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
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音惟。《玉篇》唯,獨也。《集韻》專辭。《易·乾卦》其唯聖人乎。《詩·小雅》唯酒食是議。《韻會》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作語辭。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來唯縣。
又《集韻》視隹切,音垂。與誰同。何也。
又《唐韻》以水切《集韻》《韻會》愈水切,。《說文》諾也。《禮·曲禮》必慎唯諾。《釋文》唯,于癸反。徐,于比反。沈,以水反。《又》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
又《內則》能言,男唯,女兪。《戰國策》范睢曰唯唯。
又《詩·齊風》其魚唯唯。《傳》唯唯,出入不制也。《箋》唯唯,行相隨順之貌。《釋文》唯,維癸反。沈,養水反。《韓詩》作遺遺,言不能制也。
【说】
說【考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易·益卦》民説無彊。〕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
【耕】
耕【未集中】【耒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畊《唐韻》古莖切《韻會》古庚切《正韻》古衡切,音更。《說文》犂也。古者井田,故从井。《易·无妄》六二不耕穫,不葘畬,則利有攸往。《禮·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山海經》稷之孫曰叔均,是始作牛耕。
又《正字通》凡致力不怠,謂之耕。
又假它事代食,若力田然,亦曰耕。《揚子·法言》耕道得道,獵德得德,是獲饗也。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拾遺記》賈逵門徒來學,不遠千里,獻粟盈倉。或云:逵非力耕,所謂舌耕也。《任彥昇·薦士表》旣筆耕爲養。《唐書·王勃傳》心織而衣,筆耕而食。《宋史·王韶傳》家酷貧,執卷不輟。家人誚其不耕。韶曰:我嘗目耕。
又人名。《史記·仲尼弟子傳》司馬耕,字子牛。
又鬼名。《山海經》東南三百里曰豐山,神耕父處之。《張衡·東京賦》囚耕父於淸冷。《註》耕父,旱鬼。
又鳥名。《山海經》西北一百里,曰堇里之山,有鳥焉,其狀如鵲,靑身白喙,白目白尾,名曰靑耕,可以禦疫。
又琴曲名。《張衡·思賦》嘉曾氏之歸耕兮。《註》琴操曰:歸耕者,曾子之所作也。
【桑】
桑【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顙平聲。《說文》蠶食葉。《徐曰》叒音若。日初出東方湯谷所登搏桑叒木也。蠶所食神葉,故加木叒下以別之。《典術》桑箕,星之精。《詩·豳風·註疏》爰求柔桑,穉桑也。猗彼女桑,荑桑也。蠶月條桑,枝落采其葉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愛蠶食也。《史記·貨殖傳》齊魯千畝桑麻,其人與千戸侯等。
又《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註》夏取桑柘之火。
又檿桑,山桑也,絲中琴瑟絃。《書·禹貢》厥篚檿絲。
又其材中弓榦。《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取榦之道,柘爲上,檿桑次之。
又台桑,地名。啓所生處。《楚辭·天問》焉得嵞山氏女,而通之于台桑。
又空桑,山名。《呂氏春秋》伊尹生于空桑。
又桑林,樂名。《左傳·襄十年》宋公享魯侯于楚丘,請以桑林。
又桑扈,鳥名。《左傳·昭十七年》九扈爲九農正。註:桑扈,竊脂。
又姓。《姓苑》秦大夫子桑之後,漢桑弘羊、桑楚。
又複姓。桑丘、庚桑。,籀文桑。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又《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又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又《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又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又《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又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畜】
畜【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嘼《唐韻》丑六切《集韻》敕六切《正韻》昌六切,音觸。《說文》田畜也。引《淮南子》註言:田之汙下黑土者,可畜牧也。○按《淮南》無此語。
又積也。《禮·月令》仲秋之月,乃命有司,趣民收斂,務畜菜。《註》始爲禦冬之備。《釋文》畜,丑六反。
又《內則》子婦無私貨,無私畜。
又止也。《孟子》畜君何尤。《註》畜,止也。敕六反。
又大畜,小畜,易卦名。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許六切,音旭。養也。《易·師卦》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論語》君賜生,必畜之。《史記·樂毅傳》臣恐侍御者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
又容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天下誰畜之。《註》畜,猶容也。許六反。
又六畜。《左傳·桓六年》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釋文》畜,許六反。《註》六畜旣大而滋也。《禮·曲禮》問庶人之富,數畜以對。《疏》謂雞豚之屬。《釋文》許六反,鄭註:周禮云始養曰畜。○按六畜之畜,古俱許六反,今人讀作昌六反。
又起也。《詩·小雅》拊我畜我。《箋》畜,起也。《釋文》喜郁反。
又順也。《禮·祭統》孝者,畜也。順于道,不逆于倫,是之謂畜。《註》畜謂順於德敎。《釋文》許六反。
又孝也。《禮·孔子閒居》無服之喪,以畜萬邦。《註》畜,孝也。使萬邦之民競爲孝也。
又《莊子·徐無鬼》許由曰:堯畜畜然仁,吾恐其爲天下笑。
又留也。《禮·儒行》易祿而難畜也。《註》難畜,難以非義久留也。
又姓。漢畜客,畜意,天水有畜氏。
又《廣韻》《集韻》《正韻》許救切,音齅。《左傳·僖十九年》古者六畜不相爲用。《疏》養之曰畜,用之曰牲。《釋文》畜,許又反。《周禮·天官·庖人》掌共六畜。《註》六畜,六牲也。《釋文》畜,許又反。
又《集韻》丑救切,惆去聲。《周禮·天官·獸醫疏》在野曰獸,在家曰畜。《前漢·尹翁歸傳》掌畜官,音義。與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