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倍曹丕是宪英

出自:宋代·陈普《咏史下·曹丕》

拼音:[shí][bèi][cáo][pī][shì][xiàn][yīng]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吴质车中载甲兵,辛毗颈上毛轻。
孔明才略何堪算,十倍曹丕是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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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曹丕】曹丕(187-226) : 即“魏文帝”。三国时魏国的建立者、文学家。字子桓,谯县(今安徽亳州)人。曹操次子。曹操死后袭为魏王。推行九品中正制,确立和巩固士族门阀在政治上的特权。公元220年代汉称帝,都洛阳(今属河南),国号魏。爱好文学,诗歌创作和文学理论都有成就。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倍】

倍【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俖《集韻》補妹切,音背。《說文》反也。《禮·緇衣》信以結之,則民不倍。《淮南子·人閒訓》單豹倍世離俗,巖居谷飮。

鄙俗也。《論語》斯遠鄙倍矣。

物財人事加等曰倍。《易·說卦》利市三倍。《詩·大雅》如賈三倍。《書·周官》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曰:焉用亡鄭以倍鄰。《註》益也。

《越絕書》計倪曰:以智論之,以決斷之,以道佐之,斷長續短,一歲再倍,其次一倍。

《韓愈·韓滂墓誌》滂讀書倍文,功力兼人。《註》倍文,謂背本暗記也。《周禮註》倍文曰諷,韓語本此。

《集韻》《韻會》《正韻》蒲枚切,音裴。《賈子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僻無由來。

倍尾,山名,通作陪。

倍阿,鬼名。《莊子·達生篇》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林獻齋註》屋中東方之鬼也。緇原字从。

【曹】

曹【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也。在廷東,从㯥。治事者,从曰。《註》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从曰。《前漢·成帝紀註》尙書四人爲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

《詩·大雅》乃造其曹。《傳》曹,羣也。《朱傳》羣牧之處也。

《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註》曹,輩也。

《楚辭·招魂》分曹並進。《註》曹,偶也。

國名。《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隂定陶是也。

姓。《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爲氏。

《韻補》叶徂侯切。《楚辭·招隱士》禽獸駭兮亡其曹,王孫兮歸來,山中不可以久留。

叶木何切。《蘇轍·嚴顏詩》斫頭除死子無怒,我豈畏死如兒曹。匹夫受戮或不避,所重壯氣吞黃河。《五經文字》,經典相承,隷省作曹。《石經》作曺。

【丕】

丕【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敷悲切《集韻》《韻會》攀悲切《正韻》鋪悲切,音胚。大也。《書·大禹謨》嘉乃丕績。

奉也。《前漢·郊祀志》丕天之大律。《註》奉天之大法也。

姓。春秋晉大夫丕鄭。亦作㔻。

同岯。山名。大邳山。《史記》作伾。《國語》作丕。

元也。《書·金縢》是有丕子之責于天。《史記》以丕爲負。《索隱》引鄭氏曰:丕讀作負。◎按《廣韻》《玉篇》諸書音切,倶本音和,惟重脣輕脣之音,多用交互。後學不考,遂成譌舛,如丕用敷悲切之類。是以敷母輕脣之音,切滂母重脣之字。宜從《集韻》諸書攀悲切爲是。岯原字从山不。

【是】

是【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姼。《說文》作昰。直也。从日正。《釋名》是,嗜也,人嗜樂之也。《玉篇》是,是非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

《博雅》是,此也。《易·乾卦》不見是而無悶。《又》是故居上位而不驕。

姓。《姓氏急就篇》是氏,吳有是儀,唐有是光。

《集韻》田黎切,音題。《公羊傳·僖十六年》是月者何,僅逮是月也。《註》是,月邊也。魯人語也。《釋文》是,如字。一音徒兮反。

與氏通。《前漢·地理志》氏爲莊公。《註》氏,與是同。古通用。

《韻補》叶市之切。《蔡邕·釋誨》予惟悼哉,害其若是。天高地厚,跼而蹐之。

【宪】

宪【備考·寅集】【宀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搜眞玉鏡》香重切。

莫報切。

呼困切。(憲)《唐韻》《集韻》《韻會》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姓。出《姓苑》。《集韻》或作䩵。

《集韻》《韻會》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

【英】

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於驚切,音瑛。《爾雅·釋木》華而不實者謂之英。《詩·鄭風》有女同車,顏如舜英。《註》英,猶華也。

木名。《爾雅·釋木》權,黃英。

葉亦謂之英。《屈原·離騷》夕餐秋菊之落英。《西溪叢語》《宋書·符瑞志》沈約云:英,葉也。《離騷》餐落英,言食秋菊之葉也。據《玉函方》甘菊三月上寅採葉,名曰玉英,是英亦謂之葉也。

《禮·禮運》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註》倍曰俊,千人曰英。《孟子》得天下英才而敎育之。

《博雅》美也。《晉書·荀闓傳》京師語曰:洛中英英荀道明。

《爾雅·釋山》再成,英。《疏》山形兩重者名英,今南郡英山縣,蓋取此名也。

瓊英,美石似玉者。《詩·齊風》尚之以瓊英乎而。《水經注》《孫盛·魏春秋》曰:文帝愈增崇宮殿,取白石英及紫石英。

英英,雲貌。《詩·小雅》英英白雲,露彼菅茅。

《詩·小雅》二矛重英。《註》以羽飾矛。《魯頌》朱英綠縢。《疏》蓋絲纒而朱染之。

樂名。《前漢·禮樂志》帝嚳作《五英》。英,華茂也。

國名。《史記·陳杞世家》臯陶之後,或封英、六。《楚世家註》英國在淮南,蓋蓼國也。

姓。《通志·氏族略》英氏,以國爲氏,漢有九江王英布。

於䖍切,音閼。《班固·西京賦》翡翠、火齊。流耀含英。縣黎、垂棘,夜光在焉。

《唐韻古音》于良切,讀央。《屈原·九歌》浴蘭湯兮沐芳,華采衣兮若英。《毛詩·本音》舜英、重英、瓊英、美如英,俱叶韻讀央。《管子·地員篇》五色雜英,各有異章。《集韻》英,稻初生未移者,亦讀央。

於慶切,音映。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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