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轻得丧吾知矣

出自:宋代·赵蕃《用韵寄孙推官二首》

拼音:[zhòng,chóng][qīng][dé,děi,de][sāng,sàng][wú,yù][zhī,zhì][yǐ]

平仄:平平平平平平仄

泪垢悲啼失母雏,可思营室共衔芜。
未能因事赋归去,尚此折腰成走趋。
岂谓微官堪顾藉,不难征路指虚无。
重轻得丧吾知矣,莫待孔宾闻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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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重轻】1.谓加重刑于轻罪。 2.指重与轻﹑高与下。 3.谓品题﹑评论。 4.指对全局有重大影响;关系全局的重要因素。 5.犹重视;重要。
【得丧】1.犹得失。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 2.偏指失。指丧失名利。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重】

重【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

《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

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

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

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

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數也。《左傳·襄四年》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註》重,猶數也。

甚也。《禮·檀弓》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戰國策》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註》重猶甚也。

《淮南子·汜論訓》古者,人醇,工龎,商朴,女重。《註》女重,貞正無邪。

《戰國策》軍重踵高宛。《註》重,輺重也。《前漢·張耳餘傳》從閒路絕其輺重。

星名。《博雅》歲星謂之重星。

縣名。《前漢·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

山名。《山海經》有重隂之山。

木名。《博雅》重皮,厚朴也。

《集韻》《韻會》柱勇切《正韻》直隴切,無二義。古人三聲通用,必謂上去異訓,不可通押,此宋人拘泥之過也。

《廣韻》直容切《韻會》傳容切,音褈。《廣韻》複也,疊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上下俱陽,故重剛也。《書·舜典》重華協于帝。《禮·禮器》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楚辭·九辯》豈不鬰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穀名。《詩·豳風》黍稷重穋。《傳》後熟曰重。《釋文》重,直容切,先種後熟曰重。

作穜,音同。

多也。《左傳·成二年》重器備。《註》重,猶多也。《釋文》直恭切。

累也。《詩·小雅》無思不憂,祇自重兮。《箋》重,猶累也。《釋文》直龍切,又直用切。

《爾雅·釋天》太歲在辛曰重光。《釋文》直龍切。

地名。《左傳·僖三十一年》臧文仲往宿於重館。《註》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釋文》直龍切。

車名。《詩·衞風》猗重較兮。《傳》重較,卿士之車。《釋文》直恭切。

屋承霤也。《禮·檀弓》池視重霤。《疏》重霤,屋承霤也,以木爲之。《釋文》直容切。

地名。《左傳·襄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飮馬于重丘。《註》重丘,曹邑。

人名。《書·呂》乃命重黎。《傳》重卽羲,黎卽和。《釋文》直龍切。

姓。《正字通》重黎之後,明有重省。

神所依也。《禮·檀弓》重主道也。《註》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復作主。《疏》言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本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喪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

《正韻》徒紅切,音同。與穜同。穀名。

與童同。《禮·檀弓》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註》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釋文》重,音同。

《正韻》之仲切,音衆。《前漢·匈奴傳》不如重酪之便美。《註》重,乳汁也。本作潼。

《韻補》叶直良切,音長。《道藏歌》神暢感寂庭,默思徹九重。靈歌理冥運,百和結朱章。

【轻】

輕【酉集下】【車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卿。《說文》輕車也。《廣韻》重之對也。

去聲。《廣韻》虛正切《集韻》《韻會》牽正切《正韻》丘正切,音慶。《集韻》疾也。《左傳·桓十二年》絞小而輕,輕則寡謀。

《僖三十三年》秦師輕而無禮。

【得】

得【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

貪也。《論語》戒之在得。

《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集韻》或作㝶。

【丧】

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桑去聲。《玉篇》亡也。

《正韻》失位也。《論語》二三子何患於喪乎。《註》喪,失位也。《左傳·昭二十四年》昭公曰:喪人不佞。

《廣韻》息郞切《集韻》《韻會》《正韻》蘇郎切,音桑。《正韻》持服曰喪。《禮·檀弓》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又》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釋文》上喪字平聲,下喪字去聲。

《廣韻》喪,器也,今謂之柩。《禮·曲禮》送喪不踰境。

姓。《廣韻》楚大夫喪左。《說文》本作。

【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古有肩吾子,隱者。

《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知】

知【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

《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

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

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

《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

《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註》匹也。

《廣韻》欲也。《禮·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

猶記憶也。《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猶主也。《易·繫辭》乾知大始。《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魏了翁·讀書雜抄》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

《揚子·方言》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謂之知。《黃帝素問》二刺則知。《註》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

藥名。《日華志》預知子,取綴衣領上,遇有蠱毒,則聞其有聲。

地名。《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徒敗于且知。

《集韻》《韻會》知義切。《正韻》知意切。與智同。《易·臨卦》知臨大君之宜。《荀子·修身篇》是是非非謂之知。

姓。《左傳》晉有知季,卽荀首也。別食知邑,又爲知氏。

《諡法》官人應實曰知。

【矣】

矣【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說文》語已辭也。《徐曰》矣者,直疾。今試言矣,則出氣直而疾會意。《柳宗元曰》決辭也。

叶于姬切,音依。《詩·小雅》徹我牆屋,田卒汙萊。曰予不戕,禮則然矣。萊音釐。《正字通》通作巳。音以。與已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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