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倾清俸买新居

出自:宋代·姜特立《黄用之迁居奉寄》

拼音:[jìn,jǐn][qīng][qīng][fèng][mǎi][xīn][jū]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尽倾清俸买新居,橐内无金只有书。
不用邻人借舆马,已知家具少於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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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清俸】旧称官吏的薪金。
【新居】1.新建的住宅。 2.新迁入的住所。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尽】

尽【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

《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

姓。見《萬姓統譜》。

《唐韻》《正韻》卽忍切《集韻》《韻會》子忍切,盡矣。

《韻會》皆也。《左傳·昭二年》韓宣子曰:周禮盡在魯矣。

《類篇》任也。《增韻》縱令也。《左傳·文十四年》公子商人,盡其家貸於公。《禮·曲禮》虛坐盡後,食坐盡前。俗作儘。

盡盡,極視盡物之貌。《荀子·非十二子篇》學者之嵬盡盡然,盱盱然。

《韻會》徐刃切《正韻》齊進切,秦去聲。亦竭也。《周語》齊國佐其語盡。《註》盡其心意,善惡褒貶,無所諱也。《世說新語》可以累心處都盡。《註》盡,猶空也。

【倾】

傾【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去營切《集韻》《韻會》《正韻》窺營切,音卿。《說文》側也。

伏也,敧也。《禮·曲禮》傾則姦。《註》視流則容側,必有不正之心存乎胷中,此君子所以愼也。

圯也,空也。《淮南子·天文訓》天傾西北。

西傾,山名。《書·禹貢》西傾因桓是來。

通作頃。《詩·周南》不盈頃筐。

《韻補》叶曲陽切,音匡。《黃庭經》羅列六腑生三光,心精意專內不傾,上合三焦下玉漿。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俸】

俸【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扶用切《集韻》《韻會》房用切,音㡝。秩祿也。《前漢·宣帝詔》今小吏勤事而俸薄,欲其無侵漁百姓,難矣。增其俸百石以上什五。《後漢·光武紀》詔增百官俸。《宋太祖詔》吏員猥多,難以求治。俸祿鮮薄,未可責廉。與其宂員而重費,莫若省官而益俸。差減其員,舊俸月增給五十。《長篇》賜韓世忠妻俸。亦作奉。《前漢·公孫弘傳》奉祿甚多。

【买】

買【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正韻》莫蟹切《集韻》《韻會》母蟹切,,市也。《增韻》售人之物曰買。《急就篇註》出曰賣,入曰買。《周禮·天官·小宰》聽賣買以質劑。《前漢·食貨志》衆民賣買五穀、布帛、絲緜之物。

姓。《氏族略》五代買叔午。

【新】

新【卯集下】【斤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辛。《說文》取木也。

《博雅》初也。《易·大畜》日新其德。《書·胤征》咸與惟新。《詩·豳風》其新孔嘉。《禮·月令》孟秋,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唐書·禮樂志》正旦羣臣上千秋萬歲壽,制曰履新之慶。

姓。《晉語》新穆子。

複姓。《史記·魯仲連傳》新垣衍。《註》索隱曰:新垣,姓。衍,名也,爲梁將。

州名。漢屬合浦郡,梁立新州。

《詩·小雅》薄言采芑,于彼新田。《朱傳》田一歲曰葘,二歲曰新田。

《韻補》叶蘇前切。《道藏歌》終劫複始劫,愈覺靈顏新。道林蔚天京,下光諸他仙。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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