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家亦有长沙帖

出自:金朝·元好问《自题中州集后五首 其三》

拼音:[shī][jiā,jia,jie][yì][yǒu,yòu][cháng,zhǎng][shā,shà][tiè,tiě,tiē]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

万古骚人呕肺肝,乾坤清气得来难。
诗家亦有长沙帖,莫作宣和阁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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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诗家】1.研究《诗经》的专家。 2.犹诗人。
【长沙】见"长沙傅"。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诗】

詩【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家】

家【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

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

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

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

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

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罷黜百家。

《太史公自序》成一家之言。

家人,易卦名。

姓。漢劇令家羨,宋家鉉翁。

《集韻》古胡切,音姑。《詩·豳風》予未有室家。叶上据荼。

《小雅》復我邦家。叶上居樗。

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卽超妹。

叶古俄切,音歌。《古雉朝飛操》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

《孔臧·蓼賦》苟非德義,不以爲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

叶古暮切,音固。《焦氏·易林》三足孤鳥,靈明爲御。司過罰惡,自殘其家。《說文》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後人借爲室家之家。○按《六書故》作①,人所合也。从㐺,三人聚宀下,①之義也。乑古族字,乑譌爲豕,《說文》謂从豭省,無義。①字从宀从㐺,或从宀从乑。乑字从亻从人人,與㐺形近。

【亦】

亦【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睪。總也,又也。

傍及之詞。

姓。宋開禧進士亦尚節,明參將亦孔昭。

同奕。《詩·周頌》亦服爾耕。《箋》亦,大也。《正義》亦奕義通。亦本作與掖同。《詩·衡門序》誘掖其君。《釋文》《石經》作亦。亦,古掖字也,左右肘脅之閒曰掖。後从肉作腋。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长】

長【戌集上】【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镸音場。《增韻》短之對也。《孟子》今交九尺四寸以長。《前漢·田橫傳》尺有所短,寸有所長。

久也。《詩·商頌》濬哲維商,長發其祥。《箋》長,猶久也。《老子·道德經》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

遠也。《詩·魯頌》順彼長道,屈此羣醜。《箋》長,遠也。《古詩》道路阻且長。

常也。《陶潛·歸去來辭》門雖設而長關。《李商隱詩》風雲長爲護儲胥。

大也。《世說新語補》願乗長風,破萬里浪。

善也。《晉書·樂廣傳》論人必先稱其所長。《唐書·韓琬傳》文藝優長。

《博雅》長,挾也。

《吳語》孤敢不順從君命,長弟許諾。《註》長弟,猶云先後也。

星名。《博雅》太白謂之長庚。《詩·小雅》東有啓明,西有長庚。《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日旣入,謂明星爲長庚。

