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uì][ěr][xī][fāng][fēi,fěi]
平仄:仄仄平平平
风吹帘网动,对尔惜芳菲。
蜀雨何人在,吴宫祇燕归。
烛消春粉尽,泪湿野香微。
抱蘤残青子,鸟衔随处飞。
【芳菲】〈书〉1.花草的芳香:春草~。 2.花草:~满园,蝶飞燕舞。
【对】
對【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都隊切《集韻》《韻會》《正韻》都內切,。《爾雅·釋言》對,遂也。《疏》遂者,因事之辭。《廣韻》答也。《增韻》揚也。《詩·大雅》以對于天下。《註》答天下仰望之心也。《書·說命》敢對揚天子之休命。
又《禮·曲禮》侍坐於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又》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註》離席對也。
又次對,轉對。《王球貽謀錄》唐百官入閤,有待制次對官。後唐天成中,廢待制次對官,五日一次,內殿百官轉對。
又當也,配也。《詩·大雅》帝作邦作對。《註》言擇其可當此國者而君之也。
又對簿。《史記·李將軍傳》廣年六十餘矣,終不能復對刀筆之吏。
又敵也。《吳陸遜曰》劉備今在境界,此疆對也。
又凡物峙曰對。《杜甫·萬丈潭詩》山危一徑盡,岸絕兩壁對。
【尔】
爾【巳集中】【爻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兒氏切《集韻》《韻會》忍氏切,。从冂从㸚,其孔㸚,尒聲。此與爽同意。
又《玉篇》爾,汝也。《書·大禹謨》肆予以爾衆士奉辭伐罪。
又《禮·檀弓》爾毋從從爾。爾毋扈扈爾。《註》爾,語助。《廣韻》尒義與爾同。詞之必然也。
又譍詞。《古詩》爲焦仲卿妻作:諾諾復爾爾。《世說》聊復爾耳。
又同邇。《詩·大雅》戚戚兄弟,莫遠具爾。《箋》爾,謂進之也。《疏》邇是近義,謂揖而進之。《儀禮·少牢饋食禮》上佐食爾上敦黍于筵上右之。《註》爾,近也。或曰移也。右之,便尸食也。《周禮·地官·肆長》實相近者,相爾也。《註》爾,亦近也。
又《前漢·藝文志》爾雅三卷二十篇。《註》張晏曰:爾,近也。雅,正也。
又《集韻》乃禮切,音禰。《集韻》本作濔。滿也。
又一曰爾爾,衆也。
又《詩·小雅》彼爾維何,維常之華。《註》爾華,盛貌。《釋文》爾,乃禮反。
又《爾雅·釋草》綦,月爾。《疏》綦,一名月爾,可食之菜也。
【惜】
惜【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思積切,音昔。《說文》痛也。从心昔聲。《廣韻》悋也。《增韻》憐也,愛也。一曰貪也。
又叶息約切,音削。《曹植·贈丁儀詩》思慕延陵子,寶劒非所惜。子其寧爾心,親交義不薄。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菲】
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集韻》妃尾切《正韻》敷尾切,音斐。菜名。《說文》芴也。《詩·邶風》采葑采菲。《疏》郭璞曰:菲草生下濕地,似蕪菁,華紫赤色,可食。
又《論語》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何晏註》薄也。
又《揚子·方言》菲惄悵也。
又《集韻》父沸切,音狒。義同。
又與屝通。《禮·曾子問》不杖、不菲、不次。《註》菲,草履。《前漢·刑法志》菲履赭衣而不純。
又《集韻》芳微切,音霏。草茂貌。《廣韻》芳菲也。
又《博雅》菲菲,香也。《司馬相如·上林賦》郁郁菲菲。
又《揚子·太經》白黑菲菲。《註》雜也。《後漢·梁鴻傳》志菲菲兮升降。《註》高下不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