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醨不如醇

出自:宋代·李纲《次韵和渊明饮酒诗二十首 其二十》

拼音:[yǐn][lí][bù,fǒu][rú][chún]

平仄:仄平仄平平

举世人事伪,惟酒存天真。
饮多不如少,饮醨不如醇
借问何以然,每醉意每新。
笑指黄金罍,是中可逃秦。
糠秕铸尧舜,万世同埃尘。
二豪侍坐侧,议论徒慇勤。
我读古人书,独与渊明亲。
北窗傲羲皇,桃源将问津。
膝横无弦琴,头著漉酒巾。
我醉君且去,为已非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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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如】1.比不上。 2.不象;不符。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饮】

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㱃,古作淾。註詳欠部十一畫。

【醨】

醨【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呂支切《集韻》《韻會》鄰知切《正韻》鄰溪切,音離。《說文》簿酒也。《楚辭·漁父》衆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抱朴子·名實卷》醨酪專灌於圓丘。

《韻會》通作漓。今俗用爲醇漓字。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如】

如【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人諸切《集韻》《韻會》《正韻》人余切,音鴽。《說文》从隨也。一曰若也,同也。《書·舜典》如五器,如岱禮,如初,又然也。《易·離卦》突如其來如。《前漢·揚雄傳》雄家產不過十金,晏如也。

往也,至也。公如棠,如齊。見《左傳》。《劉伶·酒德頌》幕天席地,縱意所如。

月名。《爾雅·釋歲》二月爲如。

語助辭。《論語》恂恂如也。《孟子》驩虞如也,皥皥如也。

凉如。縣名。《前漢·郊祀志》上遂北巡朔方,還釋兵凉如。

肥如,古國名,在遼西郡。《應劭曰》肥子奔燕,燕封于此。

姓。如羅氏,攺爲如氏,見《統譜》。

本覺爲如,今覺爲來,見《道院集》。

眞如,有變易性相,如如常住不遷,見《禪燈錄》。

見《山海經》。

通作而。《前漢·五行志》引左傳,星隕如雨。《註》如,而也,星隕而且雨。

《廣韻》人恕切《集韻》《韻會》如倨切,音茹。《東方朔·七諫》忽容容其安之兮,超荒忽其焉如。苦衆人之難信兮,願離情而遠舉。《註》舉去聲。

《集韻》《類篇》乃箇切,音那。亦若也。

【醇】

醇【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純。《說文》不澆酒也。《前漢·曹參傳》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飮以醇酒。《註》醇酒不澆,謂厚酒也。《後漢·劉盆子傳》乃益釀醇酒。

《玉篇》專也。

粹淸也。《嵆康·養生論》神氣以醇白獨著。

厚也。《前漢·景帝紀》至于移風易俗,黎民醇厚。《老子·道德經》其政悶悶,其民醇醇。《註》其政敎寬大,而民醇醇富厚,自相親睦。

精也。《易·繫辭》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疏》萬物變化而精醇也。《朱子·本義》醇謂厚而凝也。

謹重也。《史記·萬石君傳》事不關決于丞相,丞相醇謹而已。《前漢·衞綰傳》醇謹無他。

《博雅》醇鉤,劒也。

同純。《書·說命》惟厥攸居,政事惟醇。《註》居者,止而安也。安於義理之所止,故政事不雜也。

《前漢·禮樂志》河龍供鯉醇犧牲。《註》師古曰:醇謂色不雜也。

《食貨志》天子不能具醇駟。《梅福傳》一色成體謂之醇。《集韻》或作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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