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又《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又《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又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又《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又《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又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又《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又《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又《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迹】
迹【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資昔切,音積。《說文》步處也。《廣韻》足跡也。《左傳·宣十二年》遷大國之迹于鄭。《前漢·揚雄傳》擬足而投迹。《淮南子·說山訓》足蹍地而爲迹。
又凡功業可見者曰迹。《書·武成》太王肇基王迹。《前漢·王褒傳》索人求士者,必樹霸迹。
又凡前人所遺留者曰迹。《莊子·天運篇》《六經》先王之迹也。
又凡有所遵循亦曰迹。《書·蔡仲之命》爾乃邁迹自身。《註》仲無所因,故曰邁迹。《前漢·平當傳》深迹其道,而務修其本。《註》謂求其踪迹。
又凡有形可見者皆曰迹。《淮南子·說山訓》循迹者,非能生迹者也。《唐書·魏徵傳》豈有君臣同心事形迹者。
又循實而考之亦曰迹。《前漢·功臣表》迹漢功臣。
又《杜欽傳》將以求天心,迹得失也。
又風迹,風化之迹也。《後漢·朱浮傳》頗欲厲風迹。
又迹射,尋迹而射也。《前漢·王尊傳》將迹射士千人。
又迹人,官名。《周禮·地官·迹人註》迹之言跡。知禽獸處也。
又與跡同。《文中子·問易篇》心跡之判久矣。
又與蹟通。《詩·小雅》念彼不蹟。《註》謂不循故道也。
又叶卽略切,音爵。《陸機·演連珠》火壯則煙微,性充則情約。是以殷墟有感物之悲,周京無佇立之迹。《集韻》或作。
【指】
指【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
【如】
如【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人諸切《集韻》《韻會》《正韻》人余切,音鴽。《說文》从隨也。一曰若也,同也。《書·舜典》如五器,如岱禮,如初,又然也。《易·離卦》突如其來如。《前漢·揚雄傳》雄家產不過十金,晏如也。
又往也,至也。公如棠,如齊。見《左傳》。《劉伶·酒德頌》幕天席地,縱意所如。
又月名。《爾雅·釋歲》二月爲如。
又語助辭。《論語》恂恂如也。《孟子》驩虞如也,皥皥如也。
又凉如。縣名。《前漢·郊祀志》上遂北巡朔方,還釋兵凉如。
又肥如,古國名,在遼西郡。《應劭曰》肥子奔燕,燕封于此。
又姓。如羅氏,攺爲如氏,見《統譜》。
又本覺爲如,今覺爲來,見《道院集》。
又眞如,有變易性相,如如常住不遷,見《禪燈錄》。
又見《山海經》。
又通作而。《前漢·五行志》引左傳,星隕如雨。《註》如,而也,星隕而且雨。
又《廣韻》人恕切《集韻》《韻會》如倨切,音茹。《東方朔·七諫》忽容容其安之兮,超荒忽其焉如。苦衆人之難信兮,願離情而遠舉。《註》舉去聲。
又《集韻》《類篇》乃箇切,音那。亦若也。
【掬】
掬【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六切,音菊。與匊同。兩手曰掬。《禮·曲禮》受珠玉者以掬。《疏》謂手中也。《左傳·宣十二年》舟中之指可掬也。
又《詩詁》兩手曰臼,屈掌曰匊。
又《小爾雅》掬,一升也。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則數合也。
又《揚子·方言》離也。齊同。《韻會》本作揈。《正字通》本作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