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息南市喧

出自:宋代·苏辙《次韵王适落日江上二首》

拼音:[shāo,shào][xī][nán,nā][shì][xuān]

平仄:平平平仄平

稍息南市喧,初上东山月。
潜鱼忽惊踊,饥雁时断绝。
落叶误投签,繁霜疑积雪。
苦寒良难久,爱此元气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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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稍息】1.略微休养生息。 2.略微停止。 3.小憩;歇息一会儿。稍息(shào-) : 军事或体操口令,命令队伍或个人从立正姿势变为休息姿势。
【南市】1.市区的南部。 2.指明时金陵秦淮河边低等官妓所居的地方。
【市喧】1.街市喧嚣。 2.指街市的喧嚣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稍】

稍【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所敎切,音哨。《說文》出物有漸也。《儀禮·聘禮》惟稍受之。《註》稍,廩食也。《疏》以其稍稍給之,故謂米廩爲稍。

《廣韻》均也,小也。《周禮·天官·小宰》凡王之稍事。《註》鄭司農云:非日中大舉時而閒食,謂之稍事。一說有小事而飮酒。

《韻會》漸也。《韓愈·答柳柳州食蝦蟆詩》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

《周禮·地官·稍人註》距王城三百里曰稍。《疏》案載師家邑任稍地,在三百里內,故云。

《集韻》《韻會》山巧切,音梢。亦漸也。

《集韻》師交切,音筲。稅也。

【息】

息【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熄。《說文》喘也。《增韻》一呼一吸爲一息。

大聲歎曰太息。《戰國策》閔王太息。《註》長出氣也。《前漢·高帝紀》喟然太息。《師古註》太息之大也。

累氣曰累息。《後漢·任延傳》吏民累息。一曰止也。《禮·檀弓》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註》息猶安也。言苟且取安也。王氏曰:且止之辭。

處也。《詩·小雅》無恆安息。《傳》息,猶處也。

生也。《周禮·地官》以保息六養萬民。《前漢·宣帝紀》者不可息。《師古註》息謂生長。言劓刖之徒,不可更生長也。

《禮·月令註》陽生爲息。

子曰息。《東觀漢記》此蓋我子息也。《戰國策》老臣賤息舒祺,最少。

《尸子》棄黎老之言,用姑息之語。《註》姑,婦也。息,小兒也。

出錢生子亦曰息。《周禮·地官·泉府》凡民之貸者,以國服爲之息。

勞也。《儀禮·鄕飮酒禮》乃息司正。《註》息,勞也。《釋文》勞,力報反。

休也。《周禮·春官·籥章》以息老物。《註》休息之也。

《冬官·考工記·梓人》張獸侯,則王以息燕。《註》息者,休農息老物也。

《釋名》息,塞也,塞滿也。

國名。

新息縣,本息故國,徙於東,故加新字。《左傳·隱十一年》息侯伐鄭。《註》息國,汝南新息縣。《釋文》一本作鄎。

安息,戎國,去長安萬六百里。《風俗通》戎類有六,五曰鼻息。

土自長息無限,曰息壤。《山海經》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姓。《姓苑》今襄陽有此姓。

息夫,複姓。

叶私列切,音屑。《蘇軾·遊香積寺詩》把玩竟不食,棄置長太息。幽尋恐不繼,書版記歲月。从心从自,自亦聲。《徐鍇曰》自,鼻也。氣息从鼻出。會意。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市】

市【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時止切《正韻》上止切,音恃。《說文》買賣所之也。《風俗通》市,恃也。養贍老小,恃以不匱也。《古史考》神農作市。《易·繫辭》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周禮·地官》五十里有市。《又》大市,日昃而市,百旅爲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爲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爲主。《註》市,雜聚之處。

《冬官·考工記》面朝后市。《史記·平準書註》師古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將貨物於井邊貨賣,曰市井。《漢宮闕疏》長安立九市。《張衡·西都賦》廓辟九市,通闤帶闠。

《廣韻》買也。《爾雅·釋詁》貿賈,市也。《疏》謂市買賣物也。《論語》沽酒市脯。

《管子·侈靡篇》市也者,勸也。勸者,所以起本。

天市,市樓,軍市,星名。《史記·天官書》房心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市中六星曰市樓。《正義》天市二十二星,主國市聚交易之所。一曰天旗。《前漢·天文志》軍市十三星,在參東南,天軍貿易之市。

縣名。《前漢·地理志》新市縣,屬鉅鹿郡。

司市,官名。《周禮·地官·司市》掌市之治敎政,量度禁令。《註》市官之長。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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