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ì][liú][zài][yǔ,yù,yú][zī,cí][shuǐ][huì,kuài]
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
高安昔到岁方闰,大水初去城如墟。
危谯堕地瓦破裂,长桥断缆船逃逋。
漂浮隙穴乱群蚁,奔走沙砾摧嘉蔬。
里闾破散兵火后,饮食敝陋鱼虾余。
投荒岂复有便地,遇灾只复伤羸躯。
人言西有蛟蜃穴,闰年每与风雷俱。
漫沟溢壑恣游荡,倾崖拔木曾须臾。
鸡豚浪走不复保,老稚裸泣空长吁。
滞留再与兹水会,沦胥未哂斯民愚。
人生所遇偶然耳,得失何用分锱铢。
【滞留】1.停滞;停留。 2.谓有才德的人长久不得官职或不得升迁。
【水会】1.河流会合处。 2.旧时民间救火的团体或组织。
【滞】
滯【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例切,音彘。《說文》凝也。《周語》震雷出滯。
又積也。《魯語》敢告滯積,以紓執事。
又漏也。《詩·小雅》此有滯穗。
又《周禮·地官·廛人》凡珍異之有滯者,斂而入于膳府。《疏》謂沈滯不售者。
又《左傳·成十八年》晉悼公命百官振廢滯。
又《集韻》尺制切,音摯。音敗不和也。或作懘。亦作慸。
又丑例切,音跇。水灑散貌。
又《韻補》叶直帶切,音與近。《楚辭·九章》乗舲船余上沅兮,齊吳榜以擊汰。船容與而不進兮,淹回水以凝滯。
【留】
留【午集上】【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正字通》俗畱字。
【再】
再【子集下】【冂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作代切,音載。《說文》一舉而二也。从冓省。《徐曰》一言舉二也。《玉篇》兩也。《廣韻》重也,仍也。《書·禹謨》朕言不再。《禮·儒行》過言不再。《註》知過則改,故不再也。《左傳·僖五年》一之謂甚,其可再乎。
又子例切,音祭。《楚辭·九章》背法度而心治兮,辟與此其無異。寧溘死而流亡兮,恐禍殃之有再。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兹】
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孜。《說文》草木多益也。
又《爾雅·釋詁》此也。《書·大禹謨》念茲在茲。
又蓐席也。《爾雅·釋器》蓐謂之茲。《公羊傳·桓十六年》屬負茲舍不卽罪爾。《註》諸侯有疾稱負茲。
又《史記·周本紀》康叔封布茲。《徐廣曰》茲,藉草之名。
又《通志·氏族略》宋茲成,墊江人。
又通滋。《前漢·五行志》賦歛茲重。《揚子·太經》天不之茲。
又《荀子·正論篇》琅玕龍茲。《註》與髭同。
又《篇海》音慈。龜茲,國名。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会】
會【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黃外切,音繪。合也。《易·乾卦》亨者,嘉之會也。《疏》使物嘉美之會聚。《書·禹貢》灉沮會同。《疏》謂二水會合而同。
又《洪範》會其有極。《疏》會,謂集會。《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
又《周禮·天官·大宰》大朝覲會同。
又《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
又《禮·檀弓》周人作會,而民始疑。《註》會,謂盟也。《左傳·昭三年》有事而會,不協而盟。
又《左傳·宣七年》凡師出與謀曰及,不與謀曰會。
又《集韻》《韻會》古外切,音儈。與繪通。《書·益稷》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傳》會,五采也。《釋文》馬、鄭作繪。
又《詩·衞風》會弁如星。《箋》會,謂弁中之縫也。《釋文》會,《說文》作䯤。《周禮·夏官·弁師》王之皮弁會五采。《註》會,作䯤。鄭司農云:謂以五采束髮也。士喪禮曰:檜用組,乃笄。檜,讀與䯤同,書之異耳。
又《周禮·天官·小宰》聽出入以要會。《註》謂計最之簿書,月計曰要,歲計曰會。
又《天官·司會註》會,大計也。
又《周禮·夏官·職方氏》東南曰揚州,其山鎭曰會稽。《註》會稽,在山隂。
又姓。《姓氏急就篇》漢武陽令會栩。
又《集韻》古活切,音括。會撮項椎也。
又《集韻》戸栝切,音活。《莊子·人閒世》會撮指天。向秀讀。
又《韻補》今聲濁,叶泰。古聲淸,叶祭。《卻正·釋譏》三方鼎峙,九有未乂。聖賢拯救之秋,列士樹功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