宮名。《班固·西都賦》北彌明光而亙長樂。《謝朓·怨情詩》掖庭聘絕國,長門失歡宴。《註》長門,漢皇后所居。

地名。《玉海》長安,本關中地,西漢建都于此,後因謂天子所都爲長安。

山名。《說林》公見東陽長山,曰:何其坦迤。《金史·禮志》有司言,長白山在興王之地,禮合尊崇。

國名。《山海經》有鹽長之國。

獸名。《山海經》有獸焉,其狀如禺,而四耳,其名長右。

草名。《爾雅·釋草》長楚,銚芅。《疏》長楚,一名銚芅。

姓。《左傳·僖二十八年》甯子先長牂守門。《註》長牂,衞大夫。

仲長,複姓。

長乗,神名。《山海經·郭璞贊》九德之氣,是生長乗。人狀犳尾,其神則凝。妙物自潛,世無得稱。

《韻會》《正韻》展兩切,音掌。孟也。《易·乾卦》元者,善之長也。《疏》元爲施生之宗,故言元者善之長也。《戰國策》君長齊奚以薛爲。《註》長,雄長之長。

齒高也。《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

位高也。《書·益稷》外薄四海,咸建五長。《傳》言至海諸侯五國,立賢者一人爲方伯,謂之五長,以相統治。《釋文》五長,衆官之長。

《周禮·天官·大宰》乃施則于都鄙,而建其長。《註》長謂公卿大夫,王子弟之食采邑者。

進也。《易·泰卦》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生長也。《孟子》苟得其養,無物不長。

長養之也。《前漢·董仲舒傳》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爲事。

《詩·大雅》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箋》敎誨不倦曰長。

官名。《左傳·襄十一年》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註》庶長,秦爵也。

縣名。《左傳·襄十八年》夏,晉人執衞行人石買于長子。《註》長子縣,屬上黨郡。

《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音仗。《集韻》度長短曰長。

《集韻》餘也。《正韻》多也,宂也,剩也。《論語》長一身有半。《世說新語》平生無長物。《陸機·文賦》故無取乎宂長。

《正韻》知亮切,音障。增盛也。《韓愈詩》得時方長王。

【沙】

沙【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所加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加切,音紗。《說文》水散石也。从水从少,水少沙見。楚東有沙水。《水經注》逢澤陂東北流爲新溝,又東北注梁爲沙水。

《山海經》盧其之山,無草木,多沙石,沙水出焉,南流注于涔水。

潁水之別名。《爾雅·釋水》潁爲沙。《註》謂大水溢出別爲小水之名。

疏土也。《易·需卦》需于沙。《正義》沙,水旁之地。《詩·大雅》鳧鷖在沙。

州名,在西徼外,取沙角山爲名,卽三秦記鳴沙山也。《廣輿記》沙州鳴沙山,峰勢危峻,沙如乾糖。天氣淸朗則沙鳴,聞數里外。

流沙,西境極遠之地。《書·禹貢》西被于流沙。

丘名。《爾雅·釋丘》邐迤曰沙丘。《疏》謂丘形斜行,連接而長者。

長沙,郡名,屬楚。《廣輿記》今湖廣長沙府有長沙縣。

長沙,星名。在軫旁,主壽命。見《史記·天官書》。

水中有沙者曰沙衍。《天子傳》天子乃遂東征,南絕沙衍。

沙汰,詳汰字註。

《謝察微·算經》十塵爲沙,十沙爲纖。

木名。《范成大·桂海草木記》沙木與杉同類,尤高大,葉尖成叢,穗少與杉異。

豆名。《崔豹·古今注》貍豆,一名貍沙,一名獵沙。虎豆,一名虎沙。馬豆,一名馬沙。

吹沙,魚名。《爾雅·釋魚》鯊鮀。《郭璞註》今吹沙也。《陸璣註》魚狹而小,常張口吹沙,故曰吹沙。

小而甘美之稱。《韓彥直·橘錄》沙橘取其細而甘美,或曰種之沙州之上,故其味特珍。然邦人稱物之小而甘美者必曰沙,如沙瓜,沙蜜,沙糖之類,特方言耳。

沙門,謂勤行也。《佛說四十二章經》辭親出家,識心達本,解無爲法,名曰沙門。

姓。宋勇將有沙世堅。

借爲紗縠字。《周禮·天官》內司服素沙。《註》素沙,今之白縳也。以白縳爲裏,使之章顯。今世有紗縠者,名出于此。

《集韻》蘇和切《正韻》桑何切,音蓑。亭名,在元城。《春秋·定七年》齊侯衞侯盟于沙。《註》今陽平元城縣東南有沙亭。

與犧通。《詩·魯頌》犧尊將將。《鄭註》素何反。《毛傳》有沙飾也。

酒名。《儀禮·大射儀兩壷獻酒註》獻讀爲沙。沙酒濁,特泲之,必摩沙者也。

《集韻》山宜切,音釃。亦水傍也。

《廣韻》《集韻》《韻會》所稼切,音嗄。聲嘶也。《周禮·天官》內饔鳥皫色而沙鳴貍。《註》沙音所嫁反,或蘇他反。《疏》沙,嘶也。○按沙本有蘇何、山宜二切,不必又入歌支叶韻。今刪去。

【帖】

帖【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他叶切《集韻》《韻會》託協切《正韻》他協切,音貼。《說文》帛書署也。《廣韻》券帖。

《通俗文》題賦曰帖。

唐制,帖試士曰試帖。舉人總括經文,以應帖試,曰帖括。《文獻通考》帖經,以其所習經,掩其兩端,中閒開惟一行,裁紙爲帖。凡帖三字,隨時增損,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爲通。《唐書·選舉志》楊綰疏言明經,但記帖括。

《唐國史補》宰相判事有堂案,處分百司曰堂帖。

《廣雅》帖,服也。

《增韻》妥帖,定也。《王逸楚辭序》義多乖異,事不妥帖。《陸機·文賦》或妥帖而易施。

《廣韻》牀前帷也。《釋名》牀前帷曰帖。言帖帖而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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