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nán,nā][fá][yú][tóng][zhù]
平仄:平平平平仄
南伐逾铜柱,西征出玉关。
不如茅屋底,高枕看青山。
【铜柱】1.铜制的支撑建筑物的柱子。 2.神话传说中的天柱。 3.铜制的作为边界标志的界桩。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伐】
伐【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房越切,音罰。征伐。《詩·小雅》薄伐玁狁。《周禮·夏官》大司馬以九伐之灋正邦國。《左傳·莊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
又《小爾雅》伐,美也。
又伐閱,與閥閱同。《史記·功臣侯表》古者人臣功有五等,明其功曰伐,積日曰閱。《左傳·莊二十八年》且旌君伐。《註》伐,功也。
又自稱其功曰伐。《老子·道德經》不自伐,故有功。
又斫木也。《詩·周南》伐其條枚。
又考擊鐘鼓也。《禮·郊特牲》孔子曰:二日伐鼓何居。
又攻殺擊刺也。《書·牧誓》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註》少不下四五,多不過六七而齊,所以戒其貪殺也。
又兵器。《詩·秦風》蒙伐有苑。《註》蒙,雜文。伐,干也。亦作瞂。
又星名。《周禮·冬官考工記》熊旗六斿。以象伐也。《註》熊虎爲旗,師都之所建,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
又與垡同。《周禮·冬官考工記》一耦之伐。《疏》畎上高土謂之伐。
又叶許竭切,音歇。《詩·商頌》韋顧旣伐。叶上截下桀。
又叶扶廢切,音吠。《徐幹·西征賦》奉明辟之渥德,與游軫而西伐。過京邑以釋駕,觀帝居之舊制。伐字从人从戈,戍字亦从人从戈。《留靑日札》人坐臥則爲戍守,人立行則爲征伐。
【逾】
逾【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㢏《唐韻》羊朱切《集韻》《韻會》容朱切《正韻》雲俱切,音俞。《玉篇》越也,遠也,進也。《書·禹貢》逾于洛。
又《秦誓》日月逾邁。《正韻》或作踰、隃。
【铜】
銅【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音同。《說文》赤金也。《本草集解》銅有赤白靑三種。赤銅出川廣雲貴等處,山中土人穴山采礦,鍊取之。白銅出雲南,靑銅出南番。《廣韻》金之一品。《前漢·律歷志》凡律度量用銅者,取爲物至精,不爲燥濕寒暑變節,不爲霜露風雨攺形也。
又自然銅。一名石髓鉛。
又銅靑。《本草集解》銅之精華,卽空綠,以次空靑也。《抱朴子·金丹卷》銅靑塗脚,入水不腐。
又地名。《左傳·成九年》執諸銅鞮。《註》銅鞮,晉別縣,在上黨。《前漢·地理志》益州郡銅瀨縣。
又山名。《前漢·吳王濞傳》吳有豫章郡銅山。
又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屬官有辨銅令丞。《註》辨銅,主分別銅之種類也。
又宮名。《左傳·襄三十一年》銅鞮之宮數里。《註》銅鞮,晉離宮。
又人名。《前漢·古今人表》銅鞮伯華。
又《前漢·宣帝紀》金芝九莖,產于函德殿銅池中。《註》銅池,承霤也。以銅爲之。
又《古今注》秦始皇有名馬曰銅爵。
又《史記·孝文本紀》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
又與洞通。《山海經》洞庭之山。《註》洞,或作銅。
【柱】
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韻會》《正韻》直主切《集韻》重主切,除上聲。《說文》楹也。《廣雅》楹謂之柱。《前漢·成帝紀》腐木不可以爲柱。
又底柱,山名。《書·禹貢》東至于底柱。
又上柱國、柱下史。皆官名。《戰國策》爵爲執珪,官爲柱國。《漢官儀》侍御史爲柱下史。
又《前漢·禮樂志》柱工員二人。《註》柱工,主箏瑟之柱。
又應劭曰:柱下史法冠,一曰柱後,以鐵爲柱也。《蔡邕·獨斷》柱後惠文冠。
又《唐韻》知庾切《集韻》《正韻》冢庾切,音主。柱夫,草名。《爾雅·釋草》柱夫,搖車。
又《集韻》《類篇》《韻會》株遇切,音駐。與拄通。掌也,刺也。《前漢·朱雲傳》連柱五鹿君。
又枝柱曰柱。《韓愈·王適墓銘》鼎也不可以柱車,馬也不可以守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