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屋不寻丈

出自:宋代·赵蕃《既过曾居因访刘茂实秀才是日明叔同出恨仲威》

拼音:[shì][wū][bù,fǒu][xún][zhàng]

平仄:仄平仄平仄

官身肯听俗,人事直强亲。
开窗对修竹,笔墨得具陈。
俗子有时来,挥去防怒嗔。
相看久不厌,陈子清且真。
昨宵一雨余,村村农事新。
我亦思驾言,出门免冲尘。
是邦亦有园,以鸟视其人。
宁从穷苍居,鸡犬喧四邻。
刘君方授徒,曾君说人伦。
室屋不寻丈,猗猗几长身。
未嫌酒杯薄,政爱茗椀醇。
曾君索我诗,出语愧逡巡。
烦君隶书题,笔意堪嗣帮。
春游有如此,省费能全神。
但恨子胡子,招要不能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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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寻丈】泛指八尺到一丈之间的长度。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室】

室【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曰宮,因其財物充實曰室。室之言實也。《易·繫辭》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書·蔡仲之命》以蕃王室。《詩·豳風》曰爲攺歲,入此室處。

《周禮·地官註》城郭之宅曰室。

宗廟曰世室。《周禮·冬官考工記》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註》世室,宗廟也。

夫以婦爲室。《禮·曲禮》三十曰壯,有室。

營室,星名。《朱子·詩傳》此星昏而正中,夏正十月也,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

山名。《史記·封禪書註》崧高山有大室,少室二山,以山有石室,故名。

壙穴。《詩·唐風》百歲之後,歸于其室。

姓。《正字通》宋衞將軍室种。

《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集韻》居也。《左思·魏都賦》窺玉策於金縢,按圖錄於石室。考曆數之所在,察五德之所蒞。

叶書藥切,音爍。《焦氏·易林》歲暮華落,陽入隂室。萬物伏匿,藏不可得。得音鐸。

【屋】

屋【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烏谷切,音沃。《說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風俗通》止也。《集韻》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詩·秦風》在其板屋。《周禮·地官》考夫屋。《註》夫三爲屋,屋三爲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

田不耕者,出屋粟。

車蓋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傅左纛。

夏屋,大俎也。《詩·秦風》於我乎,夏屋渠渠。《註》夏,大也。渠渠,俎深廣貌。

《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席以爲屋。《註》小帳覆棺者。

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周地。

王屋,山名,在河東垣縣。

《越南志》神屋,龜甲也。

屋廬,複姓。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寻】

尋【寅集上】【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亂也。

寸,分理之也。彡聲。《增韻》求也。《前漢·黃霸傳》語次尋繹。《註》抽引而出也。

度名。《周禮·地官·媒氏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小爾雅》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孟子》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爲也。

仍也,繼也。《左傳·昭元年》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古語》毫末不扎,將尋斧柯。

俄也。《晉羊祜讓開府表》以身誤陛下辱高位,傾覆亦尋而至。

用也。《左傳·僖五年》將尋師焉。《註》尋,用也。

侵尋,猶浸淫也。《前漢·武帝紀》巡郡縣,侵尋太山矣。

借作溫燖。《左傳·哀十二年》吳使人請尋盟。子貢曰:若可尋也,亦可寒也。《註》尋,重也,溫也,前盟巳寒,更溫之使熱。與燖義同。

長也。《揚子·方言》自關以西,秦晉梁益閒,凡物長謂之尋。

俗謂庸常爲尋常。

姓。晉尋會,唐劉黑闥將尋相。《韻會》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

【丈】

丈【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長上聲。十尺曰丈。《前漢·律歷志》十分爲寸,十寸爲尺,十尺爲丈,十丈爲引。

《左傳·昭三十二年》以令役於諸侯,屬役賦丈。《疏》屬聚下役,課賦尺丈。

《哀元年》廣丈高倍。《註》壘厚一丈高二万。

《禮·曲禮》若非飮食之客,則布席,席閒函丈。《註》函,容也。

長老之稱。《易·師卦》師貞丈人吉。

朋友尊稱。《長編》富鄭公稱范文正公曰范十二丈。

釋氏所居曰方丈。《杜甫詩》方丈渾連水。

《杜甫詩》百丈誰家上瀨船。《註》百丈,牽船篾也。《說文》从又持十。俗加點,非。《正譌》丈借爲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別作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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