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ì][tù][wèi][kě,kè][yì]
平仄:仄仄仄仄仄
云从西南兴,风自东北至;老农占雨候,速若屈伸臂。
乱点俄打窗,新凉已生袂。
经旬苦肺渴,得此亦少慰。
呼儿持故襦,买酒具一醉。
薄言煮园蔬,雉兔未可议。
【雉兔】野鸡和兔子。亦指猎取野鸡和兔子。
【未可】1.不可。 2.未必可以。
【雉】
雉【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東方曰鶅,北方曰鵗,西方曰鷷。《疏》別諸雉之名也。《易·說卦》離爲雉。《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士執雉。《公羊傳·襄二十七年》昧雉彼視。
又《爾雅·釋鳥》鵽鳩,雉,一名鵽鳩。
又《晏子·問篇》鄒滕雉犇而出其地,猶稱公侯。
又《晉語》雉經於新城之廟。《註》雉經,頭搶而懸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註》雉,長三丈,高一丈。《左傳·隱元年》都城過百雉。《註》方丈曰堵,三堵曰雉。一雉之牆,長三丈,高一丈。侯伯之城方五里,徑三百雉,故其大都不過百雉。《管子·海王篇》吾欲藉於臺雉。
又《春秋·定二年》雉門及兩觀災。《註》雉,公宮之南門。
又《揚雄·甘泉賦》列新雉於林薄。《註》服虔曰:新雉,香草也。
又《爾雅·釋詁》雉,也。《註》義未詳。
又《揚子·方言》雉,理也。
又《韻會》姓也。殷後有雉氏。
又《前漢·高后紀註》荀悅曰:諱雉之字曰野雞。師古曰:呂后名雉,故臣下諱雉也。《韻會》漢人諱之,謂雉爲野雞。
又《集韻》序字註。
又《集韻》演爾切,音酏。縣名。《前漢·地理志》江夏郡下雉縣。《註》雉,羊氏反。《又》南陽郡雉縣。《註》弋爾反。
又《集韻》口駭切,音鍇。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或作。
又直利切,音稚。野雞也。
【兔】
兔【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湯故切《集韻》《韻會》《正韻》土故切,吐去聲。《說文》獸名。象踞後其尾。《禮·曲禮》兔曰明視。《韻會》歐陽氏曰:兔从免字加一點。俗作兎,非。陸佃云:兔,吐也。明月之精,視月而生,故曰明視。咀嚼者九竅而胎生,獨兔八竅五月而吐子。《王充·論衡》兔舐毫而孕,及其生子,從口而出。
又《正韻》亦作菟。《前漢·賈誼傳》搏畜菟。《嚴延年傳》韓盧取菟。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议】
議【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義。《說文》語也。《徐曰》定事之宜也。《廣雅》言也,謀也。《廣韻》評也。《正韻》謪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書·周官》議事以制。《禮·曲禮》公事不私議。《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文中子·問易篇》議其盡天下之心乎。《註》續書有議。
又《廣韻》擇也。《儀禮·有司徹》乃議侑于賔以異姓。《鄭註》議猶擇也。擇賔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
又《玉篇》法有八議。《周禮·秋官·小司罰。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八議賔。
又《唐書·百官志》下之通上,其制有六,四曰議。《蔡邕·獨斷》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曰駁議。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議郞六百石。《唐書·百官志》有諫議大夫。
又司議郞。
又通作字註。
又《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義平聲。謀度也。《詩·小雅》或出入風議。陸德明協句音宜。
又叶牛何切,音俄。《史記·述贊》桓公之東,太史是庸。及侵周禾,王人是議。庸叶東,議叶禾。《說文》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