳·僖二年》虞郭之相救,非相爲賜。《註》賜,猶惠也。
又《玉篇》賜,施也,空盡也。
又姓。《玉海》齊大夫,非。
【弓】
弓【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居戎切《集韻》《韻會》居雄切《正韻》居中切,音宮。《說文》弓,以近窮遠。象形。《釋名》弓,穹也。張之穹穹然也。《山海經》少皡生般,是始爲弓。《荀子·解蔽篇》倕作弓,浮游作矢,而羿精於射。《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爲弓,取六材,必以其時。六材旣聚,巧者和之。幹也者以爲遠也,角也者以爲疾也,筋也者以爲深也,膠也者以爲和也,絲也者以爲固也,漆也者以爲受霜露也。
又車蓋橑。《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弓鑿廣四枚。《註》弓,蓋橑也。《疏》漢世名弓蓋爲橑子也。
又射侯之數。《儀禮·鄕射禮》侯道五十弓。《疏》六尺爲步,弓之古制六尺,與步相應,而云弓者,侯之所取數,宜於射器也。《周禮·天官·司裘註》凡侯道,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
又量地之數。《度地論》二尺爲一肘,四肘爲一弓,三百弓爲一里。三百六十步爲一里,卽三百弓也。《西域記》鼓小者聞五百弓。《註》五百弓,二里半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河閒國有弓高縣。《史記·韓王信傳》漢封頹當爲弓高侯。
又水名。《史記·霍去病傳》濟弓閭。
又姓。《廣韻》魯大夫叔弓之後。《韻會》漢有光祿勳弓祉。
又與肱通。《公羊傳·昭三十一年》黑弓以濫來奔。《註》黑弓,二傳作黑肱。
又與穹通。《史記·天官書》穹閭。《註》索隱曰:一作弓閭。弓音穹,蓋謂以氊爲閭,崇穹然。
【垂】
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是爲切,音甀。自上縋下。《易·大傳》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詩·小雅》垂帶而厲。
又布也。《後漢·鄧禹傳》垂功名於竹帛。
又同陲。堂之盡處近階者。《書·顧命》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史記·袁盎傳》臣閒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又邊垂。《左傳·成十三年》虔劉我邊垂。《前漢·谷永傳》方今四垂宴然。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註》垂,衞地,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宣八年》仲遂卒于垂。《註》齊地。
又《集韻》馳僞切,音縋。鄉名。在縣。
又《集韻》樹僞切《正韻》殊僞切,音瑞。《書·舜典》垂共工。陸德明讀。
又將及也。杜甫有垂老別詩。
【拱】
拱【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居竦切《集韻》《韻會》古勇切,音鞏。《說文》斂手也。《徐曰》兩手大指相拄也。《書·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註》垂衣拱手也。《禮·玉藻》凡侍於君垂拱。《疏》沓手也。身俯則宜手沓而下垂也。
又《爾雅·釋詁》執也。《註》兩手合持爲拱。《左傳·僖三十二年》爾墓之木拱矣。
又拱翊,環衞也。
又與珙通。大璧也。《左傳·襄二十八年》與我其拱璧。
又州名。漢留郡,宋置拱州。
又姓。明景泰進士拱廷臣。
又《集韻》居容切,音恭。左傳,拱璧。徐邈讀。
又居用切,供去聲。亦斂手也。
又渠竹切,音。《廣雅》法也。◎按屋韻渠竹切,與沃韻渠玉切相近,讀者宜細分。或省作共。
【殿】
殿【辰集下】【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堂練切《正韻》蕩練切,音電。堂高大者。《初學記》《倉頡篇》殿,大堂也。商周以前,其名不載。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始作前殿。《漢書》則有甘泉、函德、鳳凰、明光、臯門、麒麟、白虎、金華諸殿。歷代殿名或沿或革,惟魏之太極,自晉以降,正殿皆名之。《摯虞·決疑要註》其制有陛,右墄左平。平以文塼相亞次,墄者爲階級也。九錫之禮,納陛以登,謂受此陛以上殿。顏師古曰:古者屋高嚴。皆名爲殿,不必宮中。《前漢·黃霸傳》令郡國上計吏條對,有舉孝子者先上殿。《註》殿,丞相所坐屋也。今唯天子宸居稱殿。
又重殿。謂有前後殿,天子之制也。《前漢·佞幸傳》重殿洞門,皆言其僭。
又休息閑宴之殿曰便殿。《師古·漢書註》凡言便殿、便室、便坐者,皆非正大之處,所以就便安也。
又飛行殿,輦名。《王嘉·拾遺記》漢成帝好夕出遊,造飛行殿,方一丈,如今之輦,選羽林士負之以趨,帝於輦上,聞其中若風雷聲,名曰雲雷宮。
又殿下,次於陛下之稱。《葉適·石林燕語》制獨天子稱陛下,殿下則諸侯皆得通稱。至唐初制令,惟皇太子皇后,百官上疏稱殿下,至今循用之。
又《廣韻》都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丁練切,音唸。軍前曰啓,後曰殿。《左傳·襄二十六年》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爲謀主。
又軍敗後奔曰殿。《左傳·宣十二年》晉隨季殿其卒而退。
又上功曰最,下功曰殿,戰功曰多。見《史記·絳侯世家註》。
又《前漢·宣帝紀》丞相御史課殿最之閒。《註》師古曰:殿課居後也,最課居先也。《春秋·繁露》考試之法,九分,三三列之,一爲最,五爲中,九爲殿。
又鎭也,定也。《詩·小雅》殿天子之邦。《毛傳》殿,鎭也。正義曰:軍行在後曰殿,取其鎭重之義。《左傳·成二年》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
又《爾雅·釋訓》殿㕧,呻也。《註》呻吟之聲。《詩·小雅》民之方殿屎。《說文》作唸。《集韻》或作〈。今相沿已久,不能復正,附記於此。殿㕧的㕧字原从口从屎作。殿㕧或作殿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