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uán][líng][zhòng,chóng][yù][fēi][cháng][zhǔ]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计相声名久不磨,庆馀丰报属君多。
原鸰重遇非常主,庭鲤仍收最上科。
但使家声常燀赫,不辞官路独蹉跎。
仁人天岂惜眉寿,自要曾孙同逝波。
出自:宋代·周必大《新镇江通判蔡挽词》
拼音:[yuán][líng][zhòng,chóng][yù][fēi][cháng][zhǔ]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计相声名久不磨,庆馀丰报属君多。
原鸰重遇非常主,庭鲤仍收最上科。
但使家声常燀赫,不辞官路独蹉跎。
仁人天岂惜眉寿,自要曾孙同逝波。
【原鸰】《诗.小雅.常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孔颖达疏:"脊令者,当居于水,今乃在于高原之上,失其常处,以喻人当居平安之世,今在于急难之中,亦失常处也……以喻兄弟既在急难而相救。"脊令,即鹡鸰,水鸟名。后以"原鸰"喻兄弟友爱,急难相助。
【重遇】特殊的礼遇。
【非常】1.异乎寻常的;特殊的:~时期ㄧ~会议。 2.十分;极:~光荣ㄧ~高兴 ㄧ~努力ㄧ他~会说话。
【常主】1.固定的主人。 2.指固定的君主。 3.指固定的主管者。 4.指正常的心志。 5.平庸的君主。
【原】
原【子集下】【厂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愚袁切,音元。《說文》高平曰原,人所登。《爾雅·釋地》大野曰平,廣平曰原。《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澤墳衍原隰之名物。《禮·月令》孟夏,令野虞出行田原,爲天子勞農。
又《前漢·食貨志》農漁商賈四者,衣食之原。《董仲舒傳》道之大,原出於天。《司馬相如傳》爾陿游原。《註》孟康曰:原,本也。
又《爾雅·釋言》原,再也。《疏》重再也。《易·比卦》原筮元永貞。《朱傳》必再筮,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註》末,勿也。謂所食之餘,不可再進也。《前漢·禮樂志》以沛宮爲原廟。《註》師古曰:原,重也。言已立正廟,更重立也。
又《韻會》推原也。《易·繫辭》原始要終。《前漢·薛宣傳》原心定罪。《註》師古曰:原,謂尋其本也。《管子·戒篇》春出,原農事之不本者,謂之遊。《註》原,察也。
又宥罪曰原。《晉書·潘岳傳》會詔原之。
又通作源。《前漢·食貨志》猶塞川原爲潢洿也。《註》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
又姓。《廣韻》孔子弟子有原憲。《前漢·趙廣漢傳》潁川大姓原褚。《註》原褚,二姓也。
又州名。《韻會》漢高平縣,魏爲鎮州,又攺原州。
又《韻補》叶虞雲切。《史記·敘傳》懷王客死,蘭咎屈原。好諛信讒,楚幷于秦。
【鸰】
鴒【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郞丁切,音靈。鶺鴒,鳥名。《爾雅·釋鳥》䳭鴒,雝渠。《註》一名雝渠也。《陸璣疏》大如鷃雀,頸下黑如連錢,杜陽人謂之連錢。一名錢母,一名雝渠。一作脊令。《詩·小雅》脊令在原,兄弟急難。《疏》令,亦作鴒。
【重】
重【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
又《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
又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
又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
又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
又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又數也。《左傳·襄四年》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註》重,猶數也。
又甚也。《禮·檀弓》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戰國策》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註》重猶甚也。
又《淮南子·汜論訓》古者,人醇,工龎,商朴,女重。《註》女重,貞正無邪。
又《戰國策》軍重踵高宛。《註》重,輺重也。《前漢·張耳餘傳》從閒路絕其輺重。
又星名。《博雅》歲星謂之重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
又山名。《山海經》有重隂之山。
又木名。《博雅》重皮,厚朴也。
又《集韻》《韻會》柱勇切《正韻》直隴切,無二義。古人三聲通用,必謂上去異訓,不可通押,此宋人拘泥之過也。
