禀毓不与常人同

出自:宋代·李纲《送赵正之判宗室学之官闽中》

拼音:[bǐng][yù][bù,fǒu][yǔ,yù,yú][cháng][rén][tóng,tòng]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平

神明之胄庆所钟,禀毓不与常人同
汉高子孙尽隆准,唐室贤辅多华宗。
本朝功德追前古,振振宗姓敦儒风。
君家奕世擅英誉,继持从橐声光崇。
向来仗节使关陜,风绩不减褰帷公。
自从国步暂艰危,低眉信命随飘蓬。
十年流落困羁旅,一日赐对明光宫。
御前奉命作大字,挥毫落纸蟠虬龙。
岂惟笔扛百斛鼎,固已气吐千丈虹。
上流重地方用武,貔貅十万屯元戎。
辍从禁近付飞挽,木牛流马惭无功。
国家敦睦急先务,改授欲使归磨砻。
舍烦就简惬雅志,祗恐漕运难追踪。
闽山中夏荔枝熟,火齐磊落堆盘红。
凭空跨壑千佛寺,金碧照耀烟霞中。
登临多暇饫珍品,岂比朱墨相填丛。
帝心简在方仄席,锋车迅召行登庸。
嗟予忧志苦多病,齿摇发脱真衰翁。
误恩分阃愧无补,岂有惠泽渐兵农。
乞身屡矣未蒙可,坐使泽雉愁樊笼。
送君南浦惨长别,此心已逐归飞鸿。
会当柴车返故隐,幅巾杖屦长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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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常人】1.守常道不变的人。 2.平常的人。 3.固定的人。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禀】

禀【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正字通》俗稟字。《唐韻》《集韻》《韻會》力錦切,音懔。《說文》賜穀也。从㐭从禾。《徐曰》公稟賜之也。《廣韻》與也。《增韻》供也,給也,受也。《禮·中庸》旣稟稱事。《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師古註》稟,給也。

《唐韻》《集韻》《韻會》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

水名。《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

《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韻會》俗作禀,非。

【毓】

毓【辰集下】【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與育同。《說文》養子使作善也。一曰稚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二曰田園毓草木。

《地官》以蕃鳥獸,以毓草木。《註》毓,古育字。《班固·東都賦》豐圃草以毓獸。《註》毓,同育。

郁毓,盛多也。《左思·蜀都賦》密房郁毓被其阜。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常】

常【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

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

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

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

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在西,避漢文帝諱,故改曰常山。

水名。《史記·夏本紀》常衞旣從。《註》常水,出常山上曲陽縣。《書·禹貢》作恆。

旂名。《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日月爲常。《又》王建大常。《釋名》日月爲常。謂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

常服。《詩·小雅》載是常服。《傳》日月爲常服,戎服也。

《廣韻》倍尋曰常。

車戟名。《釋名》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曰常也。

木名。《爾雅·釋木》常棣。《註》關西棣樹,子如櫻桃,可食。《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

姓。《廣韻》出河內。《前漢·常惠傳》惠,太原人,甘露中爲右將軍。

與裳同。《說文》下帬也。《徐鉉曰》下直而垂,象巾,故从巾。今文作裳。

【人】

人【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姓。明人傑。

左人,聞人,俱複姓。

《韻補》叶如延切,音然。《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同】

同【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①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爲終,十終爲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爲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爲同也。

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爲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于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几,爲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爲一字。

叶徒黃切,音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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