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níng,nìng,zhù][wéi,wèi][mù][jié][qī]
平仄:平平仄平平
小亭依绿水,花竹自幽奇。
地止一方阔,春无方寸亏。
粟中藏世界,芥子纳须弥。
万象融心境,宁为目睫欺。
【目睫】1.见"目不见睫"。 2.眼睛和睫毛。两者距离极近,因喻近处或近时。
【宁】
宁【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
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
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音除。義同。
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目】
目【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莫六切,音牧。《說文》人眼,象形,重童子也。《春秋元命苞》肝之使也。《韓詩外傳》心之符也。《禮·郊特牲》氣之淸明者也。易說卦離爲目。《註》南方之卦,主視。故爲目。《書·舜典》明四目。《註》廣四方之視,以決天下壅蔽。
又《博雅》視也。凡注視曰目之。《史記·平去楚,渡河,船人疑其有金,目之。
又動目以諭也。《前漢·高帝紀》范增數目羽擊沛公。
又含怒側視也。《周語》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又《小爾雅》要也。《周禮·春官》簭人掌三易,以辨九簭之名,四曰巫目。《疏》是要目之事。
又見也。《公羊傳·桓二年》內大惡諱,此其目言之何遠也。《註》目,見也,斥見其惡也。
又稱也。《穀梁傳·隱元年》段,鄭伯弟也。以其目君,知其爲弟也。《註》謂稱鄭伯。
又條目。《論語》請問其目。《註》條件也。《前漢·劉向傳》校中祕書,各有條目。
又節目。《禮·學記》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方氏曰:節則木理之剛,目則木理之精。
又題目。《後漢·許劭傳》曹操微時,常求劭爲己目。《註》命品藻爲題目。《晉書·山濤傳》甄拔人物,各有題目,時稱山公啓事。
又凡目。《周禮·天官·小宰》師掌官成,以治凡。司掌官法,以治目。《公羊傳·僖五年》一事而再見者,前目而後凡也。《春秋·繁露》目者,偏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事也。
又科目。《舊唐書·懿宗紀》以宋震胡德融,考科目舉人。《宋史·選舉志》宋之科目有進土,有諸科,有武舉,常選外又有制科,有童子舉,而進士得人爲盛。
又黃目,周彝名。《禮·明堂位》鬱尊用黃目。
又暉目,鴆鳥也。《淮南子·繆稱訓》暉目知晏。《註》晏,無雲也。天將晏靜,暉目先鳴。
又比目,魚名。不比不行。亦謂之鰈。見《爾雅·釋地》。
又橫目,傅草別名。鬼目,苻草別名。俱見《爾雅·釋草》。
又海外有一目國,一目中其面而居。見《山海經》。
又天目,山名。《元和地志》上有兩峰,峰頂各一池,若天左右目。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河目縣,屬幷州。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目州隷隴右道。
又姓。《潛夫論》目夷氏,子姓,宋微子後。
又目宿,草名。通作。《前漢·西城傳》馬耆目宿。《史記·大宛傳》作苜蓿。
又叶莫筆切,音密。《夏侯湛抵疑》心有窮志,貌有飢色。吝江河之流,不以躍舟船之檝。惜東壁之光,不以寓貧婦之目。
【睫】
睫【午集中】【目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子葉切《集韻》卽涉切,音接。同䀹。《說文》目旁毛也。《釋名》揷接也。揷於眼眶而相接也。《禮·內則》豕望視而交睫腥。《註》目睫毛交也。《莊子·庚桑楚》向吾見若眉睫之閒,吾因以得女矣。《皇極經世》走之類,上睫接下。飛之類,下睫接上。類使之然也。
又《集韻》七接切,音妾。義同。
又書涉切,音攝。目動貌。與同。
【欺】
欺【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去其切《集韻》《韻會》丘其切,音僛。《說文》詐欺也。《新書·道術篇》仁義修立謂之任,反任爲欺。《論語》吾誰欺。《史記·循吏傳》子產治鄭,民不能欺。子賤治單父,民不忍欺。西門豹治鄴,民不敢欺。
又自昧其心曰欺。《大學》毋自欺也。《蘇洵曰》書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聖人以爲自欺。《呂祖謙論鄭莊公殺叔段曰》將欲欺人,必先欺心。
又欺,㨆也。《揚子·方言》晉、魏、河內之北謂㨆曰殘,楚謂之貪,南楚江、湘之閒謂之欺。《郭註》言欺㨆難厭也。今關西人呼打爲㨆,音廩,或洛感反。
又詆欺,漢法名。漢有誹謗詆欺法,至哀帝始除之。
又謾也,陵也。《李翊·俗呼小錄》見陵於人爲欺負。
又欺與瞲同。《集韻》或作倛。