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印垂腰手足分

出自:宋代·李之仪《路西田舍示虞孙小诗二十四首 其十八》

拼音:[liù,lù][yìn][chuí][yāo][shǒu][zú][fēn,fèn]

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

朝衣行市头颅落,六印垂腰手足分
旋煮河豚加鲚脍,争如閒处醉醺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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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六印】1.谓六国相印。 2.六将军印。 3.唐时官马身上的六种印记。
【手足】1.举止动作:手足轻健。 2.比喻关系亲密: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 3.比喻兄弟:手足相残|手足情深。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六】

六【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

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

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印】

印【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因去聲。《說文》執政所持信也。从爪从卪。卪象相合之形。今文作卩,瑞信也。手爪以持印。會意。《廣韻》符,印也。印,信也,亦因也,封物相因付。《增韻》刻文合信也。《前漢·百官公卿表》二千石皆銀印,二百石以上皆銅印。《註》師古曰:刻文云:某官之印。

姓。《廣韻》左傳,鄭大夫印段,出自穆公子印,以王父字爲氏。

【垂】

垂【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是爲切,音甀。自上縋下。《易·大傳》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詩·小雅》垂帶而厲。

布也。《後漢·鄧禹傳》垂功名於竹帛。

同陲。堂之盡處近階者。《書·顧命》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史記·袁盎傳》臣閒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邊垂。《左傳·成十三年》虔劉我邊垂。《前漢·谷永傳》方今四垂宴然。

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註》垂,衞地,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宣八年》仲遂卒于垂。《註》齊地。

《集韻》馳僞切,音縋。鄉名。在縣。

《集韻》樹僞切《正韻》殊僞切,音瑞。《書·舜典》垂共工。陸德明讀。

將及也。杜甫有垂老別詩。

【腰】

腰【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伊消切《正韻》伊堯切,持也。《玉篇》骻也。《釋名》腰,約也,在體之中,約結而小也。

馬名。《古今注》古駿馬有飛兔腰褭。

天下形勢亦稱腰。《戰國策》梁者,山東之腰也。《玉篇》本作要。《廣韻》或作。

【手】

手【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

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

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叶矧視切,音矢。《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說文》拳也。《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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