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复容与

出自:明代·边贡《维洛美刘子也刘子仕洛为大夫作室以奉母君子名之曰荣养风人美之故作是诗焉 其三》

拼音:[xiāo][yáo][fù][róng][yǔ,yù,yú]

平仄:平平仄平平

逍遥复容与,降陟在斯堂。
萱草杂杜衡,罗生前后厢。
循基抚婴孺,登俎挹华觞。
俯睇洛川流,顾瞻嵩与邙。
优哉乐相乐,千春寿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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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逍遥】悠然自得的样子:逍遥自在|逍遥法外。
【容与】1.闲暇自然的样子:步容与于南林。 2.缓慢难以前行的样子:船容与而不进兮,淹回水而疑滞。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逍】

逍【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相邀切《集韻》《韻會》《正韻》先彫切,音宵。《說文》逍遙猶翺翔也。《詩·鄭風》河上乎逍遙。

逍遙,與消搖通。《莊子·逍遙遊註》黃幾復云:逍者,消也。如陽動冰消,雖耗也,不竭其本。遙者,搖也。如舟行水搖,雖動也不傷其內。

【遥】

遙【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餘招切,音謠。《說文》遠也。《禮·王制》千里而遙。《左傳·昭二十五年》遠哉遙遙。

逍遙,徜徉也。互詳逍字註。

【复】

復【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

《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

《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

《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

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

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

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大業初改曰沔州。

復陶,官名。《左傳·襄三十年》使爲君復陶。《註》復陶,衣服之官也。

衣名。《左傳·昭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註》秦所遺羽衣也。

《集韻》《韻會》《正韻》方六切,音福。《集韻》重也。《正韻》反覆也。《易·復卦》反復其道。《詩·小雅》顧我復我。《註》謂迴轉反復之也。

《正韻》復,除也。《前漢·高帝紀》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戸勿事。《註》復其身,及一戸之內,皆不徭役也。

與複通。《史記·秦始皇紀》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前漢·高帝紀》上從復道上,望見諸將往往耦語。《註》上下有道,故謂之復。

與覆通。《詩·大雅》陶復陶穴。《音義》復,累土於地上。《說文》作覆。

《集韻》《韻會》《正韻》浮富切,浮去聲。《集韻》又也。《增韻》再也。《詩·大雅·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叶房月切,音伐。《韓愈·招揚之罘詩》禮稱獨學陋,易貴不遠復。作詩招之罘,日夕抱饑渴。渴,巨列切。

【容】

容【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註》謂包之也。

《唐書·狄仁傑傳》婁公盛德,爲所包容久矣。

儀容也。《禮·冠義》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射義》試之於射宮,其容比於禮,其節比於樂。

《玉藻》君子之容舒遲,見所尊者齊遫,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聲容靜,頭容直,氣容肅,立容德,色容莊。

從容,安也。《書·君》從容以和。《中庸》從容中道,聖人也。

《爾雅·釋器》容謂之防。《郭璞註》形如今牀頭小曲屛風,唱射者所以自防隱也,所以容身防矢也。

禮官曰容。《禮·樂記》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註》容謂禮樂之官。使之檢視殷家禮樂之官,而復其位。《前漢·儒林傳》徐生善爲容。是善禮樂者謂之容也。

飛揚貌。《楚辭·九章》紛容容之無經兮。

《禮·內則》佩容臭。《註》香物也。助爲形容之飾,猶後世香囊也。

紗之輕者曰輕容。《唐苑類》輕容,無花薄紗也。

州名。古象郡地,唐置容州。

姓。八凱仲容之後。《禮記》有徐大夫容居。

慕容,複姓。

《集韻》尹竦切。與慫慂之慂同,勸也。

《正字通》余壟切,音涌。《前漢·郊祀歌》神之行,旌容容。

與頌通。《說文》貌也。从頁,公聲。《徐曰》此儀容字。歌頌者,美盛德之形容,故通作頌。後人因以爲歌頌字。《前漢·惠帝紀》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繫。《顏師古註》古頌與容同。《法志註》頌謂寬容之,不桎梏也。

叶與章切,音陽。《韓愈·獨孤申叔哀辭》如聞其聲,如見其容。嗚呼遠矣,何日而忘。

《參同契》天道甚浩廣,太無形容。虛寂不可覩,匡郭以消忘。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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