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身尸陀林

出自:宋代·苏轼《赠章默,并叙》

拼音:[qì][shēn][shī][tuó][lín]

平仄:仄平平平平

章子亲未葬,馀生抱羸疾。
朝吟噎邻里,夜泪腐茵席。
前年黑花生,今岁白发出。
身随日月逝,恨与天地毕。
愿求不毛田,亲筑长夜室。
难从王孙裸,未忍夏后堲。
五陵多豪士,百万付一掷。
心知义财难,甘就贫友乞。
不辞毛粟施,行自丘山积。
此志苟朝遂,夕死真不戚。
誓求无生理,不践有为迹。
弃身尸陀林,乌鸢任狼藉。

查看原文

注释

【弃身】1.犹舍身。 2.谓不顾自身的名声。
【身尸】尸体。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尸】

尸【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也。象臥之形。《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論語》寢不尸。《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詩·小雅》皇尸載起。《大雅》公尸來燕來寧。《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主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箋》主設羹之事。

師於荆也。

《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姓。《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三尸,神名。《正字通》本作,俗作尸。

【陀】

陀【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徒何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何切,音駝。《玉篇》陂陀,險阻也。《爾雅·釋地註》陂陀,不平。《博雅》陂陀,衺貌。《玉篇》俗作陁。《集韻》同岮。

沙陀,後唐始興之地。《五代史·唐本紀》別自號曰沙陀。沙陀者,大磧也,在金莎山之陽蒲類海之東。

補陀,山名,在明州昌國海中。

音遲。《司馬相如·上林賦》巖陀甗錡。《註》陀,音遲。郭璞曰:陀,崖際。○按漢書陀作阤,音豸。

《集韻》待可切,音舵。與阤同。《淮南子·繆稱訓》岸崝者必陀。《集韻》本作阤。或作陊。

【林】

林【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

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

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

《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

《爾雅·釋詁》林,君也。

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

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

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林軍,號羽林孤兒。

綠林,荆州山名。《後漢·劉元傳》諸亡命集于綠林。

姓。《姓譜》殷比干後,避難長林山,因氏。

平王世子林開之後,望出南安。○按《說文》林自爲部,棼、楚等字从之,今倂入。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