又《廣韻》直容切《韻會》傳容切,音褈。《廣韻》複也,疊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上下俱陽,故重剛也。《書·舜典》重華協于帝。《禮·禮器》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楚辭·九辯》豈不鬰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又穀名。《詩·豳風》黍稷重穋。《傳》後熟曰重。《釋文》重,直容切,先種後熟曰重。
又作穜,音同。
又多也。《左傳·成二年》重器備。《註》重,猶多也。《釋文》直恭切。
又累也。《詩·小雅》無思不憂,祇自重兮。《箋》重,猶累也。《釋文》直龍切,又直用切。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辛曰重光。《釋文》直龍切。
又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臧文仲往宿於重館。《註》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釋文》直龍切。
又車名。《詩·衞風》猗重較兮。《傳》重較,卿士之車。《釋文》直恭切。
又屋承霤也。《禮·檀弓》池視重霤。《疏》重霤,屋承霤也,以木爲之。《釋文》直容切。
又地名。《左傳·襄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飮馬于重丘。《註》重丘,曹邑。
又人名。《書·呂》乃命重黎。《傳》重卽羲,黎卽和。《釋文》直龍切。
又姓。《正字通》重黎之後,明有重省。
又神所依也。《禮·檀弓》重主道也。《註》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復作主。《疏》言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本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喪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
又《正韻》徒紅切,音同。與穜同。穀名。
又與童同。《禮·檀弓》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註》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釋文》重,音同。
又《正韻》之仲切,音衆。《前漢·匈奴傳》不如重酪之便美。《註》重,乳汁也。本作潼。
又《韻補》叶直良切,音長。《道藏歌》神暢感寂庭,默思徹九重。靈歌理冥運,百和結朱章。
【遇】
遇【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寓。《玉篇》見也,道路相逢也。《廣韻》不期而會也。《春秋·隱八年》宋公、衞侯遇于垂。《穀梁傳》不期而會曰遇。《禮·曲禮》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註》未及期,在期日之前也。《周禮·春官·大宗伯》諸侯冬見曰遇。《註》偶也,欲其若不期而偶至也。
又待也,接也。《前漢·季布傳》遇人恭謹。
又《蒯通傳》漢王遇我厚。
又合也。《前漢·揚雄傳》七十說而不遇。
又姓。《風俗通》漢有遇冲,爲河內太守。
又《字彙補》五口切,與偶同。《史記·天官書》氣相遇者,使勝高。
又《集韻》《韻會》魚容切,音顒。地名。《史記·高帝紀》戰曲遇東。《註》曲音齲,遇音顒。
【非】
非【戌集中】【非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常】
常【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久長之功,於是夏而歌之。《朱傳》謂君臣父子之常道。
又五常。《書·舜典愼徽五典傳》五典,五常之敎,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又《五品傳》五品,謂五常。《疏》此事可常行,乃爲五常耳。
又神名。《荀子·九家易》兌爲常,西方之神也。
又地名。《詩·魯頌》居常與許。《傳》常許,魯南鄙西鄙也。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毗陵郡平置常州。
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常山郡。《註》恆山在西,避漢文帝諱,故改曰常山。
又水名。《史記·夏本紀》常衞旣從。《註》常水,出常山上曲陽縣。《書·禹貢》作恆。
又旂名。《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日月爲常。《又》王建大常。《釋名》日月爲常。謂畫日月於其端,天子所建,言常明也。
又常服。《詩·小雅》載是常服。《傳》日月爲常服,戎服也。
又《廣韻》倍尋曰常。
又車戟名。《釋名》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八尺曰尋,倍尋曰常,故曰常也。
又木名。《爾雅·釋木》常棣。《註》關西棣樹,子如櫻桃,可食。《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
又姓。《廣韻》出河內。《前漢·常惠傳》惠,太原人,甘露中爲右將軍。
又與裳同。《說文》下帬也。《徐鉉曰》下直而垂,象巾,故从巾。今文作裳。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