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那【酉集下】【邑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廣韻》諾何切《集韻》《韻會》囊何切《正韻》奴何切,音儺。《說文》西夷國安定有朝那縣。
又《玉篇》何也。《左傳•宣二年》棄甲則那。
又多也。《詩•小雅》受福不那。
又《集韻》安貌。《詩•小雅》有那其居。
又姓。《廣韻》西魏有那椿。
又上聲。《廣韻》《正韻》奴可切《集韻》乃可切,音娜。《集韻》何也。《玉篇》俗言那事。
又去聲。《廣韻》奴箇切《集韻》《韻會》《正韻》乃箇切,音哪。語助也。《後漢•韓康傳》公是韓伯休那。《杜甫詩》杖藜不睡誰能那。
又叶奴故切,音怒。《陸雲•陸丞相誄》攺容肅至,傾蓋寵步。鞶帶翻紛,珍裘阿那。《說文》本作。
【知】
知【午集中】【矢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
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
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
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
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
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註》匹也。
又《廣韻》欲也。《禮·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
又猶記憶也。《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又猶主也。《易·繫辭》乾知大始。《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魏了翁·讀書雜抄》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
又《揚子·方言》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謂之知。《黃帝素問》二刺則知。《註》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
又藥名。《日華志》預知子,取綴衣領上,遇有蠱毒,則聞其有聲。
又地名。《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徒敗于且知。
又《集韻》《韻會》知義切。《正韻》知意切。與智同。《易·臨卦》知臨大君之宜。《荀子·修身篇》是是非非謂之知。
又姓。《左傳》晉有知季,卽荀首也。別食知邑,又爲知氏。
又《諡法》官人應實曰知。
【复】
復【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房六切,音伏。《說文》往來也。《廣韻》返也。《書·舜典》如五器卒乃復。《傳》復,還也。《詩·小雅》言歸思復。
又《韻會》答也。《書·說命》說復于王。
又《韻會》白也。《禮·曲禮》願有復也。
又《韻會》反命也。《周禮·天官》諸臣之復。《註》復,報也,反也。《疏》謂羣臣受王命,使臣行之訖,反報於王也。
又招魂曰復。《禮·檀弓》復盡愛之道也。《註》復謂招魂,庶幾其精氣之反。
又興復。《諸葛亮·出師表》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又姓。《正字通》元有復見心。
又州名。《隋書·地理志》後周置復州,大業初改曰沔州。
又復陶,官名。《左傳·襄三十年》使爲君復陶。《註》復陶,衣服之官也。
又衣名。《左傳·昭十二年》王皮冠秦復陶。《註》秦所遺羽衣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方六切,音福。《集韻》重也。《正韻》反覆也。《易·復卦》反復其道。《詩·小雅》顧我復我。《註》謂迴轉反復之也。
又《正韻》復,除也。《前漢·高帝紀》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戸勿事。《註》復其身,及一戸之內,皆不徭役也。
又與複通。《史記·秦始皇紀》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前漢·高帝紀》上從復道上,望見諸將往往耦語。《註》上下有道,故謂之復。
又與覆通。《詩·大雅》陶復陶穴。《音義》復,累土於地上。《說文》作覆。
又《集韻》《韻會》《正韻》浮富切,浮去聲。《集韻》又也。《增韻》再也。《詩·大雅·大明序》文王有明德,故天復命武王也。
又叶房月切,音伐。《韓愈·招揚之罘詩》禮稱獨學陋,易貴不遠復。作詩招之罘,日夕抱饑渴。渴,巨列切。
又。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子】
子【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㜽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
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
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
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王肅曰》子者,有德有爵之通稱。
又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見《禮記·曲禮》。
又卿之妻曰內子。《儀禮·有司徹註》內子不薦籩。
又《禮·檀弓》兄弟之子猶子也。
又《前漢·嚴助傳註》令子出就婦家爲贅壻,曰贅子。
又人君愛養百姓曰子。
又辰名。《爾雅·釋天》太歲在子曰困敦。《前漢·律歷志》孳萌於子。
又《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疏》子者,奉恩宣德。
又左庶子,中庶子,官名。
又國名。《括地志》子城,在渭州莘城縣。
又長子,縣名。周史辛甲所封,後爲趙邑,屬上黨。
又姓。《史記·殷本紀》契,母吞鳦子而生,故曰子氏。
又複姓。《左傳》鄭大夫子人氏,魯大夫子服氏,子家氏。
又子細,猶分別。《北史·源思禮傳》爲政當舉大綱,何必太子細也。《正字通》子讀若薺,方語別也。俗作仔細。
又去聲,才四切。《中庸》子庶民也。徐邈讀。
又與慈通。《禮·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韓詩外傳》子諒作慈良。
又叶濟口切,音走。《前漢·班固敘傳》侯王之祉,祚及孫子。公族蕃衍,枝葉暢茂。茂音某。
又叶子德切,音則。《詩·豳風》旣取我子,無毀我室。《楊愼·古音叢目》與朱傳同。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又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又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又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手】
手【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首。《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師古註》及掌謂之手。《易·說卦》艮爲手。《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禮·玉藻》手容恭。
又以手執器亦曰手。《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註》言手擊之。
又叶尸周切,音收。《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又叶賞呂切,音黍。《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又叶矧視切,音矢。《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又《說文》拳也。《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