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óng][zǐ][xīn][mù][qíng]
平仄:平仄平仄平
濯足秋涧水,水寒清见沙。
凌兢不可渡,碎石如狼牙。
童子欣暮晴,笑指东峰霞。
出自:明代·边贡《入罐石口四首 其一》
【童子】1.儿童;未成年的男子。 2.古代指未成年的仆役。 3.指童身。 4.旧时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始于唐代。 5.瞳人;眼珠。童﹐通"瞳"。
【童】
童【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獨也。言童子未有室家者也。《增韻》十五以下謂之童子。《易·蒙卦》匪我求童蒙。《詩·衞風》童子佩觿。《穀梁傳·昭十九年》羈貫成童。《註》成童,八歲以上。
又《增韻》女亦稱童子。《禮·記註》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
又邦君妻自稱之謙辭。《論語》夫人自稱曰小童。
又牛羊之無角者曰童。《易·大畜》童牛之牿。《詩·大雅》俾出童羖。
又《釋名》山無草木曰童,若童子未冠然。《莊子·徐無鬼》堯聞舜之賢,舉之童土之地。《註》童土,無草木地。
又地名。《前漢·功臣表》童鄕侯鐘祖。
又草名。《爾雅疏》寓木,一名宛童。
又稂,一名童梁。
又童童,盛貌。《蜀志》先主舍東南角桑樹童童,如小車蓋。
又《篇海》男有罪爲奴曰童使。《易·旅卦》得童僕貞。《前漢·貨殖傳》童手指千。《註》童,奴婢也。《韻會補》童,奴也,幼也。今文僮幼字作童,童僕字作僮,相承失也。
又姓。《急就篇註》顓頊子號老童,其後爲姓。《廣韻》漢有琅邪內史童仲玉。
又《集韻》諸容切,音鐘。《公羊傳·桓十一年》公會宋公于夫童。《註》童,音鐘。左氏穀梁皆作鐘。
又借作同。《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註》童,同也。聲之譌也。
又叶徒黃切。《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驚波暗合沓,星宿爭翻芒。馬乏復悲鳴,左右泣僕童。
【子】
子【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㜽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
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又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又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註》內子不薦籩。
又《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又《前漢·嚴助傳註》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曰贅子。
又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歷志》孳萌於子。
又《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又左庶子,中庶子,官名。
又國名。《括地志》子城,在渭州莘城縣。
又長子,縣名。周史辛甲所封,後爲趙邑,屬上黨。
又姓。《史記·殷本紀》契,母吞鳦子而生,故曰子氏。
又複姓。《左傳》鄭大夫子人氏,魯大夫子服氏,子家氏。
又子細,猶分別。《北史·源思禮傳》爲政當舉大綱,何必太子細也。《正字通》子讀若薺,方語別也。俗作仔細。
又去聲,才四切。《中庸》子庶民也。徐邈讀。
又與慈通。《禮·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韓詩外傳》子諒作慈良。
又叶濟口切,音走。《前漢·班固敘傳》侯王之祉,祚及孫子。公族蕃衍,枝葉暢茂。茂音某。
又叶子德切,音則。《詩·豳風》旣取我子,無毀我室。《楊愼·古音叢目》與朱傳同。
【欣】
欣【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許斤切,音訢。《說文》笑喜也。《禮·月令》慶賜遂行,無不欣說。《周語》事神保民,莫不欣喜。
又欣欣,亦喜貌。《楚辭·九歌》君欣欣兮樂康。《陶潛·歸去來辭》木欣欣以向榮。亦作訢。《前漢·賈山傳》天下訢訢,將興堯舜之道。
又作忻。《史記·管晏傳贊》爲之執鞭,所忻慕焉。
又獸有力之名。《爾雅·釋獸》兔絕有力,欣。牛絕有力,欣犌。
又州名。《廣韻》本漢陽曲縣地,隋置欣州,因欣口爲名。
又姓。見《奇姓通》。
又叶虛言切,音軒。《陸雲·贈顧尚書詩》華英已曜,餘光難延。會淺別速,哀以紹欣。《集韻》或作俽、惞。
【暮】
暮【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莫故切,音慕。本作莫。《說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註》平野中望日將落,如在草茻中也。《史記·伍子胥傳》吾日暮塗遠。《屈原·離騷》恐美人之遲暮。○按經典本皆作莫。今或相承用暮字。
【晴】
晴【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慈盈切,音情。夝或作晴暒。《玉篇》雨止也,晴明也,無雲也。《史記·天官書》天晴而見景星。
又《韻補》叶慈良切。《張籍·祭韓愈詩》公因同歸還,居處各一方。中秋十六夜,魄圓天差晴。
又《說文》夝,雨而夜除星見也。《註》今俗作晴,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