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ǐ][tè][qí,jī][háo][fēn,fèn]
平仄:仄仄平平平
往年郑子真,口语挂吏文。
宁知世间事,变化纷如云。
有司出纳吝,但守吾见闻。
参互漏一钱,怒气欲嚼龈。
鞭笞敢谁何,竟取众犬狺。
大官饱溪壑,此特其毫分。
夺髯一轩渠,要亦何足云。
人言老先生,训以明自焚。
归来北窗底,寸田得锄耘。
诸公直汲黯,羔雁当成群。
乃肯巾柴车,林壑伴野麇。
相从亦何乐,赖有中书君。
出自:宋代·方岳《郑佥判取苏黄门图史园囿文章鼓吹之语为韵见》
拼音:[cǐ][tè][qí,jī][háo][fēn,fèn]
平仄:仄仄平平平
往年郑子真,口语挂吏文。
宁知世间事,变化纷如云。
有司出纳吝,但守吾见闻。
参互漏一钱,怒气欲嚼龈。
鞭笞敢谁何,竟取众犬狺。
大官饱溪壑,此特其毫分。
夺髯一轩渠,要亦何足云。
人言老先生,训以明自焚。
归来北窗底,寸田得锄耘。
诸公直汲黯,羔雁当成群。
乃肯巾柴车,林壑伴野麇。
相从亦何乐,赖有中书君。
【毫分】分毫:不差~。
【此】
此【辰集下】【止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雌氏切《集韻》《韻會》淺氏切,音佌。《說文》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徐曰》匕,近也。近在此也。《爾雅·釋詁疏》此者,彼之對。《詩·周頌》在彼無惡,在此無斁。《老子·道德經》去彼取此。
又《六書故》此猶兹也,斯也。《大學》此謂知本。
【特】
特【巳集下】【牛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徒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敵得切,音棏。《說文》朴特,牛父也。《玉篇》牡牛也。《書·舜典》格于藝祖,用特。《傳》特,一牛也。《禮·郊特牲註》郊者,祭天之名。用一牛,故曰特牲。
又《禮·內則》庶人特豚,士特豕。
又《詩·魏風》胡瞻爾庭有懸特兮。《傳》獸三歲曰特。
又《爾雅·釋獸》豕生,三豵,二師,一特。
又牡馬亦曰特。《廣韻》特,雄也。《周禮·夏官·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註》三牝一牡。《又》頒馬攻特。《註》攻特,謂騬之。
又《詩·鄘風》髧彼兩髦,實維我特。《傳》特,匹也。
又《小雅》不思舊姻,求爾新特。《傳》新特,外昏也。
又《韻會》挺立曰特。《詩·秦風》維此奄息,百夫之特。《箋》百夫之中最雄俊也。
又《小雅》瞻彼阪田,有菀其特。《箋》菀然茂特之苗。《禮·聘儀》珪璋特達。
又《儒行》特立獨行。
又《禮·服問》輕者包,重者特。《註》特其葛不變之也。
又《周禮·夏官·司士》孤卿特揖。《註》特揖,一一揖之。
又《爾雅·釋水》士特舟。《註》單船。
又《韻會》但也。《史記·秦始皇紀》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
又《廣韻》亦姓。左傳,晉大夫特宮。《玉篇》或作犆。《集韻》或作字註。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又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又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又《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又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又《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毫】
毫【辰集下】【毛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胡刀切,音豪。長銳毛也。《老子·道德經》合抱之木,生於毫末。《前漢·鮑宣傳》有益毫毛。
又言物細曰秋毫,言毫至秋極纖細也。《孟子》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莊子·知北遊》秋毫爲小,待之成體。《前漢·高帝紀》沛公入關,秋毫無犯。
又《謝察微·算經》十絲曰毫,十毫曰釐。《禮·經解》差若毫釐,謬以千里。《晉書·虞預傳》毫釐之失。
又筆謂之毫。《陸機·文賦》或含毫而邈然。《唐書·劉知幾傳》每記事載言,則閣筆相視,含毫不斷。
又蘸筆曰濡毫,落筆曰揮毫。
又姓。漢毫康,封安陽侯。
又修毫,狗名。《西京雜記》李亨好馳駿狗,有修毫、釐睫、白望、靑曹之名。《說文》作豪。籀文作毫。《正字通》毫、豪雖通,然《山海經》豪豬可借毫,孟子《豪傑》之士,《淮南子》智過百人謂之豪,當用豪,俗溷爲一,非。
又《姓譜》毫、豪分二姓。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