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瀹】
瀹【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以灼切《集韻》《韻會》《正韻》弋灼切,音藥。《說文》漬也。《儀禮·士喪禮》菅筲三,其實皆瀹。《註》皆湛之湯,不用食道,所以爲敬。
又《玉篇》煮也。《齊民要術》有瀹雞子法。
又《篇韻》同鬻。謂內肉及菜湯中薄熟出之。
又疏瀹,開滌也。《莊子·知北遊》疏瀹而心,澡雪而精神。
又潭瀹,動搖之貌。
又㶒瀹,水流漂疾貌。《郭璞·江賦》㶖㴸㶒瀹。
又《集韻》弋笑切,音燿。水淸也。《集韻》或作。
【茗】
茗【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正韻》爲飯,茗飮作漿。《杜甫詩》茗飮蔗漿攜所有。
又花名。《述異記》巴東有眞香茗,其花色白,如薔薇。
又《南方草木狀》耶悉茗,南人憐其芳香,競植之。
又茗邈,高貌。《張載·七命》搖刖峻挺,茗邈苕嶢。
又山名。《水經注》沅水,又東入溪水,南出茗山。
又通酩。《韓愈詩》茗艼馬上知爲誰。
【增】
增【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正韻》咨登切,音曾。《說文》益也。一曰重也。《詩·小雅》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史記·黃霸傳》戸口歲增。
又衆也。《詩·魯頌》烝徒增增。
又與層通。增城漢宮。見前城字註。《揚雄·甘泉賦》增宮參差。
又與曾通。
又《廣韻》《集韻》《韻會》子鄧切《正韻》子孕切,音橧。賸也。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妍】
妍【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