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ēng][xí][qiáo][yú][zhēn][dé,děi,de][jì]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仄
衰病修然寂寞滨,已将小隐约幽人。
眠云啸月有馀乐,问柳寻花无限春。
争席樵渔真得计,会心鱼鸟自相亲。
醉乡况有闲田地,应许东皋更卜邻。
出自:宋代·李纲《送李似之舍人归连江旧隐二首 其二》
拼音:[zhēng][xí][qiáo][yú][zhēn][dé,děi,de][jì]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仄
衰病修然寂寞滨,已将小隐约幽人。
眠云啸月有馀乐,问柳寻花无限春。
争席樵渔真得计,会心鱼鸟自相亲。
醉乡况有闲田地,应许东皋更卜邻。
【争席】争坐位。表示彼此融洽无间,不拘礼节。
【樵渔】1.樵夫和渔夫。亦泛指村舍中人。 2.打柴和捕鱼。
【得计】1.契合心意。 2.计策得当。 3.谓计谋得以实现。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席】
席【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夕。《說文》藉也。《玉篇》牀席也。《廣韻》薦席。《增韻》藳秸曰薦,莞蒲曰席。《急就篇註》簟謂之席。
又重曰筵,單曰席。《周禮·天官》玉府掌王之燕衣服衽席牀第。《註》衽席,單席也。《釋名》席,釋也。可卷可釋。《詩·邶風》我心匪席,不可卷也。《賈誼·過秦論》席卷天下。
又《韻會》資也,因也。《書·畢命》席寵惟舊。《前漢·劉向傳》呂產呂祿,席太后之寵。《註》師古曰:席猶因也。言若人之坐於席也。
又《玉篇》安也。
又往古堯舜之善道,以待聘召。
又姓。《韻會》出安定,其先司周之典籍,因氏焉。後避項羽名,改爲席。
又叶祥龠切,音灼。《易林》重茵厚席,循臯采藿。
【樵】
樵【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昨焦切《集韻》《韻會》慈焦切《正韻》慈消切,音譙。《說文》散木也。《左傳·桓十二年》請無扞采樵者以誘之。
又采薪曰樵。《詩·小雅》樵彼桑薪,卬烘于煁。故采薪者謂之樵夫。《史記·孟嘗君傳》樵夫牧豎。
又焚也。《公羊傳·桓七年》焚之者何,樵之也。
又與譙通。《前漢·趙充國傳》爲壍壘木樵。《師古註》謂爲高樓以望敵也。《集韻》或作藮,又作。
又,同樵。
【渔】
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語居切《集韻》《韻會》《正韻》牛居切,音魚。《說文》捕魚也。《易·繫辭》以佃以漁。
又侵取無擇曰漁。《禮·坊記》諸侯不下漁色。《註》漁色,取象捕魚,然中網取之,是無所擇。
又或作。《周禮·天官》人掌以時。
又水名,在漁陽。《水經注》漁水,出縣東南。
又姓,宋漁仲脩。
又《集韻》《正韻》。《徐曰》从二魚,魚多也。篆文从省。
【真】
真【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同眞。俗字。(眞)〔古文〕《唐韻》側鄰切《集韻》《韻會》《正韻》之人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计】
計【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
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
又《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又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註》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註》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又計偕。《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註》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
又官名。《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師古註》專主計籍。《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飮食、薪炭。
又神名。《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師古曰》卽左傳所謂介根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
又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
又《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