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已逝兮不可追

出自:两汉·嵇康《思亲诗》

拼音:[hū][yǐ][shì][xī][bù,fǒu][kě,kè][zhuī,duī]

平仄:平仄仄平仄仄平

奈何愁兮愁无聊。恒恻恻兮心若抽。愁奈何兮悲思多。情郁结兮不可化。奄失恃兮孤茕茕。内自悼兮啼失声。思报德兮邈已绝。感鞠育兮
情剥裂。嗟母兄兮永潜藏。想形容兮内摧伤。感阳春兮思慈亲。欲一见兮路无因。望南山兮发哀叹。感机杖兮涕汍澜。念畴昔兮母兄在。
心逸豫兮寿四海。忽已逝兮不可追。心穷约兮但有悲。上空堂兮廓无依。覩遗物兮心崩摧。中夜悲兮当告谁。独收泪兮抱哀戚。日远迈兮
思予心。恋所生兮泪流襟。慈母没兮谁与骄。顾自怜兮心忉忉。诉苍天兮天不闻。泪如雨兮叹成云。欲弃忧兮寻复来。痛殷殷兮不可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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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不可】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忽】

忽【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骨切,音笏。《說文》忘也。忽忽不省事也。《晏子春秋·齊役者歌》忽忽矣,若之何。

《廣韻》倏忽也。《爾雅·釋詁》盡也。《註》忽然盡貌。《左傳·文五年》臯陶庭堅,不祀忽諸。

滅也。《詩·大雅》是絕是忽。《傳》忽,滅也。

《集韻》輕也。一蠶爲一忽,十忽爲一絲。《劉德曰》忽,蜘蛛網也。

慢忽也。《後漢·崔駰傳》公愛班固而忽崔駰。

忽荒,空無著也。《賈誼·服賦》寥廓忽荒兮,與道翱翔。

姓。明有忽忠,忽明。

通作曶。《前漢·揚雄傳》時人皆曶之。《註》與忽同。

仲忽,人名。《前漢·古今人表》作中曶。亦通作笏。《儀禮·士喪禮》竹笏。《註》今文笏作忽。亦通作芴。《荀子·正名篇》芴然而粗。《註》與忽同。無根本貌。

叶火一切,音翕。《前漢·班固敘傳》元元本,木數始於一,產氣黃鍾,造計杪忽。

叶許月切,音血。《陸機·雲賦》盈八紘以餘憤,雖彌天其未泄。豈假期于遷晷,邁崇朝而倏忽。《說文》从心勿聲。《長箋》亦書作。◎按今字,皆从小篆出,止可依《說文》疏解,如忽字,借義通義甚多,而精蕰正譌必援古文大篆,以折今文,則衆義皆可廢矣。說今文之字,惟从今文,駁正經史借用處,則字義已明,不必過爲迂論臆斷也。凡諸部字,不多引精蕰正譌辨駁者,俱倣此。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逝】

逝【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時制切,音誓。《說文》往也。《增韻》行也,去也。《詩·魏風》逝將去女。《楚辭·九歌》將騰駕兮偕逝。

《正韻》亡也。《前漢·司馬遷傳》長逝者魂魄。

發語辭。《詩·邶風》逝不古處。《集韻》或作遞。

《集韻》征例切,音制。義同。或作遰。

叶之列切,音折。《詩·大雅》言不可逝。叶上舌字。

叶食列切,音設。《江淹·傷友賦》魂綿昧其若絕,泣縈盈其如潔。嗟妙賞之不留,歎知音之已逝。

【兮】

兮【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音奚。《說文》語有所稽也。从丂八,象氣越丂也。《徐曰》爲有稽考,未便言之。言兮則語當駐,駐則氣越丂也。《增韻》歌辭也。

通作猗。《書·秦誓》斷斷猗,大學引作兮。《莊子·大宗師》我猶爲人猗。

與侯通。《史記·樂書》高祖過沛,詩三侯之章。《註》索隱曰:沛詩有三兮,故曰三侯,卽大風歌。《韻會》歐陽氏曰:俗作〈丷下丅〉。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追】

追【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陟隹切《集韻》《韻會》中葵切,音䨨。《廣韻》隨也。《增韻》逮也。《玉篇》送也。《詩·周頌》薄言追之。《註》謂已發上道而追送之也。《前漢·韓信傳》公無所追。追,信詐也。

《說文》逐也。《周禮·秋官·士師》掌鄕合,以比追胥之事。《註》追,追也。《左傳·莊十八年》追戎于濟西。

《玉篇》及也,救也。《書·五子之歌》雖悔可追。《註》言雖欲攺悔,其可及乎。《論語》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左傳·襄九年》圍宋彭城,非宋地,追書也。《註》追書者,其地已非宋有,追使屬宋也。

凡上溯已往曰追。《詩·大雅》聿追來孝。《左傳·成十三年》追念前勳。

遂非曰追非。《前漢·五行志》歸獄不解,兹謂追非。《註》謂歸過于民,不罪己也。解,止也。追非,遂非也。

國名。《詩·大雅》其追其貊,奄受北國。

《集韻》《韻會》《正韻》都雷切,音堆。《玉篇》治玉名。《周禮·天官·追師註》追,治玉石之名。《詩·大雅》追琢其章。

毋追,冠名。《禮·郊特牲》毋追,夏后氏之道也。《釋文》上音牟下多雷反。

鐘紐。《孟子》以追蠡。

《字彙補》旬爲切。與隨通。《楚辭·离騷》背繩墨以追曲兮。《註》追,古與隨通。

叶馳僞切,音墜。《司馬相如·上林賦》車騎雷起,殷天動地。先後陸離,離散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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