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不过升斗

出自:宋代·梅尧臣《依韵和持国新植西轩》

拼音:[shuǐ][bù,fǒu][guò,guō][shēng][dǒu,dòu]

平仄:仄仄平平仄

开地临广衢,崇崇十馀亩。
新轩稍偏北,治圃亦西酉。
盎中植菡萏,水不过升斗
小桂未得地,验活徒掐朽。
上乏幽禽啼,下多穴蚁走。
药苗虽无补,欲比山中有。
浇灌同一时,萌芽或先后。
松株不满尺,廊庙色已厚。
禀性久且坚,物理岂无偶。
棕榈仍未大,散叶才八九。
夏绿与冬青,各各自为友。
吾轩还处西,脩竹尔后取。
两莫论是非,但可吟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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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过】1.无差错。 2.不超越;不能超越。 3.不经过;不进入。 4.不能通过,有阻碍。 5.过意不去。 6.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表示程度最高。意谓到了极点。 7.副词。只;仅仅。 8.连词。只要。 9.连词。只是。 10.螳螂的别名。
【升斗】1.容量单位。十合为升,十升为斗。 2.比喻微薄的薪俸。 3.借指少量的米粮﹑口粮。 4.借指酒。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卦名。易大過,小過。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

【升】

升【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識蒸切《集韻》《韻會》書蒸切,音陞。《說文》籥也。十合爲升。《前漢·律歷志》升者,登合之量也。古升上徑一寸,下徑六分,其深八分。龠十爲合,合十爲升。

成也。《禮·樂記》男女無辨則亂升。

《廣韻》布八十縷爲升。《禮·雜記》朝服十五升。

卦名。《易·升卦》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降之對也。《書·畢命》道有升降。《註》猶言有隆有汙也。

登也,進也。《詩·小雅》如日之升。《易·坎象》天險不可升也。

《前漢·梅福傳》民有三年之儲曰升平。

【斗】

斗【卯集下】【斗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當口切,音陡。《說文》大升也。《羣經音辨》升十之也。《史記·李斯傳》平斗斛度量。《前漢·律歷志》斗者,聚升之量也。

宿名。《春秋·運斗樞》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杓,合爲斗。居隂播陽,故稱北斗。《易·豐卦》日中見斗。《疏》日中盛明之時,而斗星顯見。《詩·小雅》維北有斗。《疏》維此天上,其北則有斗星。《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也。《又》衡殷南斗。《註》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

酒器。《詩·大雅》酌以大斗。《疏》大斗長三尺,謂其柄也。蓋從大器挹之於樽,用此勺耳。《史記·滑稽傳》目眙不禁,飮可七八斗。

吳中市魚亦以斗計。《松陵倡和詩》一斗霜鱗換濁醪。

《前漢·王莽傳》作威斗,長二尺五寸。

《周禮·地官·序官掌染革註》染革藍蒨象斗之屬。《疏》象斗,染黑。

《尚書序》皆科斗文字。《疏》科斗,蟲名。蝦蟆子也。書形似之。

《史記·封禪書》成山斗入海。《註》謂斗絕曲入海也。

《韓愈·答張十一詩》斗覺霜毛一半加。

《集韻》《正韻》腫庾切,音主。枓,或省作斗。勺也。《周禮·春官·鬯人》大喪之大渳設斗。《註》所以沃尸也。《釋文》斗依注,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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