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ū][yì][pēng][jī][tián][shě,shè][cháng]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扫地开门松桧香,僧家长夏亦清凉。
公庭多事久来厌,净处安眠计甚长。
修竹填窗藤簟绿,白莲当户石盆方。
香厨晚饭红粳熟,忽忆烹鸡田舍尝。
涧谷新晴草木香,野情萧散自生凉。
雨添山色翠将溜,日转松阴晚更长。
病客独来唯有睡,游僧相见亦它方。
还家烦热都消尽,不信医王与药尝。
出自:宋代·苏辙《次韵子瞻病中游虎跑泉僧舍二首》
拼音:[hū][yì][pēng][jī][tián][shě,shè][cháng]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扫地开门松桧香,僧家长夏亦清凉。
公庭多事久来厌,净处安眠计甚长。
修竹填窗藤簟绿,白莲当户石盆方。
香厨晚饭红粳熟,忽忆烹鸡田舍尝。
涧谷新晴草木香,野情萧散自生凉。
雨添山色翠将溜,日转松阴晚更长。
病客独来唯有睡,游僧相见亦它方。
还家烦热都消尽,不信医王与药尝。
【田舍】1.田地和房屋:田舍井然有序。 2.农家屋舍:田舍清江曲,柴门古道旁。
【忽】
忽【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笏。《說文》忘也。忽忽不省事也。《晏子春秋·齊役者歌》忽忽矣,若之何。
又《廣韻》倏忽也。《爾雅·釋詁》盡也。《註》忽然盡貌。《左傳·文五年》臯陶庭堅,不祀忽諸。
又滅也。《詩·大雅》是絕是忽。《傳》忽,滅也。
又《集韻》輕也。一蠶爲一忽,十忽爲一絲。《劉德曰》忽,蜘蛛網也。
又慢忽也。《後漢·崔駰傳》公愛班固而忽崔駰。
又忽荒,空無著也。《賈誼·服賦》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
又姓。明有忽忠,忽明。
又通作曶。《前漢·揚雄傳》時人皆曶之。《註》與忽同。
又仲忽,人名。《前漢·古今人表》作中曶。亦通作笏。《儀禮·士喪禮》竹笏。《註》今文笏作忽。亦通作芴。《荀子·正名篇》芴然而粗。《註》與忽同。無根本貌。
又叶火一切,音翕。《前漢·班固敘傳》元元本,木數始於一,產氣黃鍾,造計杪忽。
又叶許月切,音血。《陸機·雲賦》盈八紘以餘憤,雖彌天其未泄。豈假期于遷晷,邁崇朝而倏忽。《說文》从心勿聲。《長箋》亦書作。◎按今字,皆从小篆出,止可依《說文》疏解,如忽字,借義通義甚多,而精蕰正譌必援古文大篆,以折今文,則衆義皆可廢矣。說今文之字,惟从今文,駁正經史借用處,則字義已明,不必過爲迂論臆斷也。凡諸部字,不多引精蕰正譌辨駁者,俱倣此。
【忆】
憶【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廣韻》於力切《集韻》《韻會》乙力切《正韻》伊昔切,音抑。念也,思也,記也。《古詩》下有長相憶。《增韻》古作意,誤。
【烹】
烹【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亯音磅。《說文》本作亯。《廣韻》俗亨字。詳亠部亨字註。《左傳·昭二十年》以烹魚肉。
又《唐韻正》古音普郞反。《詩·小雅》或剝或烹,或肆將蹌。《墨子·耕柱篇》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史記·越世家》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按說文,玉篇,類篇,亯字俱自爲部。說文玉篇無烹字。類篇火部內始收烹字。經傳本作亨,今俗用皆作烹矣。
【鸡】
雞【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古兮切《集韻》《韻會》堅奚切《正韻》堅溪切,音稽。《說文》知時畜也。《玉篇》司晨鳥。《爾雅·釋畜》雞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雞僆,絕有力奮。《疏》此別雞屬也。《春秋·說題辭》曰:雞爲積陽,南方之象,火陽精物炎上,故陽出雞鳴,以類感也。《易·說卦》巽爲雞。《書·泰誓》牝雞無晨。《周禮·春官·大宗伯》六摯,工商執雞。《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爾雅·釋鳥》鶾,天雞《註》鶾雞赤羽。《逸周書》文鶾若彩雞,成王時蜀人獻之。
又《爾雅·釋蟲》螒,天雞。《註》小蟲,黑身赤頭,一名莎雞,又曰樗雞。《詩·豳風》六月莎雞振羽。《爾雅翼》一名梭雞。一名酸雞。
又雞人,官名。《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
又《禮·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雞彝。
又地名。《春秋·襄三年》同盟于雞澤。《註》在廣平曲梁縣西南。
