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亭】
亭【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庭。《說文》民所安定也。《釋名》停也。道路所舍,人停集也。《風俗通》亭,留也,行旅宿會之所館也。《東觀漢紀》衞䬃爲桂陽太守,鑿山通路,列亭置郵。
又《前漢·趙充國傳》分屯要害,冰解漕下,繕鄕亭,浚溝渠。
又亭長。《後漢·百官志》十里一亭,十亭一鄕。有亭長持更板以劾賊,索繩以執賊。亭長舊名負弩,改爲亭長。或爲亭父。《揚子·方言》楚東海之閒,亭父謂之亭公。
又《前漢·平帝紀》因郵亭書以聞。《註》郵亭,行書之舍,卽今驛遞。
又直也。《史記·五帝紀》以征不亭。
又平也,均也。《前漢·酷吏傳》張湯平亭疑法。《淮南子·原道訓》味者,甘立而五味亭。
又亭亭,山名,在泰山下。《史記·封禪書》黃帝封泰山,禪亭亭。
又亭亭,聳立貌。《太公·兵法》高山盤石,其上亭亭。
又《黃庭經》九原之山何亭亭。《註》猶心也。
又亭毒,化育也。《老子·道德經》亭之毒之。《註》亭謂品其形,毒謂成其質。
又亭午。《孫綽·遊天台山賦》羲和亭午,游氣高褰。《註》亭,至也。午,日中也。游氣,海氣也。褰,開也。言氣開見日也。一曰亭午卽直午之義。
又《古今注》蜻蜓一名靑亭,色靑而大者是也。
又水止曰亭。與渟同。《前漢·西域傳》其水亭居。
又《韻補》叶徒陽切。《班固·高祖泗水亭》寸木尺土,無竢斯亭。揚威斬蛇,金精摧傷。
【长】
長【戌集上】【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镸音場。《增韻》短之對也。《孟子》今交九尺四寸以長。《前漢·田橫傳》尺有所短,寸有所長。
又久也。《詩·商頌》濬哲維商,長發其祥。《箋》長,猶久也。《老子·道德經》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
又遠也。《詩·魯頌》順彼長道,屈此羣醜。《箋》長,遠也。《古詩》道路阻且長。
又常也。《陶潛·歸去來辭》門雖設而長關。《李商隱詩》風雲長爲護儲胥。
又大也。《世說新語補》願乗長風,破萬里浪。
又善也。《晉書·樂廣傳》論人必先稱其所長。《唐書·韓琬傳》文藝優長。
又《博雅》長,挾也。
又《吳語》孤敢不順從君命,長弟許諾。《註》長弟,猶云先後也。
又星名。《博雅》太白謂之長庚。《詩·小雅》東有啓明,西有長庚。《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日旣入,謂明星爲長庚。
又宮名。《班固·西都賦》北彌明光而亙長樂。《謝朓·怨情詩》掖庭聘絕國,長門失歡宴。《註》長門,漢皇后所居。
又地名。《玉海》長安,本關中地,西漢建都于此,後因謂天子所都爲長安。
又山名。《說林》公見東陽長山,曰:何其坦迤。《金史·禮志》有司言,長白山在興王之地,禮合尊崇。
又國名。《山海經》有鹽長之國。
又獸名。《山海經》有獸焉,其狀如禺,而四耳,其名長右。
又草名。《爾雅·釋草》長楚,銚芅。《疏》長楚,一名銚芅。
又姓。《左傳·僖二十八年》甯子先長牂守門。《註》長牂,衞大夫。
又仲長,複姓。
又長乗,神名。《山海經·郭璞贊》九德之氣,是生長乗。人狀犳尾,其神則凝。妙物自潛,世無得稱。
又《韻會》《正韻》展兩切,音掌。孟也。《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疏》元爲施生之宗,故言元者善之長也。《戰國策》君長齊奚以薛爲。《註》長,雄長之長。
又齒高也。《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
又位高也。《書·益稷》外薄四海,咸建五長。《傳》言至海諸侯五國,立賢者一人爲方伯,謂之五長,以相統治。《釋文》五長,衆官之長。
又《周禮·天官·大宰》乃施則于都鄙,而建其長。《註》長謂公卿大夫,王子弟之食采邑者。
又進也。《易·泰卦》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又生長也。《孟子》苟得其養,無物不長。
又長養之也。《前漢·董仲舒傳》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爲事。
又《詩·大雅》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箋》敎誨不倦曰長。
又官名。《左傳·襄十一年》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註》庶長,秦爵也。
又縣名。《左傳·襄十八年》夏,晉人執衞行人石買于長子。《註》長子縣,屬上黨郡。
