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
卻【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
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
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
又訛作㕁。
【嫌】
嫌【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戸兼切《集韻》《韻會》賢兼切《正韻》胡兼切,協平聲。《說文》不平於心也。一曰疑也。《禮·曲禮》禮者,所以定親疎,决嫌疑也。《又》禮不諱嫌名。《後漢·馮異傳》帝曰:將軍何嫌何疑,而有懼意。《唐書·尉遲敬德傳》秦王謂尉遲敬德曰:丈夫意氣相期,勿以小嫌介意。《集韻》或作慊。
【诽】
誹【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䛼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註》口不言,心非之也。
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谤】
謗【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補浪切,牓去聲。《說文》毀也。《廣雅》惡也。《玉篇》誹也,對也。人道其惡也。《增韻》訕也。《左傳·莊二十二年》羈旅之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史記·孝文紀》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戰國策》樂羊反而語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篋。
又《集韻》《韻會》。字彙从俗作謗,非。
【骂】
罵【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駕切,音禡。《說文》詈也。《註》徐鍇曰:謂以惡言加罔之也。《史記·留侯世家》輕士善罵。
又與傌同。《前漢·賈誼傳》同鯨,劓,髠,刖,笞,傌,棄市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