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īn][tuō][guān,guàn][qī][bā][chǐ,chě][chuáng]
平仄:平平平平平仄平
巾脱冠欹八尺床,竹阴槐影有余凉。
随风花堕残棋上,引睡书抛倦枕傍。
水长沙鸥向人熟,雨余巢燕哺雏忙。
尚嫌未惬幽情在,又唤渔舟渡野塘。
【脱冠】1.脱帽。 2.脱去冠冕。喻官吏去职。
【巾】
巾【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集韻》《韻會》《正韻》居銀切,音䘜。《說文》佩巾也。《禮·內則》盥卒授巾。《註》巾以帨手。
又《正韻》蒙首衣也。《玉篇》佩巾,本以拭物,後人著之於頭。《急就篇註》巾者,一幅之巾,所以裹頭也。《揚子·方言》覆結,謂之幘巾。《釋名》巾,謹也。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當自謹修於四敎也。
又《正韻》羃也。《周語》靜其巾羃。《註》巾羃,所以覆尊彝。
又被巾。《揚子·方言》帍裱謂之被巾。《註》婦人領巾也。
又《類篇》衣也。《周禮·春官》巾車。《註》巾猶衣也。《疏》謂玉金象革衣飾其車,故訓巾猶衣也。
又《正韻》帉也。《說文》楚謂大巾曰。
又《揚子·方言》蔽厀,魏宋南楚之閒謂之巨巾。
又《急就篇註》巾,一曰裹足之巾,若今裒足布也。
又巾車,官名。《周禮·春官·巾車註》巾車,車官之長。
又《五音集韻》姜螼切,音巹,飾也。
又《集韻》《類篇》香靳切,音焮。義同。
【脱】
脫【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韻會》《正韻》徒活切,音奪。《說文》消肉臞也。《玉篇》肉去骨《韻會》一曰壤斷。《增韻》物自解也。《博雅》脫,離也。《爾雅·釋器》肉曰脫之。《註》剝其皮也。《疏》治肉,除其筋膜,取好者。
又《韻會》免也。《前漢·高五王傳》自以爲不得脫長安。《註》脫,免也。
又略也。《史記·禮書》凡禮始乎脫。《註》脫,猶疏略也。《後漢·向栩傳》及之官,時人謂其必當脫素從儉。《註》脫易素。
又《博雅》脫,遺也。《禮·冠義知其能弟長而無遺矣註》遺,猶脫也。
又過去也。《莊子·天地篇》老子曰:夫巧知神聖之人,吾自以爲脫焉。《註》脫,過去也。
又除也。《公羊傳·昭十九年》復加一飯,則脫然愈。《註》脫然,疾除貌。
又《韻會》誤也。
又或然之辭。
又草名。《爾雅·釋草》倚商,活脫。《山海經》升山,其草多寇脫。《註》寇脫草生南方,高丈許,似荷葉,而莖中有瓤,正白。
又鳥名。《博雅》籠脫,鷂也。
又山名。《山海經》東七十里,曰脫扈之山。
又龍脫,地名。《史記·樊酈傳》戰龍脫。《註》在易州。
又《廣韻》《集韻》《正韻》他括切《韻會》他活切,音捝。義同。
又《集韻》欲雪切,音悅。蟲新出,皮悅好貌。司馬彪說。《莊子·至樂篇》蝴蝶,胥也。化而爲蟲,生於竈下,其狀若脫。《註》脫,新出皮也。
又《集韻》吐外切。與娧同。娧娧,舒遲貌。一曰喜也。《詩·召南》舒而脫脫兮。《禮·儒行·麤而翹之又不急爲也註》又必舒而脫脫焉。《釋文》脫,吐外反。
又《淮南子·精神訓》脫然而喜矣。《註》脫,舒也。
又《韻補》叶音退。《孔稚圭·北山移文》若其亭亭物表,皎皎霞外,芥千金而不眄。屣萬乗其如脫。《註》脫,叶徒對反。
又叶音託。《蘇軾·范景仁銘》君實旣來,遁歸於洛。縶而維之,莫之勝脫。
【冠】
冠【子集下】【冖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丸切《正韻》沽歡切,胡,遂制冠冕纓緌。
又姓。《風俗通》古者鶡冠子之後。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玩切,官去聲。《禮·曲禮》二十曰弱冠。《冠儀》冠者,禮之始也。故聖王重冠。《白虎通》男子幼,娶必冠。《韻會》男子二十加冠曰冠。
又爲衆之首曰冠。《前漢·魏相丙吉傳贊》高祖開基,蕭曹爲冠。《史記·灌夫傳》夫名冠三軍。
又姓。《韻會》列仙傳有仙人冠先。
又叶俱倫切,音麇。《張紘枕箴》瓌材允麗,惟淑惟珍。安安文枕,式彼弁冠。
又《韻補》叶居員切,眷平聲。《劉歆·孟母贊》子學不進,斷機示焉。子遂成德,爲當世冠。
又叶扃縣切,音睊。《蘇轍·燕山詩》丹子號無策,亦數游俠冠。玉帛非足云:女子罹蹈踐。
【欹】
欹【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於離切《集韻》《韻會》《正韻》於宜切,音漪。《玉篇》欹歟,歎美辭。通作猗。《詩·商頌》猗與那與。从欠,與敧別。《說文》凡口出者皆从欠,若吹、欷、歔、歐、歎之類是也。
【八】
八【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音捌。《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玉篇》數也。
又《集韻》補內切,音背。《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又《韻補》叶筆別切,音䇷。《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又《韻補》叶必益切,音璧。《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巳獮其什七八。
又八八。《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又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又《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又《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又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又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
【床】
床【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玉篇》俗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