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又《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又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又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又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又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又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又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又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又《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又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又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又古有肩吾子,隱者。
又《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又《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又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又《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又《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师】
師【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獅。《爾雅·釋詁》衆也。《釋言》人也。《郭註》謂人衆也。
又天子所居曰京師。《詩·大雅》惠此京師。《公羊傳·桓九年》京師者,大衆也。
又《說文》二千五百人爲師。《周禮·地官》五旅爲師。《註》二千五百人。《詩·大雅》周王于邁,六師及之。《傳》天子六軍。《疏》春秋之時,雖累萬之衆,皆稱師。詩之六師,謂六軍之師。《易·師卦註》多以軍爲名,次以師爲名,少以旅爲名。師者,舉中之言。
又《玉篇》範也。敎人以道者之稱也。《書·泰誓》作之師。《禮·文王世子》出則有師。師也者,敎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又《玉篇》象他人也。《增韻》法也,效也。《書·臯陶謨》百僚師師。《傳》師師,相師法。
又長也。《書·益稷》州十有二師。《註》師,長也。
又神名。《周禮·春官》以槱燎祀風師雨師。《註》風師,箕也。雨師,畢也。《屈原·離騷》雷師告余以未具。《註》雷師,豐隆也。
又國名。《史記·大宛傳》樓蘭姑師。《註》二國名。姑師,卽車師也。
又縣名。《後漢·郡國志》河南尹有匽師。《註》帝嚳所都。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黃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太皥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少皥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又師得,宮名。《前漢·揚雄傳》枝鵲露寒,棠黎師得。《註》師古曰:師得宮,在櫟陽界。
又獸名。與獅通。《前漢·西域傳》烏弋山出師子。
又姓。《前漢·師丹傳》丹,琅琊東武人,哀帝時爲大司空。
又右師,左師,俱複姓。
【报】
報【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博耗切《集韻》《韻會》博號切,保去聲。復也,酬也,答也。《詩·鄭風》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禮·郊特牲》報本反始。《註》謝其恩之謂報,歸其功之謂反。《史記·范睢傳》睚睚之怨必報。
又告也。《前漢·吳王傳》無文書,口報。《天寶遺事》新進士及第,以泥金書帖子,附家書中,用報登科之喜。
又猶合也。《禮·喪服小記》下殤小功帶澡麻,不絕本,詘而反以報之。
又論囚曰報。《前漢·張湯傳》爰書論訊鞫報。
又下婬上曰報。《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報鄭子之妃曰嬀。《註》鄭子,文公叔父子儀也。《漢律》婬季父之妻曰報。
又與赴通。《禮·喪服小記》報葬者報虞。《註》報,讀爲赴,急疾之義。虞以安神,不可緩也。本作。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
【适】
適【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施隻切,音釋。《說文》之也。《廣韻》往也。《正韻》如也,至也。《詩·鄭風》適子之館兮。《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
又《廣韻》樂也。《正韻》安便也,自得也。《詩·鄭風》適我願兮。《莊子·大宗師》適人之適,不自適其適。
又從也。《書·多士》惟我事不貳適。《註》言割殷之事無私心,一于從帝而無貳也。《左傳·昭十五年》民知所適。
又《正韻》適然,猶偶然也。《書·康誥》乃惟眚災適爾。《註》適,偶也。
又事之常然者。亦曰適然。《前漢·贾誼傳》以是爲適然耳。
又《韻會》適來,猶爾來也。
又甫爾之辭。《唐書·武元衡傳》適從何來。
又《廣韻》善也。《韻會》貢得其人曰適。《前漢·武帝紀》貢士有一適,再適,三適。
又《正字通》關西謂補滿曰適。《前漢·黄霸傳》馬不適士。《註》馬少士多,不相補滿。
又《玉篇》女子出嫁也。
又《廣韻》都歷切《集韻》《韻會》丁歷切,音的。與嫡同。《詩·大雅》天位殷適。《註》殷適,殷之嫡嗣也。《禮·檀弓》扶適子,南面而立。
又適士,上士也。《禮·祭法》適士二廟。
又適室,正寢也。《禮·檀弓》哭之適室。
又《韻會》主也,專也。《論語》無適也。《詩·衞風》誰適爲容。
又《小雅》誰適與謀。
又《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音狄。與敵同。《禮·燕義》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史記·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閉戸。後如脫兔,適不敢距。
又《集韻》陟革切,音摘。與謫同。《詩·商頌》勿予禍適。
又《孟子》人不足與適也。
又《集韻》他歷切,音惕。適適然,驚貌。《莊子·秋水篇》適適然驚。
又《集韻》之石切,音隻。往也。
又叶式吏切,音世。《揚子·太經》銳首銳于時,得其適也。銳東亡西,不能迴避也。
又叶式列切,音設。《韓愈·進學解》紆餘爲姸,卓犖爲傑。較短量長,惟器是適。
又叶施灼切,音爍。《陸機·演連珠》煙出夫火,非火之和。情生于性,非性之適。故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又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