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人所鄙

出自:宋代·李纲《和劝农篇》

拼音:[zhàng][rén][suǒ][bǐ]

平仄:仄平仄仄

天临下土,是生烝民。
耕食凿饮,乃含其真。
淳浇朴散,巧伪相因。
谁其还之,时惟圣人。
圣人立政,爰重黍稷。
设命官司,职是播植。
春勤于耕,秋乃有穑。
储其嬴馀,荒岁足食。
瞻彼中原,祁邳平陆。
春日载阳,和风肃穆。
夫耕妇馌,俦类相逐。
少壮竭力,逸此耆宿。
岂无他图,惟兹永久。
利其耒耜,十千维耦。
带月荷锄,侵星耘亩。
崇本抑末,孰敢游手。
终年厌飧,报则不贵。
千箱万仓,以副汝冀。
为酒为醴,乐此分至。
仰奉俯畜,夫复何愧。
四体不勤,丈人所鄙
带经而耕,岂废冠履。
我思古人,希风往轨。
躬耕南阳,无使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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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丈人】1.古时对老人的尊称。 2.家长;主人。 3.岳父。 4.对亲戚长辈的通称。 5.指丈夫。 6.星名。属井宿。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丈】

丈【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姓。明人傑。

左人,聞人,俱複姓。

《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鄙】

鄙【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音比。《釋名》鄙,否也。小邑不能遠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則治都鄙。《註》都之所居曰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

《地官·遂人》掌造縣鄙形體之法,五酇爲鄙,五鄙爲縣。

《廣韻》邊鄙也。《左傳·隱元年》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註》鄙,鄭邊邑。

《正韻》陋也,厭薄之也。《左傳·宣十四年》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老子·道德經》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

鄙與都對言,朴野也。《淮南子·詮言訓》夫始于都者,常大于鄙。

鄙與仁對,言不通也。《前漢·董仲舒傳》或仁或鄙。

嗇於財者曰鄙吝。俗作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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