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冢埋鹦鹉

出自:宋代·谢翱《五言近体二首 其二》

拼音:[yě][zhǒng][mái,mán][yīng][wǔ]

平仄:仄仄平平仄

月离孤嶂雨,寻梦下山川。
野冢埋鹦鹉,残碑哭杜鹃。
妓收中使客,民买内医田。
到此闻邻笛,离情重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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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鹦鹉】1.鸟名。头圆,上嘴大,呈钩状,下嘴短小,舌大而软,羽毛色彩美丽,有白﹑赤﹑黄﹑绿等色。能效人语,主食果实。 2.比喻有才之士。 3.指鹦鹉杯。 4.指鹦鹉洲。 5.指汉袮衡所作《鹦鹉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博雅》野雞,雉也。

《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冢】

冢【子集下】【冖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知隴切《集韻》《韻會》展勇切,音塚。《說文》高墳也。《徐曰》地高起,若有所包也。《釋名》腫也。象山頂之高腫起。

大也。《周禮·天官》乃立天官冢宰。《註》冢宰,大宰也。《爾雅·釋詁》冢,大也。《疏》冢者,封之大也。

山頂也。《爾雅·釋山》山頂,冢。《疏》小雅山冢崒崩。毛傳,山頂曰冢。

封土爲社。《玉篇》大社也。《詩·大雅》乃立冢土。《註》大社封之高于他社,故曰冢土也。

墓之墳者亦曰冢。《周禮·春官·冢人註》冢,封土爲丘壠,象冢而爲之。《疏》山頂曰冢,故云象冢而爲之也。《玉篇》鬼神舍也,高墳也。《正韻》通作塚。

【埋】

埋【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莫皆切《集韻》《韻會》《正韻》謨皆切,音霾。《釋名》葬不如禮曰埋痗也。趨使痗腐而已。

藏也。《左傳·昭十三年》埋璧于太室之庭。《後漢·張綱傳》漢安元年,遣八使循行風俗,綱獨埋其車輪于洛陽亭。

叶呂支切,音離。《左傳·萊人歌》景公死乎,不與埋。三軍之事乎,不與謀。師乎師乎,何黨之乎。《說文》本作薶。俗作埋。《周禮》省作貍。

【鹦】

鸚【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28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於莖切《韻會》幺莖切,音甖。《說文》鸚鵡,能言鳥也。《前漢·武帝紀》南越獻能言鳥。《師古註》今鸚鵡,隴西南海有之,一種白,一種靑,一種五色。白及五色者尤慧解。師曠謂之乾臯,李昉呼爲隴客。

鶬鸚。《左傳·昭十七年靑鳥氏杜註》靑鳥,鶬鸚也。以立春鳴,立夏止。

鸚螺。《南州異物志》鸚鵡螺,狀如覆杯,頭似烏頭,向其腹,視如鸚鵡。《郭璞·江賦》鸚螺旋蝸。《庚信啓》鸚鵡承杯。詳鵡䳇二字註。

【鹉】

鵡【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文甫切《集韻》《韻會》罔甫切,音武。鸚鵡,能言鳥也。《禮·曲禮》鸚鵡能言,不離飛鳥。《郭璞云》靑羽赤喙,舌似小兒,有五色者,白者,赤者。凡鳥四指,三指向前一向後。此鳥兩指向後。《禽經》鸚鵡拊其背而啞。《正字通》與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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