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ū,qǔ][zhèn][fēn,fèn][xī][yǔ,yù,yú][zhǎo][tōng]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挟册相从祇一童,林间终日饱松风。
小窗面野容山入,曲圳分溪与沼通。
定有裔孙寻远祖,尽教智叟笑愚翁。
绝怜樗里无标致,一墓何须夹二宫。
【曲】
曲【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丘玉切《集韻》《韻會》區玉切,音䱡。《說文》象器受物之形。《易·繫辭》曲成萬物而不遺。《疏》屈曲委細。《書·洪範》木曰曲直。《傳》木可以揉曲直。
又《詩·秦風》亂我心曲。《傳》心曲,委曲也。《禮·曲禮·釋文》曲禮,委曲說禮之事。
又《禮·中庸》其次致曲。《註》曲,猶小小之事。《朱註》一偏也。
又《說文》或說蠶簿。《禮·月令》具曲植籧筐。《註》所以養蠶器也。曲,簿也。《前漢·周勃傳》以織簿曲爲生。《註》葦簿爲曲也。
又樂曲。《宋玉·對楚王問》是其曲彌高,其和彌寡。
又姓。《史記·蒙恬傳》御史曲宮。
又《集韻》顆羽切,音踽。地名。《史記·曹相國世家》軍於曲遇。
又《陳丞相世家》更以陳平爲曲逆侯。
又《韻補》叶區聿切。《劉植·魯都賦》巖險迴隔,峻巘隱曲。猛獸深潛,介禽匿。
【圳】
圳【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字彙補》市流切,音酬。江楚閒田畔水溝謂之圳。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溪】
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苦奚切《集韻》《韻會》牽奚切。與谿同。《說文》山瀆無所通者。
又水註川曰谿。《廣韻》或作磎。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沼】
沼【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之少切《集韻》《正韻》止少切《韻會》止小切,昭。上聲。《說文》池也。一說圓曰池,曲曰沼。《詩·召南》于沼于沚。
又《集韻》之笑切,音照。義同。
【通】
通【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統平聲。《說文》達也。《正韻》徹也。《易·繫辭》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禮·學記》知類通達。
又亨也,順也。《禮·儒行》上通而不困。《註》謂仕則上達乎君,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易·節卦》不出戸庭,知通塞也。
又暢也。《爾雅》四時和爲通正。《註》通,平暢也。
又總也。《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註》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使有十年之餘也。
又開也。《前漢·何武傳》通三公官。《註》謂更開置之也。
又道之也。
又凡人往來交好曰通。《前漢·季布傳》非長者勿與通。
又《陸賈傳》剖符通使。
又書名。《白虎通》班固著。《風俗通》應劭著。
又書首末全曰通。《後漢·崔實傳》宜寫一通。
又凡物色純者謂之通。《周禮·春官·司常》通帛爲旃。《註》通帛,無他物之飾也。
又通鼓。《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鐸通鼓。《疏》司馬振鐸,將軍以下卽擊鼓,故云通鼓。
又井地名。《前漢·法志》方里爲井,井十爲通。
又《廣韻》州名。
又《韻會》馬矢曰通。《後漢·戴就傳》以馬通薰之。
又《左傳·杜預註》旁淫曰通。
又叶他郞切,音湯。《東方朔·七諫》身寢疾而日愁兮,情沈抑而不揚。衆人莫可與論道兮,悲精神之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