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手须科第

出自:宋代·陈造《送严上舍并寄诸公十首·寄何解元》

拼音:[tuò][shǒu][xū][kē][dì]

平仄:仄仄平平仄

旧识追风足,抵摧坂下车。
长骑待云路,小捷已乡书。
唾手须科第,差肩有诏除。
公饮富佳句,记我浑樵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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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唾手】比喻极易。
【科第】科举制度考选官吏后备人员时,分科录取,每科按成绩排列等第,叫做科第。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唾】

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湯臥切《集韻》《韻會》《正韻》吐臥切,音毻。《說文》口液也。《禮·曲禮》讓食不唾。

《內則》不敢唾洟。《左傳·僖三十三年》不顧而唾。《說文》本作。

【手】

手【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

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

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叶矧視切,音矢。《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說文》拳也。《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须】

須【戌集下】【頁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錫兪切《集韻》《韻會》詢趨切,音需。《說文》面毛也。《易·賁卦》賁其須。《註》須之爲物上附者也。《疏》須上附于面。《釋名》頤下曰須。須,秀也。別作䰅。俗作鬚。

待也。《易·歸妹》歸妹以須。《詩·邶風》人涉卬否,卬須我友。

與,待也。

資也,用也。與需通。《爾雅·釋獸須屬》獸曰釁,人曰撟,魚曰須,鳥曰狊。《疏》此皆氣倦體罷所須若此,故題云須屬也。

斯須,猶須臾也。《禮·樂記》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遲緩也。《左傳·成二年》子不少須,衆懼盡。《後漢·淸河孝王傳》且復須留。《註》《東觀記》須留,作宿留。

須女,星名。《史記·天官書·婺女註》正義曰: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者。

國名。《春秋·僖二十二年》公伐邾,取須句。《公羊傳》作須朐。《前漢·地理志》東郡須昌縣,故須句國。

《左傳·定四年》分唐叔以密須之鼓。《史記·周紀》文王伐密須。《註》密須氏,姞姓之國。今安定隂密縣是也。

邑名。《詩·邶風》思須與漕。《傳》須、漕,衞邑。

《後漢·郡國志》南陽郡順陽有須聚。

菜名。《爾雅·釋草》須薞無。《疏》詩谷風,采葑采菲。傳,葑須也。先儒以須葑蓯當之。孫炎云:須,一名葑蓯。

草名。《爾雅·釋草》臺,夫須。《疏》臺,一名夫須。莎草也。

鳥名。《爾雅·釋鳥》鷉,須鸁。《疏》鷉,一名須鸁。

兵器。《䆁名》須盾,本出於蜀。須,所持也。

《揚子·方言》須,捷敗也。南楚凡人貧衣被醜弊謂之須捷。

姓。《左傳·莊十七年》有須遂氏。《戰國策》魏大夫須賈。

人名。《左傳·僖二十四年》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

《左思·吳都賦》旗魚須。《註》以魚須爲旗之竿也。

《集韻》逋還切,音斑。班也。《禮·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釋文》崔云:用文竹及魚班也。隱義云:以魚須飾文竹之邊。須音班。

叶心秋切,音修。《息夫躬辭》嗟若是兮欲何留,撫神龍兮攬其須。《陸雲·九愍》生遺年而有盡,居靜言其何須。將輕舉以遠覽,眇天路而高遊。《註》須,求也。《說文徐註》此本須鬢之須。頁,首也。彡,毛飾也。借爲所須之須。俗書从水,非。毛氏曰:須與湏別。湏,火外切。爛也。

【科】

科【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禾切,音窠。《說文》程也。从禾从斗。斗者,量也。《徐曰》會意。

《廣韻》條也,本也,品也。《戰國策》科條旣備。

坎也。《孟子》盈科而後進。

等也。《論語》爲力不同科。

科,斷也。《釋名》科,課也。課其不如法者,罪責之也。

取人條格曰科第。《前漢·元帝紀》詔丞相御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註》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見在郞及從官,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賢否也。《後漢·徐防傳》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註》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中,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

木中空也。《易·說卦》科上稿。

科頭。《史記·張儀傳》跿跔科頭。《註》謂不著兜鍪入敵。

科斗,蝦蟆子。一名活東,頭圓大而尾細。古文書形似之。

科雉,獸名。《劉向·說苑》楚莊王獵於雲夢,射科雉。

地名。《水經注》汳水,又東逕科城北。

《廣韻》苦臥切,音課。滋生也。《正字通》植禾本也。

【第】

第【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弟。次第也。《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註》用士之次第。

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註》第,且也,但也。

第宅。《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複姓。《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同弟。《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集韻》一曰順也。

《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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