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í][zhēng][léi][wǎ,wà][guò,guō]
平仄:平平平仄平
岁稔齐铃间,年深屋塈摧。
狸争雷瓦过,暟化雨窗来。
尽日风常籁,无时地不梅。
耳边情话少,笑口若为开。
【狸】
狸【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里之切《集韻》陵之切,敖者。
又《徐無鬼》是狸德也。
又《史記·封禪書》狸首者,諸侯之不來者。《註》徐廣曰:狸,一名不來。
又《揚子·方言》貔,關西謂之狸。
又《史記·封禪書》殺一狸牛,以爲俎豆牢具。◎按註作犛牛,當與犛通。
【争】
爭【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韻會》俗作争,非。
【雷】
雷【戌集中】【雨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罍。《說文》本作靁。隂陽薄動靁雨生物者也。从雨畾聲。象回轉形。《易·說卦》震爲雷。《禮·月令》仲春,雷乃發聲。
又《禮·曲禮》毋雷同。《註》雷之發聲,物無不同時應者。人之言當各由已,不當然也。
又《司馬相如·大人賦》左冥而右黔雷。《註》黔雷,黔嬴也。天上造化神名。
又《周禮·地官·鼓人》以雷鼓鼓神祀。《註》雷鼓,八面鼓也。
又《韻會》雷門,會稽城門,有大鼓,聲聞百里。《前漢·王尊傳》毋持布鼓過雷門。
又《南部新書》胡琴,大曰大忽雷,小曰小忽雷。
又山名。《書·禹貢》壷口雷首。《疏》雷首,在河東蒲坂縣南。
又澤名。《書·禹貢》雷夏旣澤。《傳》雷夏,澤名。
又漢侯國名。在東海。見《史記·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
又外國名。《前漢·西域傳》無雷國王冶盧城。
又州名。《韻會》在廣西,其山爲雷所震,水流爲江。唐置雷州。
又姓也。《前漢·淮南王安傳》郞中雷被。
又音纍。《楚辭·九歌》駕龍輈兮乗雷,載雲旗兮委蛇。《晉語》靑陽。方雷氏之甥也。《註》方雷,西陵氏之姓。黃帝娶於西陵氏之子,曰纍祖,實生靑陽。雷纍同。○按晉語註,雷有纍音,非止叶音也。
又《集韻》魯水切,音壘。推石下也。
又《集韻》盧對切,音類。本作礧。或作壘礌檑。《埤蒼》推石自高而下也。《周禮·秋官·職金註》槍雷,椎椁之屬。《釋文》劉音誄。沈云:當爲礌,郞對反。《前漢·鼂錯傳·具藺石註》如淳曰:藺石,城上雷石。師古曰:雷,來內反。
又《正字通》擊鼓曰雷。《古樂府》官家出遊雷大鼓。
【瓦】
瓦【午集上】【瓦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正韻》五寡切,音邷。《說文》土器已燒之總名。《廣韻》古史考,夏時昆吾氏作瓦。《史記·龜箂傳》桀爲瓦室。《註》世本曰:昆吾作陶。張華博物記亦云:桀作瓦,蓋是昆吾爲桀作也。《史記·廉頗傳》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正字通》後世瓦制不古,其類非一。漢武故事,起神屋以銅爲瓦,漆其外。
又吳國傳,大秦國王宮殿水精爲瓦。
又明皇雜錄,虢國夫人恩寵傾一時,奪韋嗣立宅,以廣其居。後復歸韋氏,因大風折屋,墜堂上,不損。視之,瓦皆堅木也。
又王縉傳:五臺山祠鑄銅爲瓦,金塗之。
又《詩·小雅》載弄之瓦。《傳》瓦,紡塼也。
又《儀禮·燕禮》公尊瓦大兩。《註》大音泰。瓦大,有虞氏之尊也。
又《左傳·昭二十六年》射之中楯瓦。《註》瓦,楯脊。
又瓦合。《禮·儒行》毀方而瓦合。《註》呂氏曰:陶者爲瓦,必圓而割,分之則瓦,合之則圓,而不失其瓦之質。
又瓦解。《史記·匈奴傳》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
又人名。《左傳·昭二十三年》楚囊瓦爲令尹。《註》囊瓦,子囊之孫子常也。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瓦屋,周地。
又《定八年》公會晉師于瓦。《註》瓦衞地。《後漢·郡國志》東郡有瓦亭。
又《廣韻》五化切《集韻》吾化切,音迓。《廣韻》泥瓦屋。《集韻》施瓦於屋也。
又《集韻》《韻會》五委切,音頠。屋甃也。《莊子·騈拇篇》騈於辯者,纍瓦結䋲竄句。《註》瓦,五委反。當作丸。
又《韻補》叶阮古切,音五。《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儉勤,盥濯陶瓦。斥遣浮華,好此絺紵。
【过】
過【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
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
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
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
又卦名。易大過,小過。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
又過所也。《釋名》過所至關津以示也。或曰傳轉也,轉移所在,識以爲信。
又國名。《左傳·襄四年》處澆于過。《註》過,國名。東萊掖縣有過鄕。
又㵎名。《詩·大雅》溯其過㵎。
又姓。《後漢·劉陶傳》過晏之徒。《註》過,姓,過國之後。《正韻》經過之過,平聲。超過、過失之過,去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