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与祖逖争雄鞭

出自:宋代·朱熹《复用前韵敬别机仲》

拼音:[xià][yǔ,yù,yú][zǔ][tì][zhēng][xióng][biān]

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

君家道素几叶传,只今用舍悬诸天。
屹然砥柱战河曲,肯似落叶随风旋。
奋髯忽作猬毛磔,浩气勃若霄中烟。
隐忧尚喜遗直在,壮烈未许前人专。
武夷连日听奇语,令我两腋风泠然。
初如茫茫出太极,稍似冉冉随群仙。
安能局促夜起舞,下与祖逖争雄鞭
终怜贤屈惜往日,亦念圣孔悲徂川。
愿君尽此一杯酒,预浇舌本如悬泉。
沃心泽物吾有望,勒移忍继钟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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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争雄】争强;争胜。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下】

下【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丅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

《說文》底也。《玉篇》後也。

賤也。

《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

《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

《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

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

《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與女叶。《吳棫曰》毛詩下字一十有七,陸德明皆此讀。《第·古音考》與吳同。

叶胡佐切,音賀。《曹丕·寡婦賦》風至兮淸厲,隂雲曀兮雨未下。伏枕兮忘寐,逮乎朝兮起坐。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祖】

祖【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組。《玉篇》父之父也。

先祖,始祖,通謂之祖。《詩·小雅》似續妣祖。《禮·喪服小記》別子爲祖。

《說文》始廟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左祖右社。

《廣韻》始也,上也,本也。《禮·中庸》祖述堯舜。《仲尼燕居》如此則無以祖洽於衆。《前漢·食貨志》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饑。《孟康註》謂黎民始饑也。

法也。《禮·鄕飮酒義》亨狗於東方,祖陽氣之發於東方也。

習也。《魯語》祖識地德。

祭道神曰祖。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靡不窮覽,故祀以爲祖神。祖者,徂也。《詩·大雅》仲山甫出祖。《註》祖,將行犯軷之祭也。《左傳·昭七年》公將往,夢襄公祖。

姓。祖已之後,出范陽。

《集韻》咨邪切,音。《前漢·地理志》安定郡有祖厲縣。

神名。《山海經》祖狀之尸。《註》音如柤棃之柤。

叶阻渚切,音樹。《張衡·東京賦》敺以就役,惟力是視。百姓弗能忍,是用息肩於大漢,而欣戴高祖。

【逖】

逖【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他歷切,音踢。《說文》遠也。《書·牧誓》逖矣,西土之人。

《多士》移爾遐逖。

遠之也。《書·多方》離逖爾土。《左傳·僖二十八年》糾逖王慝。《註》有惡于王者,糾而遠之。

逖逖,欲利貌。《楚辭·九章》悼來者之逖逖。

《字彙》借作惕。《易·渙卦》血去逖出。《韻會》同逷。《集韻》亦作狄。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玉篇》諫也。

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雄】

雄【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赨《集韻》《韻會》胡弓切,音熊。《說文》鳥父也。《爾雅·釋鳥》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詩·邶風》雄雉于飛,泄泄其羽。

《集韻》牡也。《詩·齊風》雄狐綏綏。○按詩衞風傳云:飛曰雌雄,走曰牝牡。然齊風言雄狐,狐,走類也,亦曰雄。《正字通》云:物各有雌雄,鱗介至蟣蝨皆然,詩傳分屬獸禽,非。

《集韻》一曰武稱。《左傳·襄二十一年》齊莊公朝指殖綽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人物志》草之精秀者爲英,鳥之將羣者爲雄。張良是英,韓信是雄。

州名。《韻會》本涿郡地,周置雄州。

南雄州,百粵地南,漢置雄州,宋加南字。

《廣韻》亦姓。舜友有雄陶。《集韻》亦作。

【鞭】

鞭【戌集中】【革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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