又《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音仗。《集韻》度長短曰長。
又《集韻》餘也。《正韻》多也,宂也,剩也。《論語》長一身有半。《世說新語》平生無長物。《陸機·文賦》故無取乎宂長。
又《正韻》知亮切,音障。增盛也。《韓愈詩》得時方長王。
【被】
被【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皮彼切《集韻》《韻會》部靡切,被銘》被雖溫,無忘人之寒。無厚于己,無薄于人。
又《唐韻》皮義切,音髲。覆也。《詩·大雅》天被爾祿。《箋》天覆被女以祿位,使祿福天下。
又及也。《書·堯典》光被四表。
又表也。《儀禮·士昏禮》笲緇被纁裹加于橋。
又具也。《戰國策》械器被具。
又帶也。《前漢·韓王信傳》國被邊,匈奴數入。
又加也。《前漢·高帝紀》高祖被酒,夜徑澤中。《註》爲酒所加也。
又把中也。《周禮·冬官·廬人》凡爲殳,五分其長。以其一爲之被而圍之。
又負也。《後漢·賈充傳》被羽先登。
又被廬,晉地名。《晉語》乃大蒐于被廬。
又《韻會》攀糜切,音披。《廣雅》裮被,不帶也。《屈原·離騷》何桀紂之猖被兮。《前漢·揚雄傳》被夫容之朱裳。
又荷衣曰被。《左傳·襄十四年》被苫蓋。
又《古今人表》被衣,人名。《莊子·知北遊》齧缺問道乎被衣。
又姓。《前漢·王褒傳》宣帝時,徵能《楚辭》,九江被公召見誦讀。《通志·氏族略》鄭有大夫被詹,《漢書》有牂牁太守被條。通作披。
【马】
馬【亥集上】【馬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麻上聲。《說文》怒也,武也。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玉篇》黃帝臣相乗馬。馬,武獸也,怒也。《正韻》乗畜。生於午,稟火氣。火不能生木,故馬有肝無膽。膽,木之精氣也。木臓不足,故食其肝者死。《易·說卦傳》乾爲馬。《疏》乾象天,天行健,故爲馬。《春秋·說題辭》地精爲馬。《春秋·考异記》地生月精爲馬。月數十二,故馬十二月而生。《周禮·夏官·馬質》掌質馬,馬量三物,一曰戎馬二曰田馬三曰駑馬,皆有物賈。
又《校人》掌王馬,辨六馬之屬。凡大祭祀,朝觐,會同,毛馬而頒之。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註:毛馬齊其色。物馬齊其力。
又《趣馬》掌贊正良馬。
又《巫馬》掌養疾馬而乗治之,相醫而藥攻馬疾。
又《廋人》掌十二閑之政敎以阜馬。《圉人》掌芻牧以役圉師。
又司馬,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註》謂總武事也。
又《淸夜錄》漢制,卿駟馬右騑。《前漢·東方朔傳》太守,駟馬駕車,一馬行春。《衞宏·輿服志》諸侯四馬,駙以一馬。《南史·柳元策傳》兄弟五人,爲太守。時人語曰:柳氏門庭,五馬逶迤。《正字通》故今太守稱五馬大夫。
又田野浮氣曰野馬。《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日光也。一曰遊絲水氣。
又陽馬。《何晏·景福殿賦》承以陽馬,接以圓方。《註》陽馬,屋四角引出承短椽者,連接或圓或方也。
又投壺勝算曰馬。《禮·投壺》爲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旣立,請慶多馬。《註》立馬者,取算以爲馬,表其勝之數也。謂算爲馬者,馬爲威武之用,投壺及射,皆以習武也。
又《字彙補》打馬,彈碁類也。朱李易安有打馬圖。
又地名。馬陘,齊邑。馬陵,鄭地。見《左傳》。
又天馬,獸名。有翼能飛。
又竈馬,蟲名。《酉陽雜俎》狀似促織,好穴竈旁。今俗呼竈雞。
又馬勃,草名。《正字通》生濕地腐木上,一名馬疕。韓愈所云牛溲馬勃,兼收蓄是也。
又海馬,魚名。牙骨堅瑩,文理細如絲,可制爲器。
又姓。《姓苑》本伯益之後,趙奢封馬服君,遂氏焉。
又司馬、巫馬、乗馬,皆複姓。《前漢·溝洫志》諫大夫乗馬延年。《孟康曰》乗馬,姓也。
又《風俗通》有白馬氏。
又馬流。《兪益期曰》馬援立銅柱,岸北有遺兵,居壽冷岸,南對銅柱,悉姓馬,號曰馬流。《方隅勝略》謂馬人散處南海,謂之馬流。《韓愈詩》衙時龍戸集,上日馬人來。《註》卽馬流也。一作馬留。
又門名。《前漢·項籍傳註》宮垣內兵衞所在,四面皆有司馬,以主事,故總稱司馬門。
又《公孫弘傳註》武帝時,相馬者東門京作銅馬法,立於魯般門外,更名金馬門。
又亭名。謝靈運爲永嘉太守,以五馬自隨,立五馬亭。
又《集韻》滿補切,音姥。義同。《前漢·石慶傳》馬字與尾當五。《師古曰》馬字,下曲者尾,幷四點爲足,凡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