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怜】
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郞丁切,音靈。《玉篇》心了也。
又《集韻》靈年切,音連。與憐同。《韋應物休暇東齋詩》捫竹怜粉汚。
又《五音集韻》朗鼎切,音音蓮。《說文》哀也。《吳越春秋河上歌》同病相憐。
又《廣韻》愛也。《魯連子引古諺》心誠憐,白髮元。
又《集韻》離珍切,音鄰。義同。《楚辭·九辯》羈旅而無友生,惆悵兮而私自憐。叶上生。俗作怜。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环】
環【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還。《說文》璧屬也。《玉篇》玉環。《爾雅·釋器》肉好若一謂之環。《註》邊孔適等。《禮·經解》行步則有環佩之聲。《註》環取其無窮。
又《玉篇》繞也。《正韻》回繞也。《禮·雜記》小斂環絰。《疏》環絰是周回纏繞之名。《周禮·冬官考工記》環涂七軌。《註》故書環或作轘,環涂謂環城之道。
又《周禮·春官·樂師》環拜以鐘鼓爲節。《註》環,猶旋也。
又《儀禮·士喪禮》布巾環幅不鑿。《註》環幅廣袤等也。
又《釋名》刀本曰環,形似環也。
又《詩·秦風》游環脅驅。《傳》游環,靷環也。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良鼓瑕如積環。《疏》瑕與環皆謂漆之文理。
又姓。《史記·田敬仲世家》環淵之徒七十六人。《註》楚人孟子傳云:環淵著書上下篇。《五音集韻》古有楚賢者環淵,後有環齊,撰要略一部。
又人名。《左傳·襄十四年》今余命女環。《註》齊靈公名。《戰國策》楚王問於范環。《釋文》環,史作蠉。
又官名。《左傳·文元年》且掌環列之尹。《註》宮衞之官。《周禮·夏官》環人掌致師,察軍慝,環四方之故。《註》巡察內外,若環之相循不窮。致師,謂犯敵以誘其出。軍慝,謂敵懷詐潛入我師也。四方有兵戎之故,則環繞而巡之。
又器名。《揚子·方言》㯂,宋魏楚江淮之閒謂之繯。或謂之環。《註》㯂,絲蠶簿橫也。
又水名。《山海經》泰山環水出焉。
又州名。《韻會》古朔方鳴沙之地,隋置環州,以大河環曲名焉。
又廣南化外,唐開生獠,置環州。
又《韻會》環玉,國名。
又環狗,海外國名。《山海經》環狗,其爲人,獸首人身。
又通作圜。《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火以圜。《註》圜形似火,如半環然。
又通作瑗。《前漢·五行志》宮門銅瑗。
又《集韻》《韻會》《正韻》胡慣切,音患。《集韻》卻也。《周禮·夏官》環人。劉昌宗讀。
又《韻會》繞也,周迴也。《前漢·高帝紀》守濮陽環水。《註》環,音宦,決水以自環守爲固也。
又《項羽傳》故因環封之三縣。《註》繞南皮三縣以封之。環音宦。
又《韻補》叶胡涓切,音懸。《馬融·廣成頌》棲鳳鳥於高梧,宿麒麟於西園。納僬僥之珍羽,受王母之白環。
又叶胡玩切,音換。《班固·西都賦》徇以離宮別寢,承以崇臺閒館。煥若列宿,紫宮是環。
又叶熒絹切,音眩。《王延壽·魯靈光殿賦》連閣承宮,馳道周環。陽榭外望,高樓飛觀。長途升降,軒檻曼延。延音衍去聲。
【陂】
陂【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彼爲切《集韻》《韻會》班麋切《正韻》逋眉切,。《說文》阪也。一曰池也。《玉篇》澤鄣也。《風俗通義》陂者,繁也。言因下鍾水,以繁利萬物也。今陂皆以漑灌。《書·禹貢》九澤旣陂。《禮·月令》毋竭川澤,母漉陂池。《註》畜水曰陂。
又地名。《左傳·成四年》許人敗諸展陂。《註》展陂,許地。
又《昭十三年》次于魚陂。《註》竟陵縣城西北有甘魚陂。
又《正字通》黃陂,縣名,今黃州府。
又《前漢·禮樂志》騰雨師,洒路陂。《註》路陂,路傍也。
又《集韻》或作波。《史記·貨殖傳》水居千石魚陂。
又《灌夫傳》陂池田園。《前漢書》作波。
又《前漢·景十三王傳》游雷波。《註》波讀爲陂。雷陂,陂名。
又《集韻》蒲麋切,音皮。陂池,旁頹貌。
又《集韻》《韻會》、楚、荆、揚曰陂。《釋名》山旁曰陂,言陂陁也。《玉篇》陂陀,靡迆也。《唐韻正》書洪範,無偏無陂,遵王之義。本作頗,唐明皇攺爲陂。韻補曰:古義字皆音俄,周官註亦音俄,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遵王之義,以叶俄音。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乂,攺頗爲陂,以從今音,古音遂湮矣。
又《集韻》逋禾切,音波。《博雅》陂陁,衰也。
又《集韻》一曰山坡,或作岥。
又《集韻》蒲波切,音婆。陂陁,不平。
又《廣韻》《集韻》《韻會》彼義切《正韻》兵媚切,音賁。《玉篇》傾也,邪也。《正韻》不平曰險,不正曰陂。《易·泰卦》无平不陂,无往不復。《周禮·春官·典同》陂聲散。《史記·五宗世家》邯鄲中諸使過客,以彭祖險陂,故莫留邯鄲。
【陀】
陀【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徒何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何切,音駝。《玉篇》陂陀,險阻也。《爾雅·釋地註》陂陀,不平。《博雅》陂陀,衺貌。《玉篇》俗作陁。《集韻》同岮。
又沙陀,後唐始興之地。《五代史·唐本紀》別自號曰沙陀。沙陀者,大磧也,在金莎山之陽蒲類海之東。
又補陀,山名,在明州昌國海中。
又音遲。《司馬相如·上林賦》巖陀甗錡。《註》陀,音遲。郭璞曰:陀,崖際。○按漢書陀作阤,音豸。
又《集韻》待可切,音舵。與阤同。《淮南子·繆稱訓》岸崝者必陀。《集韻》本作阤。或作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