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hān,chàn][wéi][chū][qǐ][jùn][fú][fēn,fèn]
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杨柳春深易水濆,十年交谊两离群。
中朝经术还酬主,西粤江山待使君。
士马渐强边计在,幨帷初启郡符分。
政成莫问长安远,回首天涯见五云。
【幨帷】1.车上的帷幕。 2.对他人车驾的敬称。
【郡符】郡太守的符玺。亦借指郡太守。
【幨】
幨【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集韻》處占切《韻會》《正韻》蚩占切,音襜。《玉篇》帷也。《集韻》車襜。《韻會》以帷障車旁如裳,爲容飾,其上有蓋,四旁垂而下,謂之幨。《周禮·春官》王后之五路,重翟厭翟安車,皆有容蓋。《註》容謂幨車,山東謂之裳幃,或曰潼容。
又《韻會》或作裧。《儀禮·士昏禮》婦車有裧。《註》裧,車裳帷。
又絕也。《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爲弓筋之所由,幨恆由此作。《註》幨謂絕起也。
又《廣韻》《集韻》《正韻》。
【帷】
帷【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爲。《玉篇》幕也,帳也。《集韻》幔也。《釋名》帷,圍也。所以自障圍也。《周禮·天官》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註》在旁曰帷。三禮圖,四旁及上曰帷。《又》掌舍爲帷宮,設旌門。《註》張帷爲宮。
又帷裳。《論語》非帷裳,必殺之。《疏》在下之裳。其制,正幅如帷。名曰帷裳,則無殺縫。
又車帷。《詩·衞風》漸車帷裳。《傳》帷裳,童容也。《疏》容謂襜車。山東謂之裳帷。
又童容,以幃障車之傍,如裳以爲容飾,故或謂之幃裳,或謂之童容。
【初】
初【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䥚《唐韻》《集韻》楚居切《正韻》楚徂切,楚平聲。《說文》始也。从刀衣,裁衣之始也。《徐曰》禮之初,施衣以蔽形。《書·禹謨》率百官若帝之初。《蔡仲》愼厥初。
又《禮·檀弓》夫魯有初。《註》初謂故事。
又《列子·天瑞篇》太初者,氣之始也。《韓愈詩》賢愚同一初。《韻會》又姓。
【启】
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康禮切《集韻》《韻會》遣禮切《正韻》祛禮切,音棨。《說文》開也。从戶从口。《玉篇》書曰启明,本亦作啓。
又《爾雅·釋天》明星謂之启明。《註》太白星也。晨見東方爲启明,昏見西方爲太白。○按《詩·小雅》作啓明。
【郡】
郡【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符】
符【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說文》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符,付也。書所敕命于上,付使傳行之也。《玉篇》符,符節也。分爲兩邊,各持一以爲信。《篇海》符者,輔也,所以輔信。
又驗也,證也,合也。《六書音義》符之爲言扶也,兩相符合而不差也。《周禮·地官》門關用符節。《註》符節者,如今諸官詔符也。《史記·五帝紀》黃帝合符釜山。《註》合諸侯符契圭璋而朝于釜山。《高祖紀》六年,剖符行封。《孝文紀》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竹使符。《註》張晏曰:符以代古之圭璋,从易也。師古曰:竹使符,與郡守各分其半,右留京師,左以與之。
又符瑞。《禮·記註》萬物之符長。《疏》符謂甘露、醴泉之屬。
又符籙。《帝王世紀》黃帝討蚩尤,西王母以符授之,乃立請祈之壇,親自受符。
又木膚也。《山海經》丹木赤符而黑理。
又書名。《黃帝泰階六符經》《隂符經》《春秋·感精符》。
又官名。《前漢·趙堯傳》堯爲符璽御史。
又姓。《廣韻》魯頃公之孫雅仕,秦爲符璽令,因而氏焉。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有符離縣,犍爲郡有符縣,巴郡有符特山。《趙充國傳》匈奴發騎,旁塞至符奚盧山。《北史·隋本紀》開皇十五年,旅王符山。《山海經》符禺之山,符禺之水出焉,北流注于渭。
又獸名。《後漢·班超傳》月氏貢符拔。《註》符拔,形似麟而無角。
又竹名。《廣東新語》雙髻峰下百十步,劉仙壇側有符竹,竹不甚高大,止數尺,葉上有文如蝸涎,如古篆籀,其行或複或單,或疎或密,葉葉不同,若今巫覡所書符者。一竹中有一葉二葉,或數十竹中無一葉,葉雖枯而文色不改。文多白,與葉色不同。山人謂之竹葉符,每以餉客。
又敷無切。《史記·律書》萬物剖符甲而生。《註》符,音孚。
又叶房尤切。《陳琳·大荒賦》考律歷于鳳鳥兮,問民事于九鳩。傷典墳之圯墜兮,關大聖之顯符。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