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ū,shú][mò][shǒu][suǒ][chí]
平仄:平仄仄仄平
夙尚本林壑,灌园无寸资。
始怀经济策,复愧轩裳姿。
效官刀笔间,朱墨手所持。
谓言殚蹇劣,讵敢论居卑。
任小才亦短,抱念一无施。
幸蒙大夫贤,加惠宽箠苔。
抚己实已优,于道岂所期。
终当反初服,高揖与世辞。
【朱墨】1.朱笔和墨笔。用于书籍的批点或编撰,以便省览。 2.古代官府文书用朱﹑墨两色,因用作公文的代称。 3.用朱砂制成的墨。
【所持】所要掌握的。
【朱】
朱【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韻會》鐘輸切《正韻》專於切,音珠。《說文》赤心木,松柏之屬。从木,一在其中。一者記其心。徐曰:木之爲物,含陽於內,南方之火所自藏也。
又《山海·西荒經》蓋山之國有樹,赤皮,名朱木。
又朱赤,深纁也。《詩·豳風》我朱孔陽。《註》謂朱色光明也,寄位於南方。
又朱儒,短小之稱。《左傳·襄四年》臧武仲敗於邾。國人誦之曰:朱儒,朱儒,使我敗於邾。或作侏儒。
又姓。《統譜》顓頊之後封邾,後爲楚滅,子孫去邑爲朱。
又望出吳郡。
又《集韻》慵朱切,音殊。朱提,縣名。《前漢·地理志》屬犍爲郡。
【墨】
墨【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莫北切《集韻》《韻會》《正韻》密北切,朗墨又次之。
又《禮·玉藻》卜人定龜,史定墨。《註》凡卜,必以墨畫龜,乃鑽之,觀所坼以占吉凶。
又度名。《小爾雅》五尺爲墨,倍墨爲丈。《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
又五墨。
又哀容。《孟子》歠粥面深墨。
又氣色下也。《左傳·哀十三年》晉定公,吳夫差,會于黃池。司馬寅曰:肉食者無墨。
又闇昧也。《劉向·新序》師曠對晉平公曰:國有墨。墨而不危者,未之有也。
又墨灰。《西京雜記》武帝鑿昆明池,悉灰墨,無復塊土。西域人曰:大刼將盡,則有刼燒。灰墨,其餘燼也。
又與默通。《史記·商君傳》武王諤諤以興,紂墨墨以亡。《前漢·竇嬰傳》嬰墨墨不得志。
又太史公論六家之要旨,墨家儉而難遵,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六家:隂陽、儒、墨、名、法、道也。
又地名。卽墨,故齊地。《史記·齊世家》樂毅下齊七十餘城,惟卽墨不下。今卽墨乃漢之不其縣。
又墨山,在卽墨東北,墨水發源于此。《前漢·郊祀志》帝以方士言祀太室于卽墨,卽此山也,一在衞輝縣西北。《九州要記》墨子居墨山,採茯苓餌之,五百歲不死。
又姑墨,國名。南與于闐接,又康居國有附墨城。見《前漢·西域傳》。
又姓。禹師墨如。見《王符潛夫論》。周墨翟,明墨麟。《姓纂》墨氏卽墨胎氏,孤竹君後。
又老馬腹中有物曰墨,猶狗寶也,見《本草綱目》。
又《集韻》旻悲切,音眉。墨杘,默詐貌。
又軟弱貌。
又《集韻》莫佩切,音昧。諡法,貪以敗官,讒言敗善,曰墨。
【手】
手【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
又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
又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又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又叶矧視切,音矢。《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又《說文》拳也。《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持】
持【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音治。《說文》握也。《廣韻》執也。《詩·大雅·鳧鷖序》持盈守成。《疏》執而不釋謂之持,是手執之也。《禮·射義》持弓矢審固。《史記·秦始皇紀》大吏持祿取容。
又把持也。《史記·酷吏傳》寧成爲任俠,持吏長短。
又軍持,汲水具,梵語也,猶華言缾。《陸游詩》遊山雙不借,取水一軍持。《註》不借,草履名。
又《正韻》知切,音馳。義同。
又叶如切,音除。《古隴西行》淸白各異尊,酒上玉華疏。酌酒持與客,客言主人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