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īn][shuō,shuì,yuè][yāo][jī][àn][qī][zhǔ]
平仄:平平平平仄平仄
有鸟有鸟名鹦鹉,养在雕笼解人语。
主人曾问私所闻,因说妖姬暗欺主。
主人方惑翻见疑,趁归陇底双翅垂。
山鸦野雀怪鹦语,竞噪争窥无已时。
君不见隋朝陇头姥,娇养双鹦嘱新妇。
一鹦曾说妇无仪,悍妇杀鹦欺主母。
一鹦闭口不复言,母问不言何太久。
鹦言悍妇杀鹦由,母为逐之乡里丑。
当时主母信尔言,顾尔微禽命何有。
今之主人翻尔疑,何事笼中漫开口。
出自:唐代·元稹《有鸟二十章 其十八》
拼音:[yīn][shuō,shuì,yuè][yāo][jī][àn][qī][zhǔ]
平仄:平平平平仄平仄
有鸟有鸟名鹦鹉,养在雕笼解人语。
主人曾问私所闻,因说妖姬暗欺主。
主人方惑翻见疑,趁归陇底双翅垂。
山鸦野雀怪鹦语,竞噪争窥无已时。
君不见隋朝陇头姥,娇养双鹦嘱新妇。
一鹦曾说妇无仪,悍妇杀鹦欺主母。
一鹦闭口不复言,母问不言何太久。
鹦言悍妇杀鹦由,母为逐之乡里丑。
当时主母信尔言,顾尔微禽命何有。
今之主人翻尔疑,何事笼中漫开口。
【妖姬】美女。多指妖艳的侍女﹑婢妾。
【因】
因【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姻。《說文》从囗大。會意。《徐鍇曰》能大者,衆圍就之也。
又仍也,襲也。《論語》殷因於夏禮。《孟子》爲高必因丘陵,爲下必因川澤。《書·堯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註》析而又析也。《禮·禮器》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因吉土以享帝于郊。
又依也。《論語》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又托也。《孟子》時子因子而以告孟子。
又由也。《鄒陽·上梁王書》夜光之璧,以暗投人於道,莫不按劒相眄者,無因至前也。
又緣也。《傳燈錄》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因,今生作者是。
又姓。《左傳·定二年》遂人四族,有因氏。《正字通》明有因禮、因絅。
又《六書正譌》借爲昏姻之姻,言女有所因。
又叶烏前切,音烟。《陸雲·贈顧尚書詩》殊音合奏,曲異響連。絕我懽條,統我思因。《集韻》或作㧢。
【说】
說【考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易·益卦》民説無彊。〕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
【妖】
妖【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於嬌切《集韻》於喬切《正韻》伊堯切,音夭。豔也,媚也。一曰異也,孽也。《左傳·莊十四年》人棄常則妖興。《前漢·五行志》殺不以時,有草妖。
又妄聞之氣,發于音聲,有鼓妖。雲風起而杳㝠爲夜妖,言之不文,是謂不艾,時則有詩妖。
又叶央居切,音於。《孔臧·鴞賦》觀之歡然,覽考經書,在德爲祥,棄常爲妖。
又叶側呂切,音阻。《前漢·三王敘傳》怙寵矜功,僭欲失所。私心旣霿,牛禍告妖。《說文》,巧也。一曰女子笑貌。从女芺聲。
【姬】
姬【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㚦《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說文》黃帝居姬水,以姬爲氏,周人嗣其姓。《左傳·昭二十八年》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
又《廣韻》與之切《集韻》盈之切,嬙名其女,尤非。
又九魚切。同居。《列子·黃帝篇》姬將告女。《註》姬作居。
【暗】
暗【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烏紺切。音闇。《說文》日無光也。《玉篇》不明也。
又《博雅》深也。《揚雄·甘泉賦》稍暗暗而靚深。《註》暗暗,深空之貌。
又《集韻》鄔感切,音黤。義同。
又《韻補》叶伊甸切。《歐陽修·送胡學士詩》都門春漸動,柳色綠將暗。挂帆千里風,水闊江灩灩。
【欺】
欺【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去其切《集韻》《韻會》丘其切,音僛。《說文》詐欺也。《新書·道術篇》仁義修立謂之任,反任爲欺。《論語》吾誰欺。《史記·循吏傳》子產治鄭,民不能欺。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西門豹治鄴,民不敢欺。
又自昧其心曰欺。《大學》毋自欺也。《蘇洵曰》書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聖人以爲自欺。《呂祖謙論鄭莊公殺叔段曰》將欲欺人,必先欺心。
又欺,㨆也。《揚子·方言》晉、魏、河內之北謂㨆曰殘,楚謂之貪,南楚江、湘之閒謂之欺。《郭註》言欺㨆難厭也。今關西人呼打爲㨆,音廩,或洛感反。
又詆欺,漢法名。漢有誹謗詆欺法,至哀帝始除之。
又謾也,陵也。《李翊·俗呼小錄》見陵於人爲欺負。
又欺與瞲同。《集韻》或作倛。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