又《昭二十三年》吳敗頓胡、沈蔡、許之師于雞父。《註》雞父,楚地。《戰國策》負雞次之典。《前漢·地理志》鬱林郡,雍雞縣。
又姓。《正字通》明正統,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說文》籀文作鷄。互詳鳥部鷄字註。
【田】
田【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待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也。樹穀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玉篇》土也,地也。《正韻》土已耕曰田。《釋名》塡也。五稼塡滿其中也。《易·乾卦》見龍在田。《詩·小雅》雨我公田。《通典》古有井田,畫九區如井字形,八家耕之,中爲公田,乃公家所藉。圭田者,祿外之田,以供祭祀。加田者旣賞之,又重賜之田也。
又爰田,卽轅田。《左傳·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註》分公田之稅,應入公者,爰之於所賞之衆。《晉語》作轅田。《前漢·食貨志》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戸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爲餘夫,以口受田如比。《註》師古曰:爰,更互也,比例也。
又名田。《前漢·董仲舒傳》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通典》名田,占田也。各爲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
又代田。《通典》漢武征和三年,以趙過爲搜粟都尉。過能爲代田,一畮三甽,歲代其處,每耨必附根,根深能水旱。一歲之收常過縵田,一斛以上,用力少而得穀多。
又屯田。《正字通》漢晉率兵屯,領以帥,唐率民屯,領以官。宋率營田,以民。漢趙充國於金城,留步士萬人屯田,擊先零,條上屯田十二事,宣帝從之。明初兼行官屯,民屯,兵屯,商屯,腹屯,邊屯諸法。永樂時著令,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名耕種,號樣田。據所收子粒多寡,以辨別歲之豐凶,軍之勤惰。雖養軍百萬,不費民閒一粒。兵法所謂屯田一石,可當轉輸二十石也。
又營田。《通典》宇文融括隱田曰:浮戸十共作一坊,官立廬舍,謂之營田戸。言爲官營田,非屯田戸也。
又職田,職分田也。《文獻通考》隋開皇中,始給職田,又給公廨田。唐貞觀,以職田給逃還貧戸,每畞給粟二斗,謂之地子。十八年復給職田。永泰元年,百官請納職田,充軍糧。宋眞宗興復職田。慶曆均公田,復限職田。紹興復職田。金元志官皆有職田。
又方田,卽均田。《通典》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元豐罷之。郭諮攝肥鄕令,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收逋賦八十萬。
又區田。《氾勝之書》湯有七年之旱,伊尹作爲區田法,敎民糞種,負水澆稼。賈思勰曰:區田,以糞氣爲美,不必皆良田。
又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又籍田,天子親耕之田也。《禮·月令》孟春,天子帥三公九卿,躬耕帝籍。
又弄田。《前漢·昭帝紀》上耕於鉤盾弄田。《師古註》謂宴游之田,天子所戲弄。
又一井爲田。《魯語》季康子欲以田賦。《註》田,一井也。《管子·乗馬篇》五制爲一田,二田爲一夫。
又《書·無逸》文王服,卽康功田功。《註》康者,安民之功。田者,養民之功。言文王不侈服飾,專安養斯民也。
又獵也,與畋佃通。俗作。《易·恆卦》田无禽。《疏》田者,田獵也。《詩·鄭風》叔于田。《傳》田,取禽也。
又姓。《五音集韻》出北平,敬仲自田二字聲相近,遂爲田氏。
又《黃庭經》尺宅寸田可治生。《註》尺宅,面也。寸田,兩眉閒爲上丹田,心爲絳宮田,臍下三寸爲下丹田。
又官名。《詩·豳風》田畯至喜。《傳》田畯,田大夫也。《左傳·昭二十九年》稷,田正也。《疏》稷爲田官之長。《周禮·夏官》田僕上士十有二人。
又星名。蒼龍之宿。《石氏星傳》龍左角曰天田。
又神名。《詩·小雅》以御田祖。《傳》田祖,先嗇也。《周禮·地官·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註》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又鼓名。《詩·周頌》應田縣鼓。《傳》田,大鼓也。《釋文》田如字,鄭作,音胤。
又車名。《周禮·夏官》田僕掌馭田路。《註》田路,木路也。
又地名。《爾雅·釋地》鄭有圃田。《左傳·隱八年》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疏》許田,魯國朝宿之邑。
又《僖二年》虢公敗戎于桑田。《註》桑田,虢地,在弘農陝縣東北。
又《成六年》晉遷于新田。《註》今平陽絳邑縣是也。《後漢·郡國志》京兆藍田出美玉。
又州名。《韻會》廣南化外,唐開蠻洞置。
又草名。《爾雅·釋草》皇守田。《註》似燕麥,子如彫胡米,可食,生廢田中,一名守氣。
又《何晏·景福殿賦》騈田胥附。《註》騈田胥附,羅列相著也。
又《禮·奔喪》殷殷田田,如壞牆然。《疏》言將欲倒也。
又蓮葉貌。《江南曲》江南可採蓮,蓮葉何田田。
又《集韻》地因切,樹穀曰田。
又《正韻》蕩練切,音電。《詩·齊風》無田甫田。《朱註》田,謂耕治之也。《釋文》無田,音佃。
又《字彙補》池鄰切,音同。
又轉音亭。《韓愈·越裳操》孰荒于門,孰治于田,四海旣均,越裳是臣。
又《法苑珠林頌》賢人慕高節,志願菩提音。御鶴翔伊水,策馬出王田。
又《易林》邪徑賊田,惡政傷民。夫婦呪詛,太山覆顚。顚,音丁。
【舍】
舍【未集下】【舌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始夜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夜切,音赦。《說文》市居曰舍。《釋名》舍,於中舍息也。《禮·曲禮》將適舍,求毋固。《註》謂行而就人館。《疏》適,猶往也。舍,主人家也。《周禮·天官·宮正》以時此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註》次謂吏直宿,若今部署諸廬者。舍,其所居寺。《前漢·高祖紀》高祖適從旁舍來。
又《王莽傳》里區謁舍。《註》不宿客之舍爲里區,宿客者曰謁舍。
又息也。《詩·小雅》爾之安行,亦不遑舍。《箋》女可安行乎,則何不暇舍息乎。《前漢·高祖紀》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註》師古曰:舍,息也,於殿中休息也。
又日行有次舍。《淮南子·天文訓》日入於虞淵之汜,曙於蒙谷之浦。行九州七舍。《郭璞·遊仙詩》迴日向三舍。《註》二十八宿,一宿爲一舍。
又師行一宿爲舍。《增韻》又三十五里爲一舍。《左傳·僖二十三年》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註》一舍三十里。
又《釋典》一俱廬舍。《註》四里爲一俱廬舍。一里三百六十步,一俱廬舍計一千四百四十步。
又止也。《禮·月令》仲春之月,是月也,耕者少舍。《註》舍,猶止也。《管子·四稱篇》良臣不使,讒賊是舍。《註》舍,止也,謂止讒賊於其旁,與之近也。
又廢也,罷也。《易·乾卦》見龍在田,時舍也。《左傳·昭五年》舍中軍,公室也。《註》罷中軍。
又厝也。《戰國策》王不如舍需於側,以稽二人者之所爲。《註》舍,猶厝也。
又施也。《左傳·宣十二年》老有加惠,旅有施舍。
又《昭十三年》施舍不倦。《註》施舍,猶言布恩德。
又官名。《周禮·天官·掌舍》掌王之會同之舍。
又《地官》舍人。《註》舍,猶宮也。主平宮中用穀者也。師古曰:舍人,親近左右之通稱,後遂爲私屬官號。
又處也。《詩·鄭風》彼其之子,舍命不渝。《箋》舍,猶處也。《釋文》舍,音赭。王云:受也。
又除也。《詩·小雅》舍彼有罪。《傳》舍,除也。
又釋也。《詩·小雅》不失其馳,舍矢如破。
又《大雅》舍矢旣均。《箋》舍之言釋也。
又中也。《禮·射義》射之爲言者,繹也,或曰舍也。《疏》舍,中也。
又舍匿。《前漢·淮南王傳》舍匿者,論皆有法。《註》謂容止藏隱也。
又與赦通。《前漢·朱博傳》姦以事君,常不舍。
又《集韻》《韻會》《正韻》始野切,音捨。止息也,廢也,置也。《論語》不舍晝夜。《書·湯誓》舍我穡事,而割正夏。《釋文》舍,音捨,廢也。《左傳·昭四年》使杜洩舍路。《註》舍,置也。《釋文》舍,音捨。
又《五音集韻》悉姐切,音寫。《揚子·方言》發挩舍車。
又《集韻》始隻切《正韻》施隻切。與釋同。《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註》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釋菜,禮先師也。《釋文》舍音釋。《管子·五輔篇》是故上必寬裕,而有解舍。《註》解,放也。舍,免也。《釋文》舍,同釋。
又《韻補》叶舂遇切,音戍。《屈原·離騷》余固知謇謇之爲患兮,忍而不能舍也。指九天以爲正兮,夫惟靈修之故也。
又叶始賀切。《白居易·效淵明體詩》所以隂雨中,經旬不出舍。始悟獨住人,心安時亦過。
【尝】
嘗【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市羊切《集韻》《韻會》辰羊切,音常。《說文》口味之也。从旨,尙聲。《詩·小雅》嘗其旨否。《前漢·郊祀志》百鬼迪嘗。《註》師古曰:嘗謂歆饗也。
又《廣韻》試也。《戰國策》疑則少嘗之。《史記·越世家》請試嘗之。
又《張耳餘傳》先嘗秦軍。
又《廣韻》曾也。《論語》嘗從事於斯矣。
又《玉篇》祭也。《爾雅·釋天》秋祭曰嘗。《註》嘗新穀。《詩·小雅》禴祠烝嘗。
又《廣韻》姓也。《風俗通》孟嘗君之後。《玉篇》同甞。《集韻》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