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īn][rì][yǐ][cháng][yún][shuǐ][zhài]
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
忙中安得此身閒,杖策西风自往还。
今日已偿云水债,篮舆带雨下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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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1.云与水。 2.谓漫游。漫游如行云流水的飘泊无定﹐故称。 3.指僧道。僧道云游四方﹐如行云流水﹐故称。 4.河流名。在今广东省乐昌县南境。
【今】
今【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金。《說文》是時也。《廣韻》對古之稱。《詩·召南》迨其今兮。《毛傳》今,急辭也。《朱傳》今,今日也。不待吉也。
又《圓覺經》無起無滅,無去來今。《註》謂過去見在未來三世。
又《韻補》叶居靑切,音京。《詩·周頌》有椒其馨,胡考之寧。匪且有且,匪今斯今。
又叶居良切,音姜。《易林》庭爎夜明,追古傷今。陽弱不制,隂雄坐房。从亼,古文及字。巳往爲古,逮及爲今。
【日】
日【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說文》實也。太陽之精不虧。《博雅》君象也。《釋名》日,實也,光明盛實也。《易·乾卦》與日月合其明。
又《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又《說卦》離爲火爲日。《周禮·天官·九註》日者天之明。《禮·祭義》日出於東。《史記·天官書註》日者,陽精之宗。《前漢·律歷志》日合於天統。《後漢·荀爽傳》在地爲火,在天爲日。《淮南子·天文訓》火氣之精者爲日。
又《書·舜典》協時月正日。《傳》合四時之氣節,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齊一也。
又《洪範》五紀,三曰日。《傳》紀一日。《疏》從夜半以至明日夜半,周十二辰爲一日。
又《禮·曲禮》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疏》十日有五奇五偶,甲丙戊庚壬五奇爲剛,乙丁己辛癸五偶爲柔也。
又《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註》迎長日者,建卯而晝夜分,分而日長也。
又《左傳·文七年》日衞不睦。《註》日,往日也。
又《左傳·桓十七年》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註》皆典歷數者。
又《史記·日者傳註》卜筮占時日,通名日者。
又《集韻》而力切,音眲。義同。
又《韻補》叶而至切。《李嵩·述志賦》審機動之至微,思遺餐而忘寐。表略韻於納素,託精誠於白日。《類篇》唐武后作。
【已】
已【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
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
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
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
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
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
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前漢·張良傳》殷事以畢。
又《廣韻》《集韻》羊吏切,音異。義同。
【偿】
償【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5画
《廣韻》市羊切《集韻》辰羊切,音常。還所值也。《前漢·雋不疑傳》不疑爲郞,或誤持同舍郞金去,同舍郞意不疑,不疑買金償之。
又酬報。《左傳·僖十五年》西鄰責言,不可償也。
又《集韻》始兩切,音賞。
又時亮切,音尚。義同。
【云】
云【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集韻》王分切《韻會》《正韻》于分切,音雲。《說文》山川氣也。象回轉形。後人加雨作雲,而以云爲云曰之云。《正字通》與曰音別義同。凡經史,曰通作云。
又運也。《管子·戒篇》天不動,四時云下,而萬物化。《註》云:運動貌。
又狎昵往復也。《詩·小雅》昏姻孔云。《朱傳》云:旋也。《左傳·襄二十九年》晉不鄰矣,其誰云之。《註》云:猶旋。旋歸之也。
又語助。《詩·小雅》伊誰云憎。《史記·封禪書》秦文公獲若石云于倉北坂。
又陸佃曰:云者,有應之言也。《左傳·襄二十六年》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
又云云:衆語也。《前漢·汲黯傳》上曰,吾欲云云。《註》猶言如此如此也。
又云云:山名。《前漢·郊祀志》封大山禪云云:《註》云云:太山下小山。
又云爲。《易·繫辭》變化云爲。
又姓。漢云敞。
又與芸同。《莊子·在宥篇》萬物云云。《註》盛貌。老子作芸芸。
又紛云:興作貌。《呂覽·圜道篇》雲氣西行云云然。《前漢·司馬相如傳》威武紛云。俗作紜。
又《韻補》叶于先切,言也。《韓愈·剝啄行》我謝再拜,汝無復云。往追不及,來可待焉。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债】
債【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側賣切,齋去聲。《說文》負也。今俗負財曰債。《前漢·鼂錯傳》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谷永傳》爲人起債分利受謝。
又通作責。《周禮·天官·小宰》八成經邦治,四曰聽稱責。《戰國策》馮諼爲孟嘗君收責於薛。《史記》作收債。《前漢·高帝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讀如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