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án][tǔ,tù][qīng][wú][shè][sú][chǔ,chù]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
白发诗翁南峡居,肯来与子不相疏。
久知诸老难折简,端为此家多贮书。
谈吐清无涉俗处,容颜衰似避兵初。
溪梁一别还经岁,接得新诗锦不如。
出自:宋代·戴表元《次韵答胡山甫兼简汪日宾》
拼音:[tán][tǔ,tù][qīng][wú][shè][sú][chǔ,chù]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
白发诗翁南峡居,肯来与子不相疏。
久知诸老难折简,端为此家多贮书。
谈吐清无涉俗处,容颜衰似避兵初。
溪梁一别还经岁,接得新诗锦不如。
【谈吐】出言吐语;谈论:谈吐风趣优雅|美姿容,善谈吐。
【无涉】没有牵连;不涉及。
【涉俗】1.处理世俗事务。 2.涉及流俗;不典雅。
【谈】
談【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甘切《正韻》徒藍切,音郯。《說文》語也。《徐曰》談者,和懌而悅言之。《廣韻》談話,言論也。《公羊傳·閔二年》魯人至今以爲美談。《禮·儒行》言談者,仁之文也。《史記·滑稽傳》談言微中。《晉書·阮修傳》王衍當時談宗。
又《玉篇》戲調也。《詩·小雅》不敢戲談。
又手談。《續博物志》王中郞以圍碁爲坐隱,或亦謂之爲手談。
又縣名。《南齊書·州郡志》談縣屬益州始康郡。
又蠻州名。《唐書·地理志》嶺南道有談州。
又姓。《蜀錄》漢有征東將軍談巴。
又《正韻》亦作譚。詳譚字註。
又《韻會小補》叶徒黃切,音唐。《急就章》曹富貴,李尹桑。蕭彭祖,屈宗談。
【吐】
吐【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正韻》他魯切《集韻》《韻會》統五切,音土。《說文》寫也。《玉篇》口吐也。《詩·大雅》柔則茹之,剛則吐之。《左傳·僖六年》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史記·魯世家》周公一飯三吐哺。
又《增韻》出也,舒也。《前漢·劉向傳》發明詔,吐德音。《唐書·房琯傳》辭吐華暢。
又姓。《正字通》隋將軍吐萬緒。
又複姓,後魏有吐奚、吐難、吐萬氏。
又《廣韻》湯故切《集韻》《韻會》《正韻》土故切,音兔。《廣韻》歐也。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又《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涉】
涉【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說文》徒行厲水也。《爾雅·釋水》繇膝以上爲涉。
又經也。《枚乗·七發》於是背秋涉冬。
又《前漢·賈山傳》涉獵書記,不能爲醇儒。《註》言若涉水獵獸,不專精也。
又大涉,水名。《前漢·地理志》犍爲郡南廣縣有大涉水。
又縣名。《廣輿記》屬彰德府,古涉侯國地,漢涉縣。
又姓。《左傳》有涉佗。
又《廣韻》丁愜切《集韻》的協切,音跕。與喋同。血流貌。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