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笔【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
【墨】
墨【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莫北切《集韻》《韻會》《正韻》密北切,朗墨又次之。
又《禮·玉藻》卜人定龜,史定墨。《註》凡卜,必以墨畫龜,乃鑽之,觀所坼以占吉凶。
又度名。《小爾雅》五尺爲墨,倍墨爲丈。《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
又五墨。
又哀容。《孟子》歠粥面深墨。
又氣色下也。《左傳·哀十三年》晉定公,吳夫差,會于黃池。司馬寅曰:肉食者無墨。
又闇昧也。《劉向·新序》師曠對晉平公曰:國有墨。墨而不危者,未之有也。
又墨灰。《西京雜記》武帝鑿昆明池,悉灰墨,無復塊土。西域人曰:大刼將盡,則有刼燒。灰墨,其餘燼也。
又與默通。《史記·商君傳》武王諤諤以興,紂墨墨以亡。《前漢·竇嬰傳》嬰墨墨不得志。
又太史公論六家之要旨,墨家儉而難遵,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六家:隂陽、儒、墨、名、法、道也。
又地名。卽墨,故齊地。《史記·齊世家》樂毅下齊七十餘城,惟卽墨不下。今卽墨乃漢之不其縣。
又墨山,在卽墨東北,墨水發源于此。《前漢·郊祀志》帝以方士言祀太室于卽墨,卽此山也,一在衞輝縣西北。《九州要記》墨子居墨山,採茯苓餌之,五百歲不死。
又姑墨,國名。南與于闐接,又康居國有附墨城。見《前漢·西域傳》。
又姓。禹師墨如。見《王符潛夫論》。周墨翟,明墨麟。《姓纂》墨氏卽墨胎氏,孤竹君後。
又老馬腹中有物曰墨,猶狗寶也,見《本草綱目》。
又《集韻》旻悲切,音眉。墨杘,默詐貌。
又軟弱貌。
又《集韻》莫佩切,音昧。諡法,貪以敗官,讒言敗善,曰墨。
【仅】
仅【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六書故》同付。《正譌》又,手也。从手持物以對人曰仅。
又《集韻》與帑同。(僅)《唐韻》《集韻》《韻會》渠吝切《正韻》具吝切,音覲。《說文》纔能也。
又少也,餘也。通作堇廑。亦作㢙。《禮·射義》蓋㢙有存者。
又劣也。
【辨】
辨【酉集下】【辛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易·剝卦》剝牀以辨。《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丝】
絲【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婦化治絲枲。
又《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
又《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
又《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
【毫】
毫【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胡刀切,音豪。長銳毛也。《老子·道德經》合抱之木,生於毫末。《前漢·鮑宣傳》有益毫毛。
又言物細曰秋毫,言毫至秋極纖細也。《孟子》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莊子·知北遊》秋毫爲小,待之成體。《前漢·高帝紀》沛公入關,秋毫無犯。
又《謝察微·算經》十絲曰毫,十毫曰釐。《禮·經解》差若毫釐,謬以千里。《晉書·虞預傳》毫釐之失。
又筆謂之毫。《陸機·文賦》或含毫而邈然。《唐書·劉知幾傳》每記事載言,則閣筆相視,含毫不斷。
又蘸筆曰濡毫,落筆曰揮毫。
又姓。漢毫康,封安陽侯。
又修毫,狗名。《西京雜記》李亨好馳駿狗,有修毫、釐睫、白望、靑曹之名。《說文》作豪。籀文作毫。《正字通》毫、豪雖通,然《山海經》豪豬可借毫,孟子《豪傑》之士,《淮南子》智過百人謂之豪,當用豪,俗溷爲一,非。
又《姓譜》毫、豪分二姓。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