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言苟可取

出自:宋代·欧阳修《酬学诗僧惟晤》

拼音:[qí,jī][yán][gǒu][kě,kè][qǔ]

平仄:平平仄仄仄

诗三百五篇,作者非一人。
羁臣与弃妾,桑濮乃淫奔。
其言苟可取,庞杂不全纯。
子虽为佛徒,未易废其言。
其言在合理,但惧学不臻。
子佛与吾儒,异辙难同轮。
子何独吾慕,自忘夷其身。
苟能知所归,固有路自新。
诱进或可至,拒之诚不仁。
维诗於文章,太山一染尘。
又如古衣裳,组织烂成文。
拾其裁剪余,未识衮服尊。
嗟子学虽劳,徒自苦骸筋。
勤勤袖卷轴,一岁三及门。
惟求一言荣,归以耀其伦。
与夫荣其虑,不若启其源。
韩子亦尝谓,收敛加冠巾。

查看原文

注释

【可取】可以采纳接受;值得学习或赞许:他的意见确有~之处ㄧ我以为临阵磨枪的做法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其】

其【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

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

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

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山名。《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註》其音基,山名。《廣韻》在琅邪。

地名。《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集韻》《韻會》居吏切。《正韻》吉器切,音寄。《韻會》語已辭。《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通已。《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韻會》或作忌。《詩·鄭風》叔善射忌。

【言】

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註》譌言惑衆也。《論語》寢不言。《註》自言曰言。《史記·商君傳》貌言華也,至言實也,苦言藥也,甘言疾也。《唐書·徐伯彥傳》言者,德之柄也,行之主也,身之文也。

辭章也。《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疏》言者,道其語有辭章也。《禮·曲禮》士載言。《註》言,謂會同要盟之辭。

一句爲一言。《左傳·定四年》趙子曰:夫子語我九言。《論語》一言以蔽之。

一字爲一言。《戰國策》臣請三言而已矣,曰海大魚。《前漢·東方朔傳》凡臣朔固已誦四十四萬言。

猶議也。《屈原·離騷》初旣與余成言兮,後悔遁而有他。

號令也。《周語》有不祀則修言。

助語辭。《易·師卦》田有禽利執言。《註》語辭也。

《爾雅·釋詁》言,我也。《詩·周南》言告師氏。《傳》言,我也。師,女師也。

《博雅》問也。《周禮·春官》冢人:及葬,言鸞車象人。《註》言問其不如法度者。

《廣雅》從也。

《釋名》委也。

言言,高大貌。《詩·大雅》崇墉言言。《註》高大也。

簫名。《爾雅·釋樂》大簫謂之言。《註》編二十三管,長尺四寸。《韻會》或作䇾。

官名。《書·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傳》納言,喉舌之官。《唐書·高祖紀》攺納言爲侍中。

幘名。《後漢·輿服志》幘者,賾也。尚書賾收,方三寸,名曰納言,示以忠正,顯近職也。

地名。《詩·國風》出宿于干,飮餞于言。《傳》適衞所經之地也。

山名。《隋書·地理志》郉州內丘縣有千言山。

《山海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言,日月所出。

州、縣名。《宋史·劉翊傳》有言州。《魏書·地形志》有萬言縣。

人言,砒石別名。《本草綱目》砒出信州,故隱信字爲人言。

姓。《潛夫論》桓叔之後有言氏,韓後姬姓也。

複姓。《潛夫論》魯之公族有子言氏。

《正韻》夷然切,音延。義同。

《集韻》牛堰切,音。訟也。

《集韻》《正韻》魚巾切,音銀。和敬貌。《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貌。《集韻》亦作訢。

叶眞韻。《韓愈·孔戣墓銘》白而長身,寡笑與言,其尚類也,莫之與倫。

叶五剛切,音昂。《詩·商頌》鬷假無言。叶上羹平,下爭彊。羹音郞,平音旁,爭音章。

叶五姦切,音顏。《古詩》四座且莫諠,願聽歌一言。請說銅爐器,崔嵬象南山。

叶魚戰切,音彥。《楊修·節遊賦》迴旋詳觀,目周意倦。御子方舟,載笑載言。《說文》本作,古上字,言出於舌上也。

【苟】

苟【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垢。《說文》草也。

誠也。《魯語》夫苟中心圖民,知雖不及,必將至焉。

且也。《晏子·雜上篇》行廉不爲苟得,道義不爲苟合。

但也。《揚子·法言》非苟知之。

《韓詩外傳》指緣謬辭謂之苟。

磯名。《水經注》苟磯,亦曰南陽磯。

姓。《廣韻》漢有苟參。《急就篇》苟貞夫。《註》苟,草名也。所居饒之,因以爲氏。

《集韻》居侯切,音鉤。苟吻,草名。

《類篇》果羽切。《唐韻古音》讀矩。《蔡邕·述行賦》登高斯賦,義有取兮。則善戒惡,豈云苟兮。翩翩獨征,無疇與兮。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