祗应与子携琴去

出自:元代·黄镇成《张师夔玉华楼观图》

拼音:[zhī][yīng,yìng][yǔ,yù,yú][zǐ][xié][qín][qù]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碧嶂层层玉洞秋,云烟缥缈似丹丘。
祗应与子携琴去,共住仙人十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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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祗应】1.恭敬地伺候,照应。 2.指侍从。 3.犹供职。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祗】

祗【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祬《廣韻》旨夷切。《集韻》《韻會》烝夷切《正韻》旨而切,音脂。《爾雅·釋詁》敬也。《書·大禹謨》祗承于帝。《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德敎國子,中和祗庸孝友。《正譌》从示,氐聲。見神示則敬。會意。《正字通》與祇通。郝敬曰:祗从氏下一,韻書別出,其實同。

【应】

應【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今作應。

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

《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

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

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

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

樂名。《周禮·春官·笙師應樂註》應長六尺五寸,象柷,有椎連底,左右相擊,以應柷也。《樂書》應樂,猶鷹之應物,其獲也小,故小鼓小舂謂之應,所以應大也。小鼙曰應鼓。《周禮·春官·小師》擊應鼓。《註》鼙也。

天子之門曰應門。《詩·大雅》廼立應門。《註》正門也。

州名。鴈門地,唐置應州。

叶於容切,音雍。《易·蒙卦》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陸賈新語》事以類相從,聲以音相應。◎按應字,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正字通》止作去聲,誤。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子】

子【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㜽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

《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註》內子不薦籩。

《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前漢·嚴助傳註》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曰贅子。

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歷志》孳萌於子。

《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左庶子,中庶子,官名。

國名。《括地志》子城,在渭州莘城縣。

長子,縣名。周史辛甲所封,後爲趙邑,屬上黨。

姓。《史記·殷本紀》契,母吞鳦子而生,故曰子氏。

複姓。《左傳》鄭大夫子人氏,魯大夫子服氏,子家氏。

子細,猶分別。《北史·源思禮傳》爲政當舉大綱,何必太子細也。《正字通》子讀若薺,方語別也。俗作仔細。

去聲,才四切。《中庸》子庶民也。徐邈讀。

與慈通。《禮·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韓詩外傳》子諒作慈良。

叶濟口切,音走。《前漢·班固敘傳》侯王之祉,祚及孫子。公族蕃衍,枝葉暢茂。茂音某。

叶子德切,音則。《詩·豳風》旣取我子,無毀我室。《楊愼·古音叢目》與朱傳同。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琴】

琴【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也。上圓下方,法天地也。五絃象五行,大絃爲君,小絃爲臣,文武加二絃,以合君臣之恩。《三禮圖》琴第一絃爲宮,次商角羽徵,次少宮,次少商。琴有絃有徽,有首有尾,有脣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脣名龍唇,足名鳳足,背名仙人,腰名美女。越長者龍池,短者鳳沼。臨岳琴首,絚絃者也。岳山琴尾高起,絚絃者也。城路,岳山下路也。鴈足支肩下,繫絃者也。軫支足下,轉扭調絃者也。《正字通》琴名奇雅者,如伏羲,嬰䃌貢梓。帝命下相柏皇爲琴,曰丹維,曰祖牀。帝俊琴曰電母。俊之子晏龍琴曰菌首,曰白民。伊陟琴曰國阿。周宣王琴曰嚮風,銘曰情有耳,伏寇在。是祝琴曰太古。楚玉子無虧撫琴爲洞庭木秋之歌琴曰靑翻。崔駰琴曰臥冰。戴逵琴曰黑鵠。逵之子仲若琴曰躍魴。兄勃琴曰應谷。柳文暢琴曰春風。此數名可與號鍾,露越,綠綺,焦尾同備藻繪也。

地名。《公羊傳·定八年》甲起於琴如。《註》琴如,地名。

《山海經》西南黑水之閒有廣都之野,冬夏播琴。《註》郭曰:播琴猶播殖,方俗言耳。

姓。琴張,孔子弟子,字子開。見《左傳·昭二十年》。

人名。《山海經》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國,有芒山,有桂山,有榣山。其上有人,號曰太子長琴。

蟲名。《山海經》肅愼氏之國有蟲,獸首蛇身,名曰琴蟲。《註》郭曰:亦蛇類也。

琴城,冢名。《水經注》楚人謂冢爲琴,六安縣都陂中有大冢。民曰公琴,世傳卽臯陶之冢。

簷前鐵馬曰風琴。《王半山詩》風鐵相敲固可鳴,朔兵行夜響行營。如何淸世容高枕,翻作幽窻枕上聲。

【去】

去【子集下】【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

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

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

《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

《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鳥鼠攸去,君子攸芋。《左傳·僖十五年》秦伯伐晉。卜